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要闻
(2024.12.01-202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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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家上市券商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派发2024年中期红利,合计派发153,308,224.33元。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12月20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1号)和《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2号)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东北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5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上述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为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东方金控与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的贷款由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出具保证函。虽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对其直接持有100%控股权,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6.58亿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或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吴创新资本)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资管)增资,增资金额为23,915.36万元。二)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整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苏州资管增资后,将东吴证券及东吴创新资本持有的苏州资管全部股权整合进入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管集团);股权整合后,东吴证券及东吴创新资本合计持有资管集团的股权为197,803.36万元,持股比例为35.45%。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设立投资银行内核管理部。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及考核情况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东吴证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吴创新资本)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发集团)、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园区经发)等关联方共同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苏州资管)增资,其中东吴创新资本出资23,915.36万元(下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由苏州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资管集团)增发股权收购苏州市财政局、东吴证券及东吴创新资本、国发集团、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人寿)持有苏州资管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整合”)。股权整合后,苏州市财政局、东吴证券及东吴创新资本、国发集团、东吴人寿成为资管集团的股东,通过资管集团间接持有苏州资管的股权;其中东吴证券和东吴创新资本合计持有资管集团197,803.36万元股权,持股比例35.45%。国发集团、园区经发、东吴人寿、苏州资管均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增资及股权整合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苏州资管拟面向现有股东增加注册资本。东吴证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与国发集团、园区经发等关联方按评估价(1.52元/股)共同向苏州资管增资,其中东吴创新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23,915.36万元。东吴创新资本参与增资价格较苏州资管账面净资产价值溢价15.11%。本次增资苏州资管有部分股东拟放弃参与,因此本次增资后东吴证券及东吴创新资本合计持有苏州资管股权比例从20%增加至20.4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领导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关于修订<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邓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王洪亮先生,197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业务经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部部门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深圳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经纪业务事业部总裁,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安徽分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总经理。
邓峰先生,197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责任编辑,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知名院校学术委员和研究员。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信达)拟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321,014股(约占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中国信达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1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47%,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获得。截至2024年12月8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中国信达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1,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
方正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香港金控)增资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根据公司和方正香港金控的实际情况,执行委员会决定对方正香港金控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近期已完成该增资款项拨付,方正香港金控注册资金已变更为1,099,667,815港元,本次增资事宜实施完毕。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拟发行A股股份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2024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35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落实函》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证券、期货、基金股东资格及股东变更事宜经过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以及取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董事刘信义、管蔚、钟茂军、陈华、孙明辉、张满华、王韬、陈一江、丁玮、王国刚、浦永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邵良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国泰君安证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关于国泰君安证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国泰君安证券与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关连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确认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君安证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的议案》《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国泰君安证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就换股吸收合并增发A股及H股特别授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就募集配套资金增发A股特别授权的议案》。
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分别出具自查报告或说明与承诺:周洋为海通证券境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顾问律师吕娜的配偶;孙加华为国泰君安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奕的父亲;徐伟程为海通证券之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助理徐忆琳的父亲;韩志达自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苏安南是海通证券之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李辰扬为海通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谭学渊的配偶;金伟平为国泰君安之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业务副总监金执翰的父亲;黄冠土为国泰君安员工黄文欣的父亲;赵宏自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熊晓华为国泰君安监事沈赟的母亲;陈品瑞为国泰君安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志刚的儿子。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6全部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2的子议案2.10“海通证券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中“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为海通证券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的安排”涉及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项下之特别交易,还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独立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前述独立股东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确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3全部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3全部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的子议案1.01至1.15及1.25、议案2、议案3,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还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无利害关系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5%或以上通过,且于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上反对该等议案的票数不超过所有无利害关系H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前述无利害关系H股股东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确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22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集中采购中心的议案》《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集中采购中心,作为公司一级部门,负责采购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7,743,384,554.1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261,898,235.66元。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意公司特别分红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363,777,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1,826,673.46元(含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华安证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12月4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业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解除质押。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11日,解除质押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立业集团持股1,740,397,076股,占总股本的64.46%;累计被质押776,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8.7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银峰”)为华西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另类投资业务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5亿元。根据华西银峰现有实缴情况及投资计划,综合公司资产运营情况及下一阶段投资安排,公司决定对华西银峰减资5亿元。此次减资不涉及实缴资金缴回,减资完成后,华西银峰注册资本为15亿元,公司仍持有华西银峰100%股权。
华西证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对子公司华西银峰减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5年为华西证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较2023年减少2.78%,为70万元/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年。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所,202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霖蓉,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自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德龙汇能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浪莎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梓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12月,自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A股总股本22,535,944,56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元。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7日;除权除息日:2024年12月18日。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创证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33,333,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333,359.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4/12/17;除权除息日:2024/12/1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诉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新)等债券交易纠纷案(18康得新SCP001)。因管辖要求,法院通知本案移送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2024)苏05民初149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受理本案。
太平洋证券诉康得新等债券交易纠纷案(17康得新MTN001)。因管辖要求,法院通知本案移送至苏州中院。2024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2024)苏05民初149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受理本案。
太平洋证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康得新等债券交易纠纷案(18康得新SCP001)。因管辖要求,法院通知本案移送至苏州中院。2024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2024)苏05民初149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受理本案。
太平洋证券诉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2024年10月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4)京民终1212、1213号《诉讼告知书》,受理公司上诉请求。
太平洋证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4)鄂01执74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因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司法处置参考价暂无法确定,公司债权暂无法实现,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公司管理层人员2024年度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关于研究公司主责主业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审计报告的议案。因公司领导分工调整,由公司副总经理张序先生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副总经理叶平先生不再履行该职责。
张序先生,1972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西南航空重庆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机构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上市处副处长,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市场处调研员,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重庆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为推动重庆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高水平发展,提高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更好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对地区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服务核心功能,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股转中心)拟吸收合并其母公司重庆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股服集团),吸收合并后,重庆股服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转入重庆股转中心,重庆股转中心存续,重庆股服集团注销法人主体资格。
目前,重庆渝富华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渝富华贸)、西南证券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证券信息)分别持有重庆股服集团51%、34%和15%股权,重庆股服集团持有重庆股转中心100%股权。吸收合并后,上述股东持股结构不变,渝富华贸、西南证券和深圳证券信息将分别持有重庆股转中心51%、34%和15%股权。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参与化债的规模?对未来公司业绩的影响占比百分之多少?公司今年股价一直垫底,怎么看?公司有并购计划吗?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信达证券的关注。 国家化债政策有利于信用债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公司将积极支持国家化债相关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功能性作用,加强与控股股东中国信达不良资产主业的协同合作,支持地方经济和民生发展,促进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市场情绪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做好经营管理,致力于为股东提供长期回报。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来,相关部门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以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业务竞争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关注行业发展机遇,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如有并购或其他资本运作意向,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谢谢!
