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白的选择:人是否有死亡的自由

文摘   健康   2024-10-30 22:03   中国台湾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更多

  

人不可能在不快乐的状态下自行发明停泊的地点、爱人和朋友,一如他们不可能发明自己的父母。生命给我们这一切,也带走这一切,而最困难的便是给生命一个肯定的答案。

——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乔瓦尼的房间》(Giovanni’s Room



2024年10月24日,一则新闻迅速在网络平台上发酵:
一位名叫沙白的42岁上海女性,在瑞士选择了安乐死,成为首位公开在瑞士实施安乐死的中国大陆人士。这一事件如同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社会大众的强烈反应。
据网络消息指出:沙白,原名郑丰,是一位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她在20岁时被诊断出患有红斑狼疮,这是一种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的疾病,严重侵蚀了她的生活品质。多次的复发和无尽的病痛,最终导致了她的肾衰竭。面对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她毅然决然地前往瑞士,选择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一选择在中国社会引发了轩然大波。
支持者认为,她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追求解脱的勇气值得尊重和理解。
反对者则猛烈抨击她的行为,指责她自私自利,罔顾父母的情感,甚至质问:「如果是你的父母这么做,你是否能接受?」更有甚者,对她的一些个人观点,如支持器官买卖,提出了严厉的道德批判。
沙白的选择,究竟是对自由的捍卫,还是对社会伦理的挑战?这一事件不仅触动了公众的神经,更引发了关于自由、生命价值和社会规训的深刻讨论。

一、何谓自由?
要深入理解沙白的选择,我们必须首先探讨「自由」的本质和边界。
自由,这个看似简单却极其复杂的概念,历来都是哲学家们热议的话题。
20世纪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和当代哲学家韩炳哲(Byung-Chul Han)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视角。

A. 柏林的自由观: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对立与平衡
柏林在其著名的《两种自由概念》中,将自由划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
• 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
指个人不受外在干涉的权利,即在不被他人或权威强迫的情况下,自主选择生活方式。消极自由强调的是个体拥有免于他人干涉的空间,重视个人的独立性和私密领域。
• 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
强调自我实现和自我掌控的能力,即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积极自由关注的是内在的自主性,要求个人不仅有选择的自由,还要有实现这些选择的能力,以及对自身行为的完全理解和掌控。
柏林指出,这两种自由虽然看似互补,但在实践中常常产生冲突。
过度强调积极自由,可能导致集体主义压力,甚至演变为极权主义。当社会以「共同善」或「更高目标」为名,迫使个人牺牲自身自由时,积极自由就可能变质,成为压迫的工具。
在沙白的案例中,她的选择可以被视为消极自由的极致体现。她在不受外界干涉的情况下,做出了对自己生命的最终决定。
然而,社会的强烈反对和道德谴责,恰恰反映了积极自由可能带来的集体主义压力。社会试图以道德和伦理的名义,干涉她的个人选择,迫使她遵循所谓的「正确」道路。

B. 韩炳哲的自由批判:伪自由与自我压迫的隐形枷锁
当代哲学家韩炳哲从另一个角度对自由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现代社会的自由常常表现为自我控制和自我压迫。个体在「绩效社会」中,被驱使着追求效率、成功和自我优化,陷入了无止境的自我剥削和内心焦虑。
韩炳哲指出,这种所谓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隐性的奴役。人们在追求自我提升的过程中,丧失了真实的生活体验和内心的平静,被社会的规训和他人的期待所束缚。
在沙白的选择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对这种「伪自由」的拒绝。她不愿再被病痛和社会期待所压迫,不愿按照他人的标准继续生活,而是选择了按照自己的意愿结束生命。这种选择,既是对自我存在的肯定,也是对现代社会规训的反抗。
柏林和韩炳哲的思想都揭示了自由的复杂性和现实中的张力。在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中,自由往往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过度强调个人自由,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过度强调集体利益,可能压制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力。
沙白的选择,正是这一自由困境的真实写照。她坚持自己的意愿,选择结束生命,这是个人自由的极致体现。然而,这一选择又与社会的伦理道德产生了强烈冲突,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批评。


二、人是否有自杀的自由?
自杀,这一极具争议性的行为,涉及到个人对生命的终极支配权。柏林的消极自由观认为,个体有权在不受外界干涉的情况下,决定自己的命运,包括生与死。
然而,柏林也提醒我们,若自杀的选择是出于逃避痛苦或压力,而非理性的自我实现,那么它可能并非真正的自由,而是对自由的误解和滥用。
在沙白的案例中,她并非出于一时冲动或绝望,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她对自己的病情、生活品质和未来都有清醒的认识,选择安乐死是她对自己生命的自主安排。
这当中,我们看见了一种冲突,这个冲突来自个人的自杀选择与社会期望的冲突。
中国社会普遍存在一种「严肃主义」,认为生命至高无上,只有在极度痛苦无法承受的情况下,选择自杀才是「正当」的。社会赋予了痛苦一种道德价值,仿佛经历了极致的苦难,才有权选择解脱。
这种观念实际上是对个人自由的干涉和压制。社会试图以道德标准评判个体的生命选择,剥夺了个人对自己生命的自主权。
沙白的选择,挑战了这种社会预设。她不愿意接受无尽的痛苦,也不愿为了他人的期待而继续生活。她的决定,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应,反映了社会对个人自由和生命权的认知局限。

