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公布的2023年国有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汇总(已更新20个)

学术   2024-11-15 13:26   山东  

北京市

(一)市属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了城建集团、建工集团等8家市属国有企业,延伸调查了94家企业或所属单位,关注了国有资产监管、处置、收益等情况,涉及资产总额3.85万亿元,负债总额3.31万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相关企业统筹推动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优化布局,对全市经济形成有力支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金融资产管理中贷款业务管控不严。个别地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调查制度执行不到位,29.06亿元贷款形成不良或被违规使用,另有4.87亿元新发放贷款实际用于偿还该行以前年度不良贷款。


2.部分企业房屋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个别企业购置的8.97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等房屋,3年未投入使用,已支付运行费用994.58万元。2家企业5775.09平方米房屋空置,部分产权归属不清。有的企业10处房屋出租合同到期后,仍被承租方占用未及时收回。


3.会计信息不实。4家企业存在多计或少计资产负债、收入结转不及时、成本费用核算不准确等问题,造成5.32亿元资产或损益不实。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了36个市级部门单位,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以及处置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单位能够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办法,促进资产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资产核算不实。涉及21家单位,8.21亿元资产。16家单位价值2.16亿元的房产、设备、车辆、信息系统等未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12家单位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或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274.67万元;3家单位已验收或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或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34亿元;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调整后未完成资产调拨手续,涉及金额5868.05万元。


2.超标准配置与低效闲置并存。涉及21家单位,7787.84万元资产。14家单位价值6229.68万元的房产、车辆、电器等资产闲置;11家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等1558.16万元。


3.违规出租出借资产。涉及11家单位,出租收入1078.17万元。7家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出租出借房屋、仪器设备等资产,3家单位收取租金1078.17万元,其中206.40万元租金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4家单位无偿出借或低价出租房产。

天津市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审计项目,重点对8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仍有失真问题。部分企业对所属公司管控不到位,执行会计核算相关规定不严格。如,某企业5处账面房产已无实物,多计资产7314.79万元;某企业股权投资未纳入财务核算,少计资产1500万元;某企业未将部分司法败诉案件赔付款纳入财务核算,少计负债2982.57万元;某企业未将收到的土地综合补偿款确认损益,少计收入2500万元。


2.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部分企业在投前论证、大额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依然存在制度落实不严格、管理粗放等问题。如,4家企业的6个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投入的1.34亿元资金未发挥效益,1.02亿元资金已形成损失;4家企业在物资采购、股权收购等工作中维护自身权益不到位,5369.53万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5家企业的4.09亿元应收款项存在损失风险;2家企业对房产出租管理不善,造成324.42万元资金损失,4006.75万元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抽查了24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底数不够清晰。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细致,资产采购、领用、报废等程序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老问题依然存在。如,6家单位未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资产管理存在漏洞;16家单位2.97万平方米房产、778项专利、2153.68万元固定或无形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2家单位已投用的教学楼等建筑工程未转增资产,涉及金额1.55亿元;8家单位521.7万元办公设备、房产已调拨划转或盘盈盘亏,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资产利用不够高效。部分单位在资产购置时缺乏科学论证,盲目购置,在机构合并、撤销等调整后未及时进行资产转移分配,资产使用效益低下、配置超标。如,10家单位5679.74平方米房屋资产和6916.76万元大型仪器设备等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3家单位信息系统重复建设或未充分发挥效益,涉及资金542.5万元;5家单位超标准配备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214台。


3.资产处置有随意性。部分单位资产内控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规范,资产监管机制欠缺。如,某单位房屋过渡费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15.28万元未上缴国库;4家单位对外出租房屋资产1252.93平方米,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4家单位存在无偿出借教室场地、收缴房屋租金不及时、公共设施被民企违规占用经营等问题。

重庆市

组织对 12 户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了企业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发展、资产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贯彻落实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努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资国企改革等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9 户企业主业功能发挥不足,依靠自身经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能力整体较弱,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 户企业未完成“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清退非主业投资、专业化整合和战略性重组等国企改革任务。4 户企业未全面完成国有资本回报率、招商引资合同投资额等经营业绩指标或专项任务。


2.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部分企业通过多确认收益、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折旧、虚构经济业务等方式人为调节财务数据,会计报表未全面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3.资金资产资源未有效统筹盘活。部分企业对经营性资源资产管理不力,部分土地、房屋闲置未盘活。6 户企业存在未有效降低大宗物资采购成本、存货盘亏等问题。3 户企业因存贷双高、超需求融资等导致财务成本增大。