2、近期有分红计划吗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信达证券的关注。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始终致力于通过打造公司内在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上市以来一直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继续深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工作要求,在不断提升内在价值创造能力、夯实核心竞争能力的基础上,研究和考虑进一步丰富价值运营和价值实现手段,通过常态化分红、一年多次分红、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式多措并举,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谢谢!
3、请简要介绍下近期业绩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对信达证券的关注。 2024年前三季度,国家出台多项重大举措,助力经济发展和消费复苏,政策持续转好,市场信心得到了修复。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把握市场机遇,稳步推进各项经营工作。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5亿元。2024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增长14.65%。 谢谢!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3400号)。根据无异议函,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本次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及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并进行挂牌转让。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赵斌同志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外部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中泰证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金李先生的辞职报告。金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ESG(环境、社会及治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因金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金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名刘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
刘玉珍,女,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授。曾任台湾中正大学金融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台湾政治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金融硕士项目主任等职务。现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邹迎光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中信证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完成通讯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的议案,聘任邹迎光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邹迎光先生,1970年12月出生,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外科医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业务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淀南路营业部机构客户部经理、债券业务部高级业务董事,中信建投证券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行政负责人、执行委员会委员,本公司固定收益部行政负责人、执行委员、党委委员,中信建投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邹先生于1994年获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中央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2012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中信证券境外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的附属公司CSI MTN Limited(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被担保人)于2022年3月29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票据,发行金额650万美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已发行票据的本金余额合计20.04亿美元。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国际、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签署的《信托契据》,中信证券国际作为担保人就发行人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2024年12月12日,发行人在该中票计划下发行一笔票据,发行金额650万美元,由中信证券国际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512.44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6.26%。公司无逾期担保。
中信证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6,931,238.96元(含税);其中,A股普通股股份数为12,200,469,974股,本次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2,928,112,793.76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4/12/19;除权除息日:2024/12/20。
中信证券紧紧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新“国九条”),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指导意见,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披露。半年来,公司积极落实方案中的相关工作,并在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多措并举做好“五篇大文章”。
公司将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践行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秉持金融报国、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通过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着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1.42亿元,同比增长0.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7.99亿元,同比增长2.35%;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规模达人民币17,317.16亿元,较年初增长19.15%;归母净资产达人民币2,865.15亿元,较年初增长6.57%。
公司以多项举措落实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的战略布局,以高质量发展成效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科技金融方面,公司推动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促进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环节,实现“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服务企业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股权承销规模人民币84亿元;绿色金融方面,公司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责任投资理念。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的绿色债券承销规模达人民币377亿元,协助多家新能源、环保企业完成股权融资及并购重组;普惠金融方面,公司充分发挥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多层次的理财服务和资
产管理服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承销三农债、乡村振兴债及革命老区债券人民币109亿元,充分引导资本市场资源投向乡村振兴领域;养老金融方面,公司持续做好基本养老和社保投资管理服务,积极拓展年金业务,助力养老第三支柱产品的创新与推广;数字金融方面,公司聚焦新质生产力企业的数智化转型需求,运用多种融资工具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综合融资服务。
二、助力新质生产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资本市场金融服务功能。
公司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价值发现功能,把功能性放在首位,落实“科创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系列政策文件的相关举措要求,助力提升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包容性和精准性,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加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领域的业务布局,为新质生产力提供更高效的融资服务支持,进一步发挥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公司不断提升保荐、承销专业能力,以高水平、专业化服务支持实体企业直接融资、提升融资效率。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服务客户境内股权承销规模人民币463亿元,债券承销规模人民币14,497亿元,服务客户覆盖高端制造、基础设施、TMT、生物医药、新能源、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完成多单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并购重组交易,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公司积极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三创四新”、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硬科技企业融资需求。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承销科技创新债规模达人民币1,018亿元。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向科技企业的二级市场投资规模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多项业务的开展中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通过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为资本市场的长效稳定发展和居民财富的保值增值保驾护航,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目前,公司已搭建了涵盖低起点公募基金投顾、中起点配置型FoF、高起点配置专户等多层次的买方投顾配置服务体系,覆盖R1到R5全部风险等级,更好地满足客户个性化、差异化配置需求。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客户总资产规模保持十万亿级、较上一年末增长超15%,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保持行业领先。公司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与价值取向提升至战略高度,践行金融为民的发展理念,坚持专业化、体系化和精细化的投研管理理念,扎实推进投研能力建设,形成匹配资金属性的组合管理模式,提升投资者体验。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资管业务的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5,089.15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709亿元、8,704.08亿元、2,676.07亿元。
四、首次开展中期分红,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回馈股东、为股东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近3年来现金分红比例始终保持在30%以上。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3年度现金红利已于2024年8月26日派发完毕,分红总金额达人民币70.4亿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6.67%。为进一步响应新“国九条”和证监会对“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要求,持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于2024年内开展首次中期分红。目前,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7亿元,占2024年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4.89%,相关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24日前完成派发。
五、打造开放、透明、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股东热线、IR邮箱、上证“e互动”等网络平台,采取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开放日、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全方位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并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2024年内,公司持续优化市值管理手段,在定期报告发布后第一时间召开年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超过13万名投资者及媒体通过中英文网络直播在线观看了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成功举办2024年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获得投资者、媒体的广泛认可与关注。
