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网络空间国际法治前沿论坛”成功举办

文摘   其他   2023-12-27 08:00   湖北  

20231224日,由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和中国国际法学会网络空间国际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网络空间国际法治前沿论坛在我院举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北警官学院、武汉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十余名专家学者、青年学子参加论坛研讨。本次论坛旨在推动我国学界及实务部门对于网络空间国际法的研究和重视,为加快提升我国对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建言献策,助力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青年学子的成长。






开幕式

论坛开幕仪式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网络治理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教授黄志雄老师致辞。黄志雄老师首先对各位青年学者踊跃参与第三届“网络空间国际法治前沿论坛”表示了欢迎与感谢。同时,黄志雄老师回顾了网络空间国际法治前沿论坛的开办历程,点明了网络空间国际法当前的重要性与加强网络空间国际法研究、关注前沿问题的必要性。黄志雄老师期待本次论坛能够发挥为网络空间国际法学者提供交流探讨机会的作用,期待各位参会人员在本次论坛中能够有所收获!






第一单元 网络空间国际法的一般问题


论坛第一单元的主题为网络空间国际法的一般问题,由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赵秀赞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张华教授、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徽博士担任评议专家。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李诺行以学者学说在网络空间国际法的转变及其作用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她认为,在一般国际法层面,学者学说发挥的作用呈现整体重要但逐渐下降的趋势。然而,这一趋势在网络空间中出现了转变——在网络空间建章立制的政府间谈判进展不大的背景下,学者积极参与相关进程并撰写以《塔林手册》为代表的成果文件,发挥着丰富国家论辩素材,凝聚学术共识,引领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国际法专家学者等主体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的作用。尽管学者学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鉴于目前学者学说受国际关注程度和产生的国际影响力,我国应当加大重视,采取对策积极应对。

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周博涵以“国际人道法适用于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困境与出路”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她指出,面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在未来构建网络恐怖主义监管机制和法律框架时,应当首先明确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基本概念和法律性质,其次应评估国际人道法是否能有效规制网络恐怖主义活动。此外,亦需要密切关注现有国际法规则体系在应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局限性,进而有效发挥国际人道法规范在网络恐怖主义国际治理中的规制作用。在此情形下,中国应当更加积极地参与网络空间国际反恐规则构建进程,为推动应对网络恐怖主义问题的国际立法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力量。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林嘉悦以互联网接入权:网络空间国际法的人本主义与国本主义考量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她提出,在网络空间国际法的构建中,国本主义与人本主义呈现出更为复杂的交织与融合状态,并在互联网人权层面得到了充分体现。而互联网接入权既是一项数字人权,也是网络主权的具体体现。但国本主义与人本主义两种价值理念之间的对立与矛盾,也成为阻碍互联网接入权实现的内部矛盾。只有正确认识上述两种价值理念在网络空间国际法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与内在关系,兼顾并平衡好二者的冲突与矛盾,才能提出符合时代发展的国际法内容,切实推动网络空间走向国际法治。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崔润筱以网络犯罪刑事管辖制度中长臂管辖规则适用的比较研究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她认为,网络犯罪的去中心化、无限制性等特点极大地撼动了以地域为基础的传统刑事管辖制度,在如连接点确定、管辖冲突产生和管辖争议解决等方面产生了适用问题在此层面,美国提出的脱离地域确立管辖权的长臂管辖规则一直饱受争议。然而,近年欧盟、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草案中相继出现了符合长臂管辖则外观并被施加明确适用限制域外管辖条款,为解决网络犯罪管辖困境提供了新的路径。因此,她对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分析,以明确完善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管辖制度应确立以实害关系为标准的连接点,构建管辖权争议指引规则。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王新宇以网络犯罪国际规则制定的博弈与因应——以《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为视角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她提出,2019年以来,在联合国层面缔结打击网络犯罪硬法性国际公约取得重要进展,以美欧为首的区域模式国家与以中俄为首的全球模式国家之间的博弈焦点由网络犯罪全球治理路径选择逐渐转向公约谈判具体规则制定,但各国对于公约具体规则的谈判仍存在较大分歧。我国应当在贯彻落实网络主权原则的同时,通过落实公约实施机制、运用条约保留机制的方式弥合分歧,以推动公约谈判进程。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张磊以网络空间累积性自卫的理论解构与立场因应为题进行主题发言。他针对一些国家提出的累积性自卫理论,对其含义与要素进行厘清,并从针刺理论、《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第 15 条以及刑法上的聚合原则等视角强调“累积性自卫”的理论优势。该理论充分适应网络空间的独特属性,但也具有累积因子的不法性与严重性分歧、存在固有的内在缺陷。基于不鼓励或将冲突合法化的基本立场,中国学者或政府代表应从该理论的法律内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政治决定赋予无限自由裁量权,以及违背善意原则与和平解决争端原则三方面明确反对扩大解释自卫权的倾向。