广东省

审计了省属企业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情况,以及广新控股集团、省铁投集团、省出版集团和省属二级企业省水电院等4 户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能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效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实。3 户企业因违规调节财务报表、会计核算差错等多计收入 0.34 亿元、少计收入0.85 亿元,多计成本费用 0.35 亿元,少计负债 20 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20亿元。4户企业下属公司将生产成本和研发费用混同核算,涉及金额14.26亿元。


2、经营业务不合规。2 户企业及下属公司通过不实票据等方式列支费用 6102.94 万元。1 户企业未经集体决策存放及调拨大额资金,少收利息 1930.39 万元。1 户企业未及时将非建设资金偿还高息贷款,增加利息支出1733.32 万元。1 户企业下属公司违规向学校推荐或变相强制销售市场教辅,涉及239.67万册,码洋价 3683.66 万元。


3、国有资产管理不严。1 户企业下属公司对库存物品管控缺失,部分铝材去向不明,造成损失743.25 万元。2 户企业下属公司物业和土地长期闲置,涉及面积8.14 万平方米。2户企业及下属公司违规出租房屋,涉及面积1.63 万平方米。1 户企业下属公司低价处置报废图书,造成损失75.82 万元。


4、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1 户企业下属公司在招标时设置排他性条款,涉及招标金额 10.63 亿元。2 户企业及下属公司将64 个项目违规转包,涉及金额2.53 亿元。1 户企业及下属公司对3个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不到位,超概算或超合同金额支出13.73亿元。1 户企业项目施工安全监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9起。


5、部分专项任务未完成。1 户企业未及时回购社会投资人出资和划转项目建设运营债务,增加利息支出7.65 亿元。1户企业未按要求完成 140 个新华书店农村发行网点建设。1户企业未按省有关规划进度要求推进 5 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6.违规领取补贴。1 户企业335 名员工重复领取出差伙食补贴,涉及金额 27.72 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企业通过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持续推进专项任务等方式积极整改,规范研发费用核算金额 12.39 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9 项。

河北省

重点审计了9家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内部控制和重大风险防控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间题:


一是会计信息不实。6家企业资产多计3.54亿元、少计4.24亿元,收入多计47.38亿元、少计2.16亿元,成本费用多计47.26亿元、少计2.72亿元,利润多计1.12亿元、少计1186.74万元。


二是资产管理不严。6家国有企业因应收账款逾期或已过诉讼时效、参股企业经营不善,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涉及金额48.55亿元;2家尚未彻底划转企业因接收注销企业不良债权、以前年度股权转让款未收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1.77亿元。


三是违规经营。2家企业子公司仍存在“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45.53亿元;1家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违反合同约定预付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损失风险2.55亿元。


四是存在债务风险。4家企业存在一定债务风险,其中,2家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省国资委重点管控线;1家企业因投资项目变现能力差,还本付息压力大;1家企业子公司以高额借款开展低收益贸易业务,无力偿还3.1亿元融资借款,形成集团资金代偿和损失风险。

浙江省

企业(含金融企业、集体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5家企业、2家银行,以及5个国外贷援款项目的相关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资金使用决策不规范。3家企业“三重一大”中重大资金使用决策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2家企业未通过公开招标等形式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二是风险管控不到位。3家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因尽调不充分、决策不当,导致发生投资损失风险。

三是部分资产处置不合规或闲置。2家企业资产处置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经院党委会审议,直接清理和处置总价值621万元固定资产的问题;2家银行有19处1.48万平方米自有房产闲置,其中0.6万平方米闲置3年以上。

四是国外贷援款项目形成的国有资产确认不及时不准确。截至2024年4月底,2个项目形成的10.18亿元资产未及时转入实施企业固定资产账,建成的36处建筑物未及时办理权属证书。

安徽省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对9户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不实。6户企业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等,导致资产、负债不实;4户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抵销不充分、代理代销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等;7户企业未按规定计提设备维修费、安全费、减值准备等,多计利润11.13亿元。


2.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2户企业存在未将抵债资产纳入资产管理、未按规定公开处置资产问题,涉及金额2.81亿元;1户企业部分房产和大型设备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46亿元。