公司以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扩大中小投资者沟通途径、提升境内外投资者活动频次、优化信息披露质量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截至目前,公司在2024年内累计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160余条,回复率达100%;累计覆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及分析师数量超过200名;对外披露了百余份临时公告及四期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及时展现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的质量与效果,优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截至目前,公司在2024年内共召开15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风险管理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4次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完成百余项议题的审议,就公司分支机构划转、高管聘任、中期利润分配、制度修订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履行了审议程序。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的前瞻性研究与判断,优化各类风险管理措施,深化境内外一体化管理机制,有效保障了公司2024年内的整体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下一步,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证监会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精神,努力推动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金融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做出贡献。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5%以上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安钢集团)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出具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6,42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相关上市公司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盛金控)决定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本次吸收合并生效后,国盛证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注销,公司将更名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国盛证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合并报表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41405)。中国证监会已依法受理公司吸收合并国盛证券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哈投股份)获得政府补助金额:2,615.7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将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2,615.70万元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1.28万元,增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0.47万元。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股票于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国资委)及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发集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公司、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8日、5月20日,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爱建集团)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上海科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科稷网络)向爱建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爱建信托)提供网络系统、软件合作开发等服务收取费用不超过848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接爱建信托报告,爱建信托于近日与本公司关联方科稷网络签署《爱建信托技术服务合同》等合同,由科稷网络提供相关服务,上述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8,453,491元人民币。过去12个月爱建信托同科稷网络的控股股东上海均瑶科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科创”)发生1次关联交易,金额为718.58万元人民币。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35,153,6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28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6,610,463.34元。A股股权登记日:2024/12/11,B股股权登记日:2024/12/16;除权除息日:2024/12/12;A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2/12;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2/24。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资本)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024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企业审计费用合计168万元,其中上市公司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下属企业财务审计费用63万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矿证券核销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五矿证券对相关资产损失5,640.24万元予以核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五矿资本总部决策事项及流程管理办法>等两项制度的议案》;同意对《五矿资本总部决策事项及流程管理办法》及《五矿资本核心管控事项管理办法》共计两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项目合伙人:王锐,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武,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宝军,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范志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4年度五矿资本合并范围内企业审计费用合计168万元,其中上市公司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以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下属企业财务审计费用63万元,上市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审计费用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本次审计费用是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审众环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被担保人五矿产业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产业金融”),系五矿资本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资本控股”)向控股子公司五矿产业金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940万元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担保),五矿资本控股实际为五矿产业金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40万元。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股份)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4〕3401号)(下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公司债券由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采取分期发行方式。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湘财股份于2024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4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16,000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2024年4月16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0.0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1元/股(含)。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94.3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0元/股,最低价为5.9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429.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指南针)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展新)通知,获悉广州展新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手续。展期数量:2,500,000股,占总股本的0.61%。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用途:资金需求。广州展新持股165,626,536股,占总股本的40.45%。本次质押展期后质押股份数量10,250,000股,占总股本的2.50%。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弘业期货)于2024年12月11日在公司3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上市专项奖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分配200万元作为公司管理层的A股上市专项奖励,具体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管理层职务系数以及任职时限拟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任期制契约化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的议案》。根据《弘业期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要求,2022年对经理层成员中分管业务单位的副职领导实行任期制契约化考核。董事会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任期制契约化绩效考核及薪酬考核结果。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股份)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江阴市凝秀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凝秀建设”)的告知函: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江阴市国资办”)与江阴市澄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东南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江阴市国资办将其持有的凝秀建设51%的股权出资澄东南集团;江阴市华士华泰经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士华泰”)与澄东南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华士华泰将其持有的凝秀建设49%的股权出资澄东南集团并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澄东南集团成为凝秀建设控股股东,持有其100%股份。上述凝秀建设股东变更完成后,澄东南集团通过凝秀建设间接持有公司82,129,4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7%。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鼎集团)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持有的九州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实现其全资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重庆九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转让,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行科技)配合接受此转让,人人行科技欠付九鼎集团33,484.28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对应的利息。人人行科技的关联方嘉兴嘉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嘉源”)本次拟以其持有的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银行”)137,969,543股股权(持股比例为3.54%,以下简称“特定股权”)作价32,993.62万元,代人人行科技偿还对九鼎集团的部分欠款。本次作价以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特定股权评估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评估值为34,216.45万元,确定作价为32,993.62万元,为评估值的96.4%,与特定股权对应的宜宾银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一致。本次交易提交九鼎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九鼎集团将与嘉兴嘉源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人人行科技将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归还剩余欠款。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5名董事中3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需进行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鼎投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活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九鼎投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九鼎投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临2024-035)。
2024年12月5日下午15:00-16:00,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康青山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易凌杰先生和独立董事徐爽先生、张宝林先生、鲜文铎先生共同出席了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交流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通过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收到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问题,并结合说明会投资者的提问,整理交流的问题及回复如下:
1、今年有哪些项目可以贡献收入和利润?
