实际上中成药在应用前,也需要依据中医理论,对患者进行“辨证”,然后“对证用药”,而非辨“病”用药,因为即使同一种疾病,因为病因不同、患者的个人体质不同、疾病处于的阶段不同等,也可分为多种证型,而对于不同的证型,治法不同,用药也就不同。
中成药与中成药的联合用药的“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药物成分的“重复使用”,另一种是违反中药配伍的“十八反”“十九畏”原则。
①同一种中药的重复使用,克导致用药剂量超量,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升高,甚至引起中毒,尤其是有毒类的成分。比如不少风寒感冒、风寒咳嗽类药物中均使用了麻黄、苦杏仁等中药,其中麻黄使用过量可能导致患者出汗增加,并导致心率加快、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的发生;而苦杏仁有小毒,使用过量则可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呼吸困难的不良反应。
②含十八反、十九畏药味的中成药,在联合用药时也需要高度警惕。比如半夏、贝母反乌头,而半夏、贝母常出现在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类的中成药,如二陈丸含半夏,蜜炼川贝琵琶膏中含川贝母、水半夏,就禁止与含有川乌、草乌、附子等中成药联合,如附子理中丸、金匮肾气丸中含有附子,三乌胶丸中含有川乌、草乌、附子。
①中成药中的一些中药成分可与西药发生相互作用,其中需要避坑的就是产生不利影响的组合,下面我们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含金银花、连翘、黄芩、鱼腥草的中成药不宜与益生菌药物联用,因为这类中药抗菌作用较强,同服可降低益生菌的活性;含麻黄的中成药避免与降压药、强心药同服,与强心药同服可使强心药的作用增加,毒性增加,与降压药同服可降低降压药的降压作用。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人群,他们对某一些中成药存在禁忌,我们也需要了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