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能在不快乐的状态下自行发明停泊的地点、爱人和朋友,一如他们不可能发明自己的父母。生命给我们这一切,也带走这一切,而最困难的便是给生命一个肯定的答案。
——詹姆斯.鲍德温(James Baldwin):《乔瓦尼的房间》(Giovanni’s Room)
2024年10月24日,一则新闻迅速在网络平台上发酵:一位名叫沙白的42岁上海女性,在瑞士选择了安乐死,成为首位公开在瑞士实施安乐死的中国大陆人士。这一事件如同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社会大众的强烈反应。据网络消息指出:沙白,原名郑丰,是一位备受关注的网络红人。她在20岁时被诊断出患有红斑狼疮,这是一种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的疾病,严重侵蚀了她的生活品质。多次的复发和无尽的病痛,最终导致了她的肾衰竭。面对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她毅然决然地前往瑞士,选择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支持者认为,她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追求解脱的勇气值得尊重和理解。反对者则猛烈抨击她的行为,指责她自私自利,罔顾父母的情感,甚至质问:「如果是你的父母这么做,你是否能接受?」更有甚者,对她的一些个人观点,如支持器官买卖,提出了严厉的道德批判。沙白的选择,究竟是对自由的捍卫,还是对社会伦理的挑战?这一事件不仅触动了公众的神经,更引发了关于自由、生命价值和社会规训的深刻讨论。要深入理解沙白的选择,我们必须首先探讨「自由」的本质和边界。自由,这个看似简单却极其复杂的概念,历来都是哲学家们热议的话题。20世纪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和当代哲学家韩炳哲(Byung-Chul Han)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视角。A. 柏林的自由观: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对立与平衡柏林在其著名的《两种自由概念》中,将自由划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指个人不受外在干涉的权利,即在不被他人或权威强迫的情况下,自主选择生活方式。消极自由强调的是个体拥有免于他人干涉的空间,重视个人的独立性和私密领域。强调自我实现和自我掌控的能力,即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积极自由关注的是内在的自主性,要求个人不仅有选择的自由,还要有实现这些选择的能力,以及对自身行为的完全理解和掌控。柏林指出,这两种自由虽然看似互补,但在实践中常常产生冲突。过度强调积极自由,可能导致集体主义压力,甚至演变为极权主义。当社会以「共同善」或「更高目标」为名,迫使个人牺牲自身自由时,积极自由就可能变质,成为压迫的工具。在沙白的案例中,她的选择可以被视为消极自由的极致体现。她在不受外界干涉的情况下,做出了对自己生命的最终决定。然而,社会的强烈反对和道德谴责,恰恰反映了积极自由可能带来的集体主义压力。社会试图以道德和伦理的名义,干涉她的个人选择,迫使她遵循所谓的「正确」道路。B. 韩炳哲的自由批判:伪自由与自我压迫的隐形枷锁当代哲学家韩炳哲从另一个角度对自由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认为,现代社会的自由常常表现为自我控制和自我压迫。个体在「绩效社会」中,被驱使着追求效率、成功和自我优化,陷入了无止境的自我剥削和内心焦虑。韩炳哲指出,这种所谓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隐性的奴役。人们在追求自我提升的过程中,丧失了真实的生活体验和内心的平静,被社会的规训和他人的期待所束缚。在沙白的选择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对这种「伪自由」的拒绝。她不愿再被病痛和社会期待所压迫,不愿按照他人的标准继续生活,而是选择了按照自己的意愿结束生命。这种选择,既是对自我存在的肯定,也是对现代社会规训的反抗。柏林和韩炳哲的思想都揭示了自由的复杂性和现实中的张力。在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中,自由往往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过度强调个人自由,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过度强调集体利益,可能压制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力。沙白的选择,正是这一自由困境的真实写照。她坚持自己的意愿,选择结束生命,这是个人自由的极致体现。然而,这一选择又与社会的伦理道德产生了强烈冲突,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批评。自杀,这一极具争议性的行为,涉及到个人对生命的终极支配权。柏林的消极自由观认为,个体有权在不受外界干涉的情况下,决定自己的命运,包括生与死。然而,柏林也提醒我们,若自杀的选择是出于逃避痛苦或压力,而非理性的自我实现,那么它可能并非真正的自由,而是对自由的误解和滥用。在沙白的案例中,她并非出于一时冲动或绝望,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她对自己的病情、生活品质和未来都有清醒的认识,选择安乐死是她对自己生命的自主安排。这当中,我们看见了一种冲突,这个冲突来自个人的自杀选择与社会期望的冲突。中国社会普遍存在一种「严肃主义」,认为生命至高无上,只有在极度痛苦无法承受的情况下,选择自杀才是「正当」的。社会赋予了痛苦一种道德价值,仿佛经历了极致的苦难,才有权选择解脱。这种观念实际上是对个人自由的干涉和压制。社会试图以道德标准评判个体的生命选择,剥夺了个人对自己生命的自主权。沙白的选择,挑战了这种社会预设。她不愿意接受无尽的痛苦,也不愿为了他人的期待而继续生活。