答:2024年1-9月,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已有5个项目实现完全退出,完全退出项目的本金1.84亿元,收回金额8.69亿元;2024年1-9月,在管基金收到项目回款11.52亿元;公司获得管理费收入153.84万元,管理报酬收入8,179.41万元。2024年第四季度亦有项目陆续退出实现回款,将继续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
2024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增紫金城一期1号楼竣工交付,1-9月实现销售回款0.19亿元,确认收入0.86亿元,2024年第四季度1号楼将持续销售,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后续可关注公司定期经营报告和财务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2、公司最新股东人数?
答:截止2024年11月29日,公司股东总户数27,331户。感谢您的关注。
3、公司未来的分红计划和派息政策?
答:公司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计划,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可参考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感谢您的关注。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财富趋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趋势)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京城股份)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发出的《关于变更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李笑彦先生工作调动,不再担任京城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委派贺立垚先生接替李笑彦先生担任京城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京城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贺立垚先生和卢星宇先生,持续督导期至贵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结束。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李笑彦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贺立垚先生:保荐代表人,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以来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长盈通IPO、三柏硕IPO、三峰环境IPO、中国茶叶IPO(在会)、中原特钢重大资产重组、航天长峰非公开发行、航天彩虹非公开发行、中粮糖业非公开发行、新希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五矿集团可续期中票等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于近日收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保荐代表人的承诺函。东北证券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谢伟先生因工作变动,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有序进行,东北证券委派程继光先生接替谢伟先生继续担任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为尹冠钧先生、程继光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谢伟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程继光:男,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IPO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年审业务。2013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参与万集科技、傲伦达等IPO项目;新洋丰2015年非公开、2021年可转债,回天新材2017年非公开,洋丰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项目;中国服装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宏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秀强股份收购教育资产、万邦德并购重组(构成借壳上市)等并购重组项目;大地电气、恒太照明、华联医疗、三协电机北交所项目。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嘉股份)于近日收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因谭杰伦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平安证券委派周超先生接替谭杰伦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超先生、董蕾女士。公司董事会对谭杰伦先生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周超先生,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甬矽电子(68836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福鞍股份(60331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泰嘉股份(00284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福鞍股份(603315)非公开发行股票、唐山港(601000)非公开发行股票、泰嘉股份(002843)非公开发行股票、星星科技(300256)重大资产重组、韦尔股份(603501)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企业股权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和药业)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保荐代表人孙经纬先生工作变动,招商证券拟委派鄢坚先生接替孙经纬先生负责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海燕女士和鄢坚先生。公司董事会对孙经纬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鄢坚先生,保荐代表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唐人神IPO、好想你IPO、我乐家居IPO、豫金刚石IPO、安图生物IPO及可转债、远程电缆IPO、石大胜华IPO、恒为科技IPO、万方电子IPO,安图生物非公开发行、宝胜股份非公开发行及公司债、迈克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和药业可转债、亚星客车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迪威尔)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迪威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因卞建光先生正常办理退休,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委派丁璐斌先生接替卞建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蒋坤杰先生、丁璐斌先生。公司董事会对卞建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丁璐斌,男,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为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201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了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皓元医药)于近日收到民生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决定指派保荐代表人刘永泓先生接替张晶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邵航先生、刘永泓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保荐代表人张晶先生在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刘永泓,上海财经大学硕士,保荐代表人,非执业律师。曾参与昊帆生物(301393.SZ)、上海汽配(603107.SH)、科思股份(300856.SZ)、宏微科技(688711.SH)等企业IPO项目;作为财务顾问主办人参与皓元医药(688131.SH)、艾迪药业(688488.SH)并购重组项目。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相微)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现因赵善军先生工作职责变动、赵继琳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方清先生、魏先勇先生接替赵善军先生、赵继琳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方清先生、魏先勇先生。公司董事会对赵善军先生、赵继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方清先生,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保荐代表人。方先生曾参与项目包括新相微科创板IPO、龙迅股份科创板IPO、中远海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方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魏先勇先生,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魏先生曾经作为保荐代表人参与了华润微电子科创板IPO、中芯国际科创板IPO、龙迅股份科创板IPO、阿特斯科创板IPO、中远海控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华润微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目。魏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新相微于近日收到股东北京德信汇富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義嘉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義嘉德”或“本企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新余義嘉德持有公司20,17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新余義嘉德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595,294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兴化股份)于近日收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粤开证券作为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原指派何瞻军先生和王新刚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因何瞻军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粤开证券委派申佩宜先生接替何瞻军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申佩宜先生和王新刚先生。公司董事会对何瞻军先生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文电能)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原委派孙琦先生、王巧巧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巧巧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伟先生接替王巧巧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王伟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硕士学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瑞立科密主板IPO、康为世纪科创板IPO、苏文电能创业板IPO、华脉科技主板IPO、苏文电能非公开发行、维尔利可转债、索普集团可交债、悦达投资现金收购等项目。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湘电股份)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中信证券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国泰君安指定王靓先生、张维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公司董事会对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联盛化学)于近日收到国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张锋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国金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江祥先生接替张锋先生的工作,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聂敏先生、江祥先生。公司董事会对张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祥先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现任国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资深业务经理,曾负责或主要参与的项目:光洋股份再融资等。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节能铁汉)于近日收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变更节能铁汉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建投证券原指派侯顺先生和李笑彦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因李笑彦先生离职,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委派曹东明先生接替李笑彦先生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侯顺先生和曹东明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曹东明,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转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项目、亦庄控股协议收购麦克奥迪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放弃认购股数1,434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其中144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其放弃认购股数的10.04%。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基石”)持有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恒生物)3,754,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2024年11月29日,马鞍山基石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华恒生物股份数221,02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鞍山基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华人健康)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赛富璞鑫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苏州赛富”)、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山赛富”)、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嘉兴腾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元投资”)、北京道同长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菁投资”),四者系同一控制下的企业,为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合并计算 (以下合称 “赛富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赛富投资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变动达到 1%的告知函》,获悉赛富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埃夫特)股东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惟基石”)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991%;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马鞍山基石)持有公司股份17,948,7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99%;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7,948,718股,占总股本的14.9390%。上述股份来源为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2024年12月6日,公司收到股东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发来的书面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信惟基石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8,035,6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1.5400%,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2,4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0.4600%,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0,435,6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至此,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特佳)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帝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仲裁裁决执行一案,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强制执行江苏帝奥信用账户持有的400万股本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奥特佳近日收到南通中院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苏06执恢45号之二),获悉江苏帝奥信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股票将被该院司法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规,应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因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帝奥仲裁裁决执行一案,南通中院作出的(2024)苏06执恢4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江苏帝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城证券向南通中院申请执行江苏帝奥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400万股股票。
