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原以为是句玩笑话,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离谱事件,结果是只有你想不到的离谱,没有别人做不到。近日人民法院的一条公告,让督都这替人尴尬的毛病又犯了。。。
今年年初郭玮将北京高合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高合投资)告上法庭,原因是高合投资未经郭玮同意擅自使用其基金经理身份运行基金产品,侵犯了郭玮的个人信息权,根据法律规定高合投资应当停止对郭玮个人信息的使用和披露。郭玮提出,要求高合投资公开赔礼道歉,对此高合投资并无过多其他的“情绪”当时在法庭上就表示同意。
虽说这事做的不是很地道,但这承担责任的态度还算可以。可事后高合投资似乎有些不讲“武德”下庭后并没有如庭上那样干脆。。。后期因为高合投资一直未履行当初的“诺言“向郭玮赔礼道歉。无奈郭玮只好向法院主动申请执行要求高合投资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
最后法院对高合投资进行“警告”并要求其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张贴对原告郭玮的书面道歉信(致歉内容须经相关法院审查,逾期不执行,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高合投资支付)。你瞅瞅这事“闹”的。。。连小朋友都知道知错就改,怎么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高合投资不知道嘛?若是对于结果有异议为何当初在法庭上不提出还答应的如此干脆?
高合投资2015年4月成功备案,4只在管产品,管理规模0—5亿区间,公司共有4位持证人员,从时间上看这成立的年限也不短呀。
刘畅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总经理和执行董事,早年曾在银河证券、东海基金、九泰基金任职过,但相关资料显示刘畅并没有在高合投资持有相关股份。高合投资的实际控股人是梁旭,不过在公司4名持证人员中并没有看见梁旭的身影。看团队的配置也算合理,搞不懂高合投资为何要使用郭玮的基金经理身份运行基金产品,莫非对自己团队成员的“没自信”?
这也不是高合投资第一次作出如此“出格”的行为,今年8月监管发现高合投资不仅未如实披露基金的重大信息、未及时填报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甚至还提交有虚假记载的产品备案材料,这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还能说是太忙公司一时疏忽导致,可提交虚假材料。。。。
企查查显示今年以前高合投资并无相关“黑料”,顶多就是对于股东和主要成员的变更。可在今年的所作所为都颇让人有些“意外”。
不知是不是监管日趋严格的缘故,督都发现不少以往比较老实的机构在今年频繁“踩雷”。话又说回来高合投资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无疑是给了投资者“一棒”,也是侧面的把投资者的信任按在地上“摩擦”了一下,至于后续会如何还需要投资者自己判断,但现这该给的道歉是不是要。。。
图片来源:企查查、网络媒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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