3.内部控制薄弱。3户企业部分应收账款及借款无法收回,涉及金额4.4亿元;2户企业经营风险管控不严,应收账款快速攀升、部分费用未摊销、存在或有负债风险;3户企业房地产项目销售不佳,占用大量资金,未售房产面积77.71万平方米。

湖南省

结合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审计调查,对6家省国资委监管企业、5家省文资委监管企业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聚焦主业不够。7家企业未有序退出不具备发展优势的非主业。

二是通过融资性贸易、联营挂靠等方式人为做大收入规模。部分企业为做大体量或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通过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贸易、低毛利贸易或联营挂靠等方式,做大收入规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损失风险。

三是违规担保存在偿付风险。6家企业未经集体决策、未履行报批程序为他人担保以及超持股比例为子公司担保,存在偿付风险。

四是盲目开展投资。6家企业在未经可行性研究、未经尽职调查等情况下,盲目投资造成损失1.83亿元、损失风险3.10亿元。

五是部分企业资产闲置积压。9家企业闲置土地1,815.18亩、房产26.72万平方米、车位596个、账面价值711.44万元的设备,积压账面价值4.03亿元的库存商品。

四川省

审计了11户省属企业境外投资战略规划实施、投资项目绩效、重大资产运营等情况。所审企业近三年在境外投资68.63亿元,涉及项目26个;开展工程承包项目64个,合同金额216.86亿元;开展业务的境外分支机构98家,主要集中在香港、英国、柬埔寨等地,从事国际贸易、工程建设等,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288.49亿元,负债总额194.2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承包管理不善。存在勘察设计不充分、收支预测不合理、成本控制不到位、过程监管不严格等问题,64个项目利润率平均为2.85%,抽查4个项目、涉及合同金额8.58亿元,已形成损失或损失风险1.65亿元。


二是内控制度机制缺失。8户已广泛开展境外业务的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投资绩效评价制度,3户企业未按规定向所属9家境外分支机构委派财务负责人,8家境外分支机构未制定境外人员薪酬等制度,境外经济活动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和财务控制。

吉林省

1、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运营状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6户省属国有文化企业近3年运营状况开展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投资存在风险。2户企业投资的4个项目因经营业务被取消、前期运营亏损等原因停滞5年以上,涉及投资31.33亿元,土地闲置14.79万平方米。4户企业投资经营项目效益不佳,未能按约定收回投资款和收益,投资潜在损失风险2.71亿元。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到位。3户企业工程款、广告宣传服务费等经营收入6263.23万元,因欠款方经营困难、已注销等原因难以收回;1户企业未偿还职工筹集资金4500.84万元。三是企业债务风险突出。1户企业外部融资68.77亿元主要用于省外投资项目,项目公司已资不抵债,需母公司提供担保再融资,存在资金链接续困难的风险;1户企业债务规模持续扩大,盈利水平逐年下降,偿债压力大,近2年需偿还债务本金29.95亿元。

2、3户省属企业审计情况。1户企业4个省外煤矿项目因属地政策限制等原因停滞或退出,涉及投资24.56亿元;3个投资项目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中止建设,前期投资1.55亿元存在损失风险;少计收入及国有权益18.04亿元;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保76.03亿元。1户企业出资2000万元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2年来一直未开展投资项目。1户企业未足额计提一般准备3.63亿元。

山东省

重点审计了4户省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0户省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和绩效情况,以及8户省属骨干金融企业举债融资、资金运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损益不实。2户企业未按会计准则核算收支,造成多计收入12.84亿元、多计成本费用11.1亿元。4户将不符合条件的费用资本化或记账不及时,造成少计成本费用5.18亿元。2户企业未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有关业务,造成少计资产1.02亿元、少计负债10.57亿元。3户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内部关联交易抵消不充分,造成合并报表信息不实。


2.投资项目存在损失风险。因投资论证不充分、经营管理不力等,17户企业的37个股权投资项目经营亏损严重,有的已停产停业,存在损失风险,涉及投资额等278.76亿元。3户金融企业12个项目逾期或违约,存在损失风险,涉及资金15.03亿元。2户金融企业7个项目通过新增融资等方式延缓风险暴露,涉及资金30.62亿元。


3.偿债风险增加。3户金融企业利息保障倍数持续下降,长期偿债能力有所减弱。1户金融企业部分股权存在债务偿付风险20亿元。2户金融企业政策性担保业务代偿风险逐年增加,已累计代偿6.26亿元。