拟变动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变动数量及比例:减持股票不超过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
股份变动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股份变动期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股份变动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邦彦技术)股东珠海市瑞信兆丰贰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瑞信”)持有公司股份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股东中彦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股东珠海瑞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6%;股东宝创投资投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股东中广源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6%;股东东莞中科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6%;股东投控东海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6%。公司近日收到上述部分股东珠海瑞信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2月9日,珠海瑞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6%。珠海瑞信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燕东微)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燕东微113,014,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2%。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113,014,423股。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简称:京国瑞)持有燕东微101,104,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101,104,235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因自身资金需求,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91,041股,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京国瑞因自身资金需求,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991,041股,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映翰通)股东深圳市优尼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山阿斯特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阿斯特”)持有公司股份2,5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1%。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南山阿斯特书面通知,截至2024年12月11日,南山阿斯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35,805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47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计划完成。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持有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德才股份)股份11,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2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7月6日上市流通。红塔创新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计划减持所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红塔创新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思泉新材)于2024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深圳市富海新材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新材”)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基金”)为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富海)同一控制下企业,持股数量合并计算,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富海新材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153,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0%)。南山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3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76%)。上述减持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实施期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司于近日收到富海新材、南山基金出具的《关于合计减持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南山基金自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截止至2024年12月6日,富海新材未减持。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天禾股份)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股东深圳粤科鑫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横琴粤科鑫泰专项二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横琴粤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横琴粤科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55,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2024年12月5日,天禾股份收到横琴粤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横琴粤科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盈富泰克)持有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禾信仪器)股份3,945,860股,占公司总股本5.64%。前截至2024年12月12日,盈富泰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9,976股,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系盈富泰克基于其自身的财务规划及投资策略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杰思)股东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建元”)持有公司股份4,050,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其中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数2,893,311股、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1,157,324股。股东杭州天堂硅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正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堂硅谷”)持有公司股份3,645,681股,占总股本4.51%,其中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数2,604,058股、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1,041,623股。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已于2024年5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东新建元、天堂硅谷分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808,588股,各自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天堂硅谷、新建元分别出具的《减持结果告知函》,减持期间,天堂硅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808,498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0.9999%。股东新建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7,695股,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0.0095%。本次减持后,股东新建元持有公司股份4,042,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股东天堂硅谷持有公司2,837,1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旺科技)股东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民工返创”)和河南省返乡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返乡创投”)计划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958,217股(占凯旺科技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农民工返创和返乡创投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达嘉维康)特定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量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量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淳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淳康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62,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2024年12月5日,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缘科技)持股3,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0%)的股东厦门鑫瑞集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鑫瑞集英)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5%)。近日,公司收到鑫瑞集英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鑫瑞集英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信)股东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资本”)设立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润元大基金-深圳华侨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华润元大基金侨新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侨新一号资管计划”)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57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6%)。2024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华侨城资本出具的《关于已完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的函》,截至2024年12月10日,侨新一号资管计划已减持28,571,400股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翔腾新材)分别持有公司股份7,683,600股(占总股本比例11.19%)、1,726,560股(占总股本比例2.51%)、1,726,560股(占总股本比例2.51%)和863,280股(占总股本比例1.26%)的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上海泷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泷新”)、深圳市南山区涌泉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涌泉”)和上海涌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涌月”)计划在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止),合计减持不超过1,373,736股(占总股本比例2%)。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的《关于提前终止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根据自身安排,上述股东拟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纽泰格)股东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疌泉毅达”)、淮安高投毅达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淮安毅达”)、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毅达”)作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其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疌泉毅达、淮安毅达、扬中毅达的《减持股份计划结束告知函》。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正丹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6,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339%。公司于近日收到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月明)股东华舆正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舆正心)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5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5%)。