存在心理学的视角:自杀作为自我实现的途径
存在心理学强调个体对生命意义的自主追寻。心理学家路德维希.宾斯万格(Ludwig Binswanger)曾研究过一个案例(Ellen West):一位女性在接受治疗后,依然选择了自杀。宾斯万格认为,她的死亡是自我实现的必然之路,是对自我存在的最终确认。
对于那些内心没有冲突、明确选择自杀的人来说,心理咨询师的介入并无必要。
沙白正是这样一个例子。她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了明确的自觉和平静,没有内在的挣扎和矛盾。因此,我们应当尊重她的选择,而非试图以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她。


三、规训与反规训:文化语境下的思考
中国传统文化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先苦后甘」等观念深入人心,将苦难与成功紧密绑定。苦难被赋予了道德价值,仿佛不经历痛苦,就不足以获得幸福或成就。
这种规训使得人们习惯于将吃苦视为理所当然,甚至对拒绝吃苦的人产生不满。社会对「刻意吃苦」的推崇,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规训着个体的行为和价值观。
沙白的选择,正是对这种刻意吃苦规训的反抗。她坚持「我不吃苦,我要快乐到大结局」,拒绝接受无意义的痛苦作为生命的必然组成部分。
她的选择挑战了社会的传统观念,引发了人们的质疑和愤怒。然而,这正是她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对自我生命的自主定义。
著名作家余华曾指出:「不要吃没有必要的苦,吃苦就是吃苦。」
他的观点解构了「苦难崇拜」的荒谬性。苦难本身并不具有神圣性,刻意追求痛苦并不能赋予生命更高的价值。
沙白的选择,与余华的观点不谋而合。她拒绝了社会对苦难的崇拜,选择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和离开。

四、不歌颂活着,也不歌颂死去,唯歌颂自由
在社会舆论中,常常存在对死亡或活着的「歌颂」。然而,无论是歌颂死亡还是活着,本质上都是一种他者的正义,是外界价值观的投射。
为了迎合他人的「正义」而选择死亡或生存,都是一种伪自由,都是对个体自主性的侵蚀。真正的自由,不应被他人的道德标准所绑架。
在对沙白之死的批评中,有人以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的「利己性自杀」来批判沙白的做法,认为她的选择是自私的,罔顾父母的情感,甚至质问:「如果是你的父母这么做,你是否能接受?」
然而,我们不妨反思一下所谓的「利他性自杀」。在一些文化中,存在着长者为了部落或家庭的利益,自愿离开群体,独自等待死亡的传统。例如「因纽特人」的传说:在因纽特人的文化中,有关于老年人为了不拖累家庭,在食物匮乏时,自愿离开群体的故事。
类似行为看似是为了他人利益的「利他性自杀」,但实际上也是在特定文化和社会规训下的选择。它们强调个体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身,似乎符合道德标准。
然而,这种「利他性自杀」真的高尚吗?它是否忽视了个体的自由和意愿?事实上,这种做法依旧是一种功利主义的思想,罔顾了人的自由,强调了集体意志对个体的压迫。
因此,无论是「利己性自杀」还是「利他性自杀」,都无法脱离对个体自由的侵蚀。以道德和集体利益之名,要求个体牺牲自我,本质上是一种教条主义和少数意志下的规训。
这正义吗?未必见得。
沙白的选择,不应被强行纳入「利己」或「利他」的道德框架中评判。她的行为是对伪自由的抗拒,是对自我存在的肯定。
真正的自由,应该超越功利主义的束缚,尊重个体的自主选择,而非以道德或集体利益之名,限制个人的意愿。

五、谁才是需要心理咨询的人?
那些因沙白的选择而感到不安、愤怒的民众,实际上是被自己的价值观和情感所困扰。他们的反应反映了自身的心理需求和内在冲突。
他们可能被社会长期规训所影响,认为生命必须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痛苦必须被接受,牺牲是高尚的。
或许,这些民众需要问问他们自己,为什么他人的选择会对自己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他们是否被教条主义和功利思想所束缚,忽视了对个体自由的尊重?
通过内省,他们可能会发现,真正需要调整的是自己的观念,而非他人的选择。


结语:灵魂的高贵在于独立性
沙白的离去,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思考和疑问。她用自己的方式,诠释了对生命的理解和对自由的追求。她的故事,或许会被时间所淡忘,但引发的关于自由、生命和存在的讨论,将持续影响着我们。
沙白的某些观点,如支持器官买卖,确实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质疑。然而,这些观点不应影响她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
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个体的生命权是与其社会观点分离的基本权利。她的选择,是对自我生命的自主安排,不应被他人观点所左右。
自由的核心在于个体对自身存在的完全掌控,而不被他人观点或社会价值规训所侵蚀。沙白的选择,体现了对生命自主权的坚守,是对伪自由和功利主义的抗拒。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问问自己:在社会的规训、教条主义和他人的期待中,我们是否真正拥有了内心的自由?我们是否有勇气,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追求真正的幸福和满足?
我们或许不认同她的观点,但我们应当尊重她的选择。尊重他人的选择,也是尊重我们自己的灵魂。
正如柏林和韩炳哲所指出的,自由不应被道德化、功利化或规训化,而应是个体对自我存在的真实追寻。或许,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那些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观念,质疑教条主义和功利思想对个体自由的侵蚀。
在这个充满喧嚣与纷争的时代,灵魂的高贵,正在于它的独立性和对自由的坚守。让我们不再用他者的正义去评判他人的选择,而是以开放的心态,去理解和尊重每一个独特的生命。

 

p.s. 心理团体招募,后天截止。详细内容请扫二维码了解:


作者:高浩容。哲学博士,台湾哲学咨商学会监事。著有《小脑袋装的大哲学》、《写给孩子的哲学思维启蒙书》等著作。咨询、讲座或其他合作,请洽公众号:"容我说"

容我说
准备好了吗?和真实的自我相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