4.参股国有股权管理不到位。19户企业参股的543户企业经营效益较差,有175户参股企业未实际运营或停产,368户正常经营参股企业长期未分红;其中162户未按规定进行股权价值分析,74户已列入清退计划但实际未完成清退。12户企业将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提供给参股企业使用,对控股转为参股的投资或退出的投资,未及时将企业字号等无形资产收回。

山西省

组织对9户省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会计信息不实。5户企业收入少计2.37亿元、多计3.47亿元,成本费用少计3.97亿元;2户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少计资产4.59亿元、少计负债6.07亿元。


二是成本费用控制不严。3户企业外包业务单价偏高,增加成本1.85亿元;3户企业外包业务虚增加工环节、层层转包,增加成本8660.33万元。


三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1户企业建设的物流园区等10个项目,长期停工停运,沉淀资金4.39亿元;1户企业管理的大数据产业基金,,1.08亿元出借企业所属单位用于日常经营,8147万元长期闲置,基金投资引导作用未有效发挥。

海南省

开展3家国有企业和1家金融机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项国企改革任务未落实。2家企业未完成职工家属小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革,3个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仍由企业负担;未落实关于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要求,52台总价2508.07万元的工程机械设备长期闲置,1宗56.79亩的土地长期未开发利用。


(二)部分经营业务开展不合规。3家企业存在未经审批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对外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违背公平原则替合作方垫付出资;违规出借资质供外单位承揽项目,违规对外出借资金;下属公司违规与单位职工开办的企业发生业务交易;未经评估向非国有单位出租房产等问题。


(三)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有待改进优化。金融机构存在审批不严,向编造虚假材料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未经评估发放股权质押贷款;未按规定对已核销呆账进行追索清收;部分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问题。

湖北省

重点审计了2家省属企业、14家担保公司和12家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及财务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开展经营业务。12家担保公司违规为失信、限高、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合规对象贷款提供担保10.62亿元,其中已发生代偿2.66亿元。个别担保公司违规委托贷款、债券投资,8.49亿元资金面临损失风险。个别企业超核定范围开展“药转保”、机动车货物运输超赔业务,涉及金额1亿元;承保业务审批程序不合规、擅自扩大承保责任,涉及金额1.5亿元。


2.风险管控不到位。12家农商行贷款审批审查不严,向抵质押物不足值、权属不清的借款人发放贷款,24.36亿元面临损失风险;9家农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存在违规办理展期掩盖风险、贷款资金被挪用、抵押物悬空或灭失等问题,8.29亿元面临损失风险。6家农商行未开展投前调查,违规与非白名单内客户开展债券投资和同业业务16.1亿元;未有效监测和化解投后风险,6.06亿元面临损失风险。


3.资产管理粗放、底数不清。12家农商行不良贷款反映不实,通过多次借新还旧、违规办理展期、人为调整风险分类等方式,少反映不良贷款46.27亿元。10家农商行在未起诉借款人、未处置足值抵押物、未向担保人充分追偿等情况下违规核销不良贷款2.25亿元。


4.财务管理不严格。个别企业无依据核销亏损1713.12万元。2家企业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机场服务费、广告位租金、保费等9415.47万元长期未收回。个别企业所属3家子公司出租国有资产程序不规范,涉及合同金额9812.4万元。

江苏省

在企业国有资产方面:57 家企业的2.55 万亩土地、283万平方米房产长期闲置;部分企业投资项目闲置浪费,如某市1.59亿元建设的大剧院和博物馆,2017 年建成以来一直未投入使用;部分项目资产评估管理存在漏洞,涉及金额93.69 亿元。

云南省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审计调查中,重点审计了18户省属国有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盲目铺摊子形成“出血点”。14户企业偏离主责主业或无视风险盲目投资,造成11.31亿元投资损失,部分投资和借款面临损失风险。二是管理失控、违规运营,导致国有权益受损。7户企业对所属混改企业控股不控权,5.58亿元国有资产面临损失风险;4户企业违规分配利润,未支付国有股东股利4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教育经费等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底数不清。5个单位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3.30亿元;3个单位5421.42万元资产、10处房屋资产权属不清;81个单位1.49亿元资产、15处房屋、536件设备等账实不符。二是管理不善。9个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收入4780.43万元。三是使用不够集约高效。2个单位的1500万元资产、38个车位和车库、65处房产闲置。