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舆正心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华舆正心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房能源)于2024年12月9日收到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信裕”)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于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288,740股(累计减持比例1.0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康龙化成)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信中康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信中康成)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信中龙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信中龙成)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4年11月6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不超过16,000,074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即1,777,786,009股)的0.90%)。公司于近日收到信中康成和信中龙成出具的告知函,获悉信中龙成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通)第一大股东杨建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睿景”)因涉及股权质押债务纠纷,其持有的跨境通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47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质押日期:2018年5月18日、2017年5月24日、2018年8月1日、2018年6月11日。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森科技)股东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厚未来4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启厚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启厚基金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2月10日,启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启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00,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7%。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泰科)特定股东苏州新麟三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麟三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7,4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实施。公司于近日收到新麟三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麟三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研环境)持股6,099,2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5.74%)的股东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研创投”)计划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89,867股(占总股本比例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3%)。清研创投与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创投”)、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泓鑫”)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清研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清研创投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3,131,200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94%。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康鹏科技)股东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无锡云晖)持有公司股份45,451,448股,占总股本的8.7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星域惠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星域惠天)持有公司股份5,513,760股,占总股本的1.06%。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云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965,208股,占总股本的9.81%。股东桐乡云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桐乡云汇)持有公司14,427,58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8%;桐乡稼沃云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桐乡稼沃)持有公司7,627,32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7%;桐乡毕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桐乡毕方)持有公司7,5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44%。桐乡云汇、桐乡稼沃和桐乡毕方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稼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稼沃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554,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近日,康鹏科技分别收到股东无锡云晖、星域惠天、桐乡稼沃、桐乡云汇、桐乡毕方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2月6日收盘,无锡云晖和星域惠天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5,964,348股,桐乡稼沃、桐乡云汇和桐乡毕方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1,254,81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利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上海国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海通民企高质量发展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国盛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225,243,456股的5.33%,国盛资本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2,4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股东廉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9,985股,占总股本的5.47%,廉健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2,4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盛资本、廉健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国盛资本在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37,900股,占总股本0.99355%。廉健先生在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38,700股,占总股本0.99390%。国盛资本、廉健先生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迈斯)股东新余同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同晟”)持有公司股份20,996,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公司股东新余同晟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7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新余同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41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枪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泰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泰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减持前,华睿泰信持有公司股份4,622,800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1,922,800股,减持比例2.7099%。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广二期”)持有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格科技)股份4,790,3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6%。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方广二期发来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股东方广二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盟固利)持股5%以上股东台州瑞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瑞致”)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596,1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192,3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台州瑞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13,788,428股(占总股本比例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亚科技)股东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伊犁苏新)持有公司股份1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74%;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简称:道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5,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4%。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55,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88%。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伊犁苏新、道丰投资出具的告知函,在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伊犁苏新、道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573,088股、10,705股,减持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8%、0.0041%。本次减持计划区间已届满。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振华)股东无锡瑾沣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无锡瑾沣裕)持有本公司股份9,97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7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因股东自身运营管理需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无锡瑾沣裕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2,500,615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5,001,23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测测试)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悦”)、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和”)拟于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0日内(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不超过6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不超过1,4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股份)股东杭州广沣启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沣启辰”)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024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广沣启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华策影视)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31号”)、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3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全盈32号”)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12,65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68%。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银万全盈31号、银万全盈32号出具的《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闽能源)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兴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8,641,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铁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101,977股,占总股本的0.85%;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兴新兴)持有公司股份5,325,381股,占总股本的0.28%。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华兴创投、铁路投资和华兴新兴《关于减持计划到期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兴创投、铁路投资和华兴新兴未减持公司股份。