她的决定,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反应,反映了社会对个人自由和生命权的认知局限。存在心理学强调个体对生命意义的自主追寻。心理学家路德维希.宾斯万格(Ludwig Binswanger)曾研究过一个案例(Ellen West):一位女性在接受治疗后,依然选择了自杀。宾斯万格认为,她的死亡是自我实现的必然之路,是对自我存在的最终确认。对于那些内心没有冲突、明确选择自杀的人来说,心理咨询师的介入并无必要。沙白正是这样一个例子。她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了明确的自觉和平静,没有内在的挣扎和矛盾。因此,我们应当尊重她的选择,而非试图以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她。中国传统文化中,「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先苦后甘」等观念深入人心,将苦难与成功紧密绑定。苦难被赋予了道德价值,仿佛不经历痛苦,就不足以获得幸福或成就。这种规训使得人们习惯于将吃苦视为理所当然,甚至对拒绝吃苦的人产生不满。社会对「刻意吃苦」的推崇,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规训着个体的行为和价值观。沙白的选择,正是对这种刻意吃苦规训的反抗。她坚持「我不吃苦,我要快乐到大结局」,拒绝接受无意义的痛苦作为生命的必然组成部分。她的选择挑战了社会的传统观念,引发了人们的质疑和愤怒。然而,这正是她自由意志的体现,是对自我生命的自主定义。著名作家余华曾指出:「不要吃没有必要的苦,吃苦就是吃苦。」他的观点解构了「苦难崇拜」的荒谬性。苦难本身并不具有神圣性,刻意追求痛苦并不能赋予生命更高的价值。沙白的选择,与余华的观点不谋而合。她拒绝了社会对苦难的崇拜,选择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和离开。在社会舆论中,常常存在对死亡或活着的「歌颂」。然而,无论是歌颂死亡还是活着,本质上都是一种他者的正义,是外界价值观的投射。为了迎合他人的「正义」而选择死亡或生存,都是一种伪自由,都是对个体自主性的侵蚀。真正的自由,不应被他人的道德标准所绑架。在对沙白之死的批评中,有人以社会学家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的「利己性自杀」来批判沙白的做法,认为她的选择是自私的,罔顾父母的情感,甚至质问:「如果是你的父母这么做,你是否能接受?」然而,我们不妨反思一下所谓的「利他性自杀」。在一些文化中,存在着长者为了部落或家庭的利益,自愿离开群体,独自等待死亡的传统。例如「因纽特人」的传说:在因纽特人的文化中,有关于老年人为了不拖累家庭,在食物匮乏时,自愿离开群体的故事。类似行为看似是为了他人利益的「利他性自杀」,但实际上也是在特定文化和社会规训下的选择。它们强调个体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身,似乎符合道德标准。然而,这种「利他性自杀」真的高尚吗?它是否忽视了个体的自由和意愿?事实上,这种做法依旧是一种功利主义的思想,罔顾了人的自由,强调了集体意志对个体的压迫。因此,无论是「利己性自杀」还是「利他性自杀」,都无法脱离对个体自由的侵蚀。以道德和集体利益之名,要求个体牺牲自我,本质上是一种教条主义和少数意志下的规训。沙白的选择,不应被强行纳入「利己」或「利他」的道德框架中评判。她的行为是对伪自由的抗拒,是对自我存在的肯定。真正的自由,应该超越功利主义的束缚,尊重个体的自主选择,而非以道德或集体利益之名,限制个人的意愿。那些因沙白的选择而感到不安、愤怒的民众,实际上是被自己的价值观和情感所困扰。他们的反应反映了自身的心理需求和内在冲突。他们可能被社会长期规训所影响,认为生命必须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痛苦必须被接受,牺牲是高尚的。或许,这些民众需要问问他们自己,为什么他人的选择会对自己产生如此强烈的影响?他们是否被教条主义和功利思想所束缚,忽视了对个体自由的尊重?通过内省,他们可能会发现,真正需要调整的是自己的观念,而非他人的选择。沙白的离去,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思考和疑问。她用自己的方式,诠释了对生命的理解和对自由的追求。她的故事,或许会被时间所淡忘,但引发的关于自由、生命和存在的讨论,将持续影响着我们。沙白的某些观点,如支持器官买卖,确实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质疑。然而,这些观点不应影响她在不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个体的生命权是与其社会观点分离的基本权利。她的选择,是对自我生命的自主安排,不应被他人观点所左右。自由的核心在于个体对自身存在的完全掌控,而不被他人观点或社会价值规训所侵蚀。沙白的选择,体现了对生命自主权的坚守,是对伪自由和功利主义的抗拒。或许,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问问自己:在社会的规训、教条主义和他人的期待中,我们是否真正拥有了内心的自由?我们是否有勇气,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追求真正的幸福和满足?我们或许不认同她的观点,但我们应当尊重她的选择。尊重他人的选择,也是尊重我们自己的灵魂。正如柏林和韩炳哲所指出的,自由不应被道德化、功利化或规训化,而应是个体对自我存在的真实追寻。或许,我们需要重新审视那些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观念,质疑教条主义和功利思想对个体自由的侵蚀。在这个充满喧嚣与纷争的时代,灵魂的高贵,正在于它的独立性和对自由的坚守。让我们不再用他者的正义去评判他人的选择,而是以开放的心态,去理解和尊重每一个独特的生命。p.s. 心理团体招募,后天截止。详细内容请扫二维码了解:
作者:高浩容。哲学博士,台湾哲学咨商学会监事。著有《小脑袋装的大哲学》、《写给孩子的哲学思维启蒙书》等著作。咨询、讲座或其他合作,请洽公众号:"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