青海省

对4家企业和1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损益、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企业执行财经政策、财务管理、资产运营、风险隐患等情况。总的来看,相关单位基本能够贯彻落实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承担社会责任,维持企业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政策方面。


1.未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转让资产。2019年1月,个别企业未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将建设项目以成本价2536.93万元转让给其参股的民营企业,截至2023年7月仍有转让款786.93万元未收回。


2.“三供一业”剥离移交缓慢。2016年起,个别企业陆续开展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剥离移交,并于2021年向当地政府提交了移交申请,截至2023年9月,因当地政府未接收,剥离移交工作未完成。


3.违规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分支机构。2023年12月,个别企业在未向监管部门履行程序等情况下,违规设立分公司。


(二)财务核算方面。


1.少计收入。截至2023年7月,个别企业及2家子公司未将2011年至2020年取得的政府补助资金6800.94万元确认为收入;截至2023年12月,个别企业所属5家子公司部分经济事项未确认收入,涉及金额1476.03万元。


2.成本费用不实。截至2023年7月,个别企业于2016年9月交付使用建设项目,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其中部分资产未暂估入账导致少计提折旧1415.42万元;2020年至2022年个别企业对发放的委托贷款55000万元少计提减值准备26350万元;2021年至2023年,个别企业将工资、办公费等管理费用480.77万元全部虚列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3.库存商品账实不符。截至2023年7月,个别企业库存商品“原材料-钢材”账面余额543.9万元,无对应实物,账实不符。


4.存在账外资产。截至2024年4月,个别企业未将1997年取得产权的一处房屋建筑物纳入公司账务核算,建筑面积7864.95m.


(三)资产运营管理方面。


1.工程项目未实现预期产能。2020年9月,个别企业实施的年产10万吨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800万元,截至2023年8月仅建成首条2万吨生产线和相关附属设施,未达到设计产能。


2.子公司运营不良。截至2023年12月,个别企业5家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100%,债务合计5763.4万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3.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率低。2021年至2023年,个别企业17家子公司共实施科研项目103项,投入财政科研资金13325万元,截至2024年4月,仅完成10项成果转化。


(四)经营发展风险方面。


1.内部担保比例大,风险未有效分散。截至2021年12月,个别企业发放的贷款中由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内部相互担保的业务共39笔,余额17599.8万元,占全部贷款的39.28%,贷款风险未得到有效分散。截至2023年9月,上述39笔业务中24笔贷款已发生逾期,余额14500.56万元,占比82.39%。


2.风险指标不达标,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不足。截至2021年12月,个别企业I、Ⅱ、Ⅲ级资产比例均不符合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有关规定,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不足。

甘肃省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4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的3户省属国有企业账面资产总额1644.4亿元,负债总额966.3亿元,资产负债率介于58.16%至67.08%之间。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国企改革任务未完成,资产清理处置不到位。3户企业6项改革任务未完成;2户企业“瘦身健体”推进不到位,对所属21家公司未按规定完成清理处置任务;1户企业所属3家公司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和办社会职能不彻底。


二是投资经营管理不规范,部分投资存在损失风险。2户企业及所属公司部分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2户企业及所属5家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不规范,涉及合同金额33.4亿元;3户企业及所属10家公司对外投资形成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12.01亿元。


三是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会计信息不实。3户企业所属7家公司1.66万平方米房产未经评估出租、原值2.48亿元房产未办理产权、228套抵账房产闲置7年未发挥效益;2户企业及所属3家公司实施的8个工程项目,超标准预留质保金3678.03万元;3户企业及所属6家公司虚增收入14.21亿元、多计利润4.49亿元、少计利润443.85万元、少计损失1895.43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的3家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2028.79亿元、负债总额11130.2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47%到5.2%。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贷资金运营效益不高。1家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资金1.35亿元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2家金融机构及所属6个单位涉农、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不足,增速缓慢。


二是业务投资和内控建设不规范。1家公司非不良资产投资业务占比较大;未按规定设立资产处置专门审核机构。


三是信贷风险管控不严格。1家金融机构所属2个单位股东贷款形成不良,涉及金额10.52亿元;1家金融机构所属3个单位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1.19亿元存在信贷风险;2个单位贷款抵质押不合规,涉及金额2300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涉及16个单位。5个单位固定资产少计4554.03万元、多计122.04万元;7个单位少计房产15.33万平方米、多计房产8.33万平方米,少计土地155.46万平方米;3个单位5辆公务用车账实不符;4个单位未将4120项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登记入账。