新三板挂牌机构公告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受让重庆信托、天津重信、重庆嘉鸿、 深圳远为、深圳中峻合计持有的公众公司1,116,177,15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454%),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以协议方式受让国华投资持有的公众公司448,516,5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933%),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摘牌、以协议方式受让同方创投、嘉融投资合计持有的公众公司432,349,39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7.4159%),共计受让公司1,997,043,12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4.2546%)之交易。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关于发布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创新层公司降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455号),对公司作出降层决定,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因连续6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发《分层办法》第十四条第(九)项规定的降层情形,调入基础层。公司对降层决定无异议,未提交复核申请,自2024年12月11日起公司调入基础层,且自被调整至基础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期货)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风险管理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关于修订<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渤海期货拟向渤海融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渤海融盛)增加注册资本金0.3亿元,增资后渤海融盛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亿元增加至3.3亿元,渤海融盛设立于2015年7月3日,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了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仓单服务三项业务。2024年上半年渤海融盛单体资产总额952,123,509.94元,净资产200,695,382.31元,营业收入258,816,060.88元,净利润-9,032,882.26元。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华龙期货)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隋立春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相关公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第十五条(一)、(二)规定,挂牌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挂牌公司下述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应当对出具的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将上述意见及时报告董事会,与公司相关公告同时披露。由于公司未及时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现补发公告《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先融期货)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综合业绩责任书部分指标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职业经理人岗位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业务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国盛证券与江西饶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饶电科技)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饶电科技已累计2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国盛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长财)与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ST精标科”或“精标科技”)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做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向恒泰长财证券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所欠费用分别为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以及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两个付款周期,金额合计30万元(不含协议约定违约金)。恒泰长财证券分别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8月8日、2024年9月18日向公司进行了三次书面催告,公司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恒泰长财证券关于拟单方解除与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24年10月31日,恒泰长财证券向公司寄送了《恒泰长财证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恒泰长财证券关于拟单方解除与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恒泰长财证券已经在规定期限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材料。
恒泰长财证券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恒泰长财证券和ST精标科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恒泰长财证券和ST精标科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恒泰长财证券与ST精标科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2024年12月11日起解除。
深圳市帅航户外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开源证券与深圳市帅航户外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帅航股份)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帅航股份已累计7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开源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5日,大通证券与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武汉阿迪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3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大通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港股相关机构公告
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香港(00218)已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达成共识,毕马威已自2024年12月10日起辞任公司核数师。在审核委员会推荐下,董事局已决议建议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德勤)为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毕马威辞任后的空缺,任期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期货(01461.HK)公布,魏伟峰先生辞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12月10日起生效。伍秀薇女士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12月10日起生效。
伍女士為達盟香港有限公司上市服務部董事兼主管。伍女士於公司秘書行業擁有23年以上的專業經驗,負責向上市公司客戶提供公司秘書及合規服務。伍女士擁有法律碩士學位,為特許秘書、特許企業管治專業人員,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與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資深會士。
自2024年12月10日起,本公司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址更改為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二座31樓。
IPO申报企业公告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6号)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11日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2月11日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1、保税料件盘亏导致的单耗申报不实,海关部门未予处罚。
根据莆田海关的检查,发行人在2018年8月28日至2021年8月27日期间加工贸易进出口活动中,执行C350621A0011加工贸易手册,在此期间存在保税料件盘亏2.97吨。该情形主要系收发进口料件差异所致,被认定为单耗申报不实,该事项实际影响税额不足5,000元(1吨保税料涉及1,500元关税)。莆田海关经过调查,于2022年8月5日出具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莆关缉违字〔2022〕0023号)。
2、海安厦门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注销)未按期申报个人所得税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于2021年8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海安厦门分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思税简罚〔2021〕3417号),对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申报事项处以100元罚款。
发债机构/官网相关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长城证券及其拟发行的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长城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4〕11198号)
2021年,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主要涉及营业部相关问题,公司已通过提交整改报告、强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和建立健全分支机构三级合规管理架构等完成整改。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9月,公司均未受到重大监管处罚。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方正证券及其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4年公司债券(第六期)的信用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方正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4〕11102号)
监管处罚方面,2021-2023年,公司收到的监管措施及警示函主要涉及营业部合规管理、子公司管理、业务许可证换发事项、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内部控制问题、营业部基金销售违规问题、投行业务人员薪酬奖励和递延不符合监管要求问题、投资产品签约客户回访问题等。公司在接到以上监管处置措施后开展整改,截至2023年末,整改工作均已完成。2024年以来,公司未收到监管的相关措施及处罚,但公司合规管理及风险控制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决定撤销北京成府路证券营业部、大理漾濞路证券营业部、中山小榄广源中路证券营业部、湛江人民大道中路证券营业部、河源永丰路证券营业部、汕尾汕尾大道证券营业部、金华分公司、渭南金水路证券营业部共计8家分支机构。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简称“本次增资”)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征集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间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参与本次增资的17家投资方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增资款项支付。
本次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0元,实缴出资为人民币3,300,000,000元。根据公司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公开挂牌结果并征询确认原股东优先认购意见,参与本次增资的17家投资方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91,215,168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91,215,168元,实缴出资为人民币4,491,215,168元。本次增资将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增强业务创新与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将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相关公司治理、变更登记及备案程序。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南京证券拟于近期撤销江阴澄杨路证券营业部,江阴澄杨路证券营业部原有客户服务将由江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承接。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信达证券及其拟发行的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信达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4〕11052号)
2021-2024年9月末,公司合计受到责令整改的监管措施4次、警示函2次,主要涉及经纪业务、债券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公司及分支机构已进行整改,加强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2024年11月5日,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分公司因在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外咨询服务时,存在相关管控不到位,未严格规范有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等问题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截至2024年11月28日,针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正在积极极落实整改。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9日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编号:新世纪企评(2024)020602),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作为东莞市属国有控股重点企业,发行人是东莞市唯一的本土证券公司,能够获得政府的有力支持。同时该报告显示发行人主要风险包括:宏观经济风险。当前我国经济伴随的区域结构性风险、产业结构性风险以及国际不确定性冲击因素仍存在,证券业运营风险较高。市场竞争风险。国内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较严重,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对证券公司业务构成冲击,发行人将持续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盈利波动性较大。发行人经纪业务及信用业务均易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及盈利波动性较大。证券投资业务风险。近年来,发行人证券自营业务中债券投资规模较大。在国内债券市场信用事件频发及波动性加大的情况下,发行人证券自营业务风险管理能力将持续面临挑战。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华西证券及其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2024年公司债券(第四期)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确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华西证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联合〔2024〕10556号)
华西证券作为全国综合性上市证券公司之一,股东背景很强,资本实力很强,具备完整的证券业务牌照以及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模式,主要业务板块均处于行业中上游,经纪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尤其在四川当地市场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整体竞争实力较强;风险管理水平较完善,风险管理水平较高;财务方面,公司盈利能力较强,资本实力很强,资本充足性很好。公司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杠杆水平适中,流动性指标整体表现较好。相较于公司现有债务规模,本期债项发行规模一般,主要财务指标对发行后全部债务的覆盖程度较发行前变化较小,仍属良好水平。外部支持调整:公司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均为四川省内知名企业,综合实力和影响力很强,能够在客户以及渠道等方面给予公司较大支持。
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公司各项业务的推进,凭借其很强的行业竞争优势,公司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整体竞争实力有望保持。可能引致评级下调的敏感性因素:股东综合实力显著下降,对公司支持力度大幅降低;公司风险偏好显著上升,主要风险控制指标低于监管最低要求,且无及时补充资本的可行性方案;公司发生重大风险、合规事件或治理内控问题,预期对公司业务开展、融资能力等造成严重影响。
世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出具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无债项评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行政监管部门处罚和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21年12月29日,新疆证监局向公司下发《关于对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针对新疆分公司在账户管理等方面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责令分公司限期整改。