二是资产使用效益不高。主要表现为资产闲置、流失等,涉及15个单位。7个单位未按规定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7个单位1.74万平方米房产、1030万元仪器设备闲置;1个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造成410亩国有土地流失


三是违规使用和处置资产。主要表现为未经审批出租出借资产、产权手续不全等,涉及14个单位。6个单位未经审批(评估)出租 5543.42平方米房产、2071.31亩土地,出借860平方米房产;4个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涉及资金8644.06万元;6个单位232套周转房、42.48万平方米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证、8.96万平方米土地未办理或变更土地使用证。

内蒙古自治区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29户区属国有企业和全区13户农垦企业,资产总额3842.12亿元,负债总额2526.03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75%。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信息不实。收入多计120.27万元、少计478.15万元,成本费用多计1.6亿元、少计4.32亿元,利润虚增2557.38万元、调减1.05亿元,资产、负债虚增261亿元,无依据调整账目46.26亿元。二是资产账实不符。土地、房屋、设备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55.86亿元;161项账内资产无实物,涉及7028.4万元。三是管理不善。4户企业固定资产权属不清导致无法入账,涉及463.09亿元;1户企业及3家子公司资产长期闲置或被占用,资产低效或无效,涉及28.87亿元;1户企业及2家子公司资产管理混乱、底数不清,涉及1.13亿元。四是违规运营。1户企业及5家子公司在企业融资、投资过程中决策不当,形成亏损及风险2365.55万元;5户农垦企业为民营企业违规垫付资金、提供担保4.49亿元,造成损失6364.41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本方面。截至2023年底,30家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882.01亿元,国有金融资本权益533.81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功能定位和布局结构待优化。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布局缺乏统一规划,部分企业定位不清,聚焦主责主业不突出,竞争力不强。二是落实统一监管制度有缺失。相关部门之间未厘清各自权责和管理边界,导致19家企业未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监管范围,形成监管盲区;现行制度未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收益上交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影响收益上交;国有金融资本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不健全,存在资本补充定向资金闲置长达3年的问题。三是风险防控机制有短板。有的企业资产风险分类和准备金计提不规范,有的企业未对风险资产进行评估,有的企业贷后保后管理不到位。四是金融资本数据不实。相关部门漏记16家企业国有金融资本权益34.38亿元,1家企业虚增国有金融资本权益28.91亿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16家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脱离实际。3家国有企业投资9.8亿元建成的3个项目,因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脱离实际,主要设备交付即闲置,预期盈利目标难以实现。二是超出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开展投资。10家国有企业在资产负债率超过重点监管线的情况下,仍投资43.8亿元建设11个项目,其中银行贷款占比达70%以上,且项目投产后收入无法覆盖运营成本,偿债压力较大。三是违规开展业务、处置资产。1家国有企业超范围开展过桥转贷业务,累计向不符合政策规定的3户大型企业及20名个人发放29.86亿元转贷资金;2家国有企业未经评估或公开进场交易对外转让股权,涉及金额7862.21万元。四是重大投资决策不科学。6.5亿元产业引导基金投向产能过剩、资金风险突出的企业,其中6.4亿元基金存在损失风险。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2家金融企业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运作效率不高。1家金融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变现抵债资产12.18亿元,应收未收抵债资产出租租金311.07万元。二是垫付资金存在损失风险。1家金融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不够审慎,导致资产处置缓慢,垫付资金1624万元未能收回。三是风控意识不强。1家金融企业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不到位,不利于风险管控,涉及金额13.2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对13个自治区本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3个单位软件、仪器设备等2326.7万元资产未登记入账;4个单位1661.52万元房屋及建筑物等报废资产未核销;8个单位1万平方米房产、225.09亩土地、2086.49万元设备、227.76万元无形资产闲置;1个单位40台4356.09万元科研设备低效运转。二是违规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1个单位少收租金73.04万元;2个单位违规出租230.97亩土地、894平方米房屋;1个单位未及时处置国有资产,造成损失116.19万元;1个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处置1500.73万元资产。三是闲置资产盘活不够有力。纳入推进解决公共资源闲置问题台账的1.42亿元闲置资产,仍有6680.78万元资产未有效盘活,盘活率仅为52.9%。

来源:各省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计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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