2、2023年3月31日,厦门证监局向厦门分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厦门分公司投顾人员管理及经纪人执业行为监控等方面问题,对厦门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3、2024年6月14日厦门证监局向厦门分公司下发《关于对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指出厦门分公司存在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存在经纪人未按照《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执业地域范围展业的情形,执业地域范围与公司的管理能力及客户管理水平不相适应。向涉及上述问题的公司前经纪人杨杰个人出具了《警示函》。
公司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问责程序和整改措施,督导涉事分公司对责令整改事项逐一落实完善。目前,相关事项均已完成整改,整改报告已及时报送相关证监局。上述事项对本次债券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基金机构相关公告
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段婧女士新任安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因工作安排,自2024年12月12日起,沈良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仍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段婧女士,同济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于2022年5月加入安联投资,现任安联基金财务部总经理。曾任上海韬睿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总监,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财务部主管、财务部负责人,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联寰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安联寰通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段婧女士还曾供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工作需要,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免去丁浩航先生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贝莱德欣悦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贝莱德安睿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贝莱德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职务。上述调整自2024年12月13日起生效。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勇因个人原因离任。公司对易勇同志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1712-1722,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1707-1720,公司将按照工商规定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因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股东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选举周颖刚先生、杨峰先生、李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届独立董事李庆民先生、祝继高先生、邱慈观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因方正富邦基金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史纲先生辞职,公司股东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选举黄昭棠先生继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上述变更后,方正富邦基金董事会成员为何亚刚先生、黄昭棠先生、林欣怡女士、李长桥先生、周颖刚先生、杨峰先生、李文杰先生。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换领的公告
2024年11月25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公司商事主体登记名称变更为国投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斌。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7日对外公告。2024年12月10日,公司完成《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换领工作,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新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国新国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周小波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过往从业经历:历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化工行业首席分析师、投资品研究部总监,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总经理(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加入海富通基金。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12月10日,红塔红土基金首席信息官李凌因退休离任,江涛新任首席信息官。过往从业经历:历任昆明铁路局昆明电务段助理工程师,工行云南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电脑主管、营业部经理,云南金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红塔证券昆明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昆明青年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信用业务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兼任云南证券业协会秘书长,红塔红土基金董事长。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宋菁因职务调整离任,聘任为平安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伟因工作安排离任;张健新任董事长。浦银安盛基金对谢伟先生在担任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健先生,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1999年3月进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工作,历任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分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党委书记,总行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浦发银行副行长。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申万宏源证券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福涛因个人原因离任。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4号)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受让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2076%股权并变更先锋基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申请报告》(先锋基金发〔2024〕0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对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5131.14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34.2076%)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4年11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经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银国宏先生。
银国宏先生,历任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出纳、咨询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前华夏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兴证券研究所所长、机构业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东兴期货董事长、东兴基金董事长,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筹备组副组长、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委员会委员。现任恒泰证券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恒泰期货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新华基金董事长。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0日,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由”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1层03-3房“变更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19楼190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乔发栋、张彤宇、马涛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贺强、宋国良、周开国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范育晖经公司工会选举为职工董事。乔发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中银国际证券合规总监兼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亓磊因个人原因离任;执行总裁周冰代任合规总监兼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1998年7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历任中国银行信贷业务部公司业务二处干部、公司业务部尽职调查处副处长、公司业务二处副处长、高级客户经理、主管、公司金融总部主管、助理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执行总裁。2014年7月至2022年8月,历任中国银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兼雄安新区战略实施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首席客户经理等职务。2022年8月至11月,任中银国际证券党委副书记。2022年11月至12月,任中银国际证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裁。2022年12月起至今,任中银国际证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裁、董事。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终止中植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达成一致,自2024年12月13日起,终止中植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已通过中植基金购买并持有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自2024年12月13日起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达成一致,自2024年12月2日起,终止中植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已通过中植基金购买并持有本公司基金的投资者,自2024年12月2日起将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为了更好地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转让安排,自2024年6月1日起由华源证券承接中植基金销售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并为所涉及投资者提供持续服务。西部利得基金与中植基金、华源证券目前已达成一致意见,即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购买的本公司基金由华源证券提供相关服务。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2日(含)起暂停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经与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九州”)、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协商一致,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扬基金)自2024年12月12日起终止金海九州、汇林保大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截止2024年12月11日,上述销售机构已无持有本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存量客户。
期货机构相关公告
华闻期货有限公司
关于对孙贵银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24〕153号
当事人:孙贵银,男,华闻期货有限公司(华闻期货)江苏分公司原员工,从业资格号F03128090。
孙贵银因在华闻期货从业期间,存在不符合期货交易咨询从业条件但向交易者提供期货交易咨询建议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70号,经证监会令第202号修改)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于2024年4月15日被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4号)。
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协会认为:孙贵银作为期货从业人员,未能小心谨慎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其不符合期货交易咨询从业条件但向交易者提供期货交易咨询建议的违规行为属实,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九项,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孙贵银“训诫”的纪律惩戒。
2024年11月5日
山金期货有限公司
关于对王浩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24〕246号
当事人:王浩,男,山金期货有限公司原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号F03119207(已注销)。
经查明,王浩在山金期货有限公司期间,存在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经综合考虑王浩的申辩意见,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王浩“撤销期货从业资格并在2年内拒绝受理其期货从业资格申请”的纪律惩戒。
2024年11月19日
浙江浙期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对陈建刚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当事人:陈建刚,男,中天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期货)宁海世贸中心营业部负责人,从业资格号F3084439。
陈建刚因在中天期货从业期间,存在为客户配资提供便利的行为,该行为属于《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禁止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于2024年4月8日被宁波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号)。
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协会认为:陈建刚作为期货从业人员违规向交易者介绍期货配资服务,存在涉及配资的不当言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四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和第二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陈建刚“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2024年11月5日
金信期货有限公司
金信期货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9日偿还上海钡勋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次级债款,偿还次级债后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标准。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南京营业部更名为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营业场所由“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706室(电梯编号楼层10楼1006号房)”变更为“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99号招银大厦8层805-8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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