在评议与交流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华和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徽博士对第一单元的发言逐一进行了点评,认为论文选题体现了各位发言人对网络空间法领域的关注,富有创新性,并针对论文的选题、论证完善程度、视角的多元性、资料检索的完备程度等方面给予了中肯的建议。同时,发言人也对评议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最后,主持人赵秀赞老师对论坛第一单元进行了总结,指出论坛发言精彩,点评深刻,回应充分。






第二单元:数字化时代与全球数据治理

论坛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数字化时代与全球数据治理”,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孙其华博士进行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张华教授,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徽博士担任评议专家。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段俊熙、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姜启帆就“如何解读《全球数字契约》:迈向‘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的新图景”为题进行发言。他们认为,在“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的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发挥主导作用,而公民社会却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在价值秩序的基础上,《全球数字契约》对“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的实施可以体现为“政府—政府”国际横向互动与“政府—企业”国内纵向互动:横向互动旨在形成政府间的国际数字合作框架,消除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数字鸿沟,形成国际标准;纵向互动旨在形成政府与企业间的元规制互动关系,以实现自我规制与政府规制之间的互动与协调。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艳华以“国际贸易法下跨境数据流动平衡的模板条款:核心、结构与适用”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她强调,数据跨境传输的跨境数据流动条款呈现出趋同的现象,反映着国家权力分配的固化,也印证了国际经济法中的模板条款理论。总体而言,模板条款的基调是倡导数据自由流动以及禁止数据本地化。在模板条款构造方面,公共政策是协调自由与安全天平的游码,而游码倾向则影响着模版条款的构造。在模板条款适用方面,一般例外条款与安全例外条款在为其提供解释经验,也与其存在适用上的复杂关系。因此,需要规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模板条款设计,以期在WTO数字贸易治理平台平衡自由与安全。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陈东阳以“论数据跨境流动中的管辖权竞争”为题进行主题发言。他指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竞争在国际法上体现为管辖权的竞争,各国都希望按照本国意愿规制数据跨境流动。在国际法治实践中,数据跨境流动管辖权竞争主要包括三种情形:数据调取管辖权之争、数据保护管辖权之争和数据安全管辖权之争。数据跨境流动引发管辖权竞争的原因在于,各国为实现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目标扩张管辖权,但现有国际法规则不足以有效界定数据跨境流动中的管辖权边界。我国应积极应对数据跨境流动中的管辖权竞争,优化数据跨境流动治理法律体系,提高我国在数据跨境流动治理中的国际话语权。

湖北警官学院国际警务系讲师付琴雯以“全球移民数据治理及规则制定:任务、进路与审思”为题进行主题发言。她提出,基于移民个人数据的特殊性,在移民治理语境下,应对“移民治理数治化”的实然趋势与“移民个人数据处理规范化”的应然趋势进行妥善调适,以促进全球移民数治化发展和推进我国移民管理现代化建设。在此情形下,应在法治框架内考虑移民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保护向度,加强数据控制者对移民个人数据的规范适用,注重把握移民个人数据主体与数据控制者之间、移民个人数据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和尺度,促使“数治时代”移民个人数据权利得到合法捍卫、国家移民治理机制得到优化革新。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霍俊先以“DEPA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差异与中国因应”为题进行主题发言。他认为,作为数字治理新式代表的DEPA,其规则具有前瞻性、开放性,包容性等特征,对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格局产生了重要影响。于我国而言,加入 DEPA 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实践中,包括RCEP和我国国内法在内的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与DEPA规则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性。为此,我国应坚守合作包容性理念,从构建多样化管辖、自贸区(港)制度探索,加强“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三个方面探索高标准、高水平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打造数字治理“中式模板”,为构建全球统一的数据治理格局贡献中国智慧。

评议与交流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华和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徽博士对第二单元的发言逐一进行了点评,认为论文选题一方面体现了多学科视角,另一方面也能看出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同时,评议人也对论文的观点、逻辑、措辞和翻译等问题做出了点评,为发言人论文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了建议与思路。最后,主持人孙其华对论坛第二单元进行了总结,指出论坛发言内容丰富,点评鞭辟入里,言人也做出了有力的回应。






颁奖仪式暨闭幕致辞

本次论坛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优秀奖五名。以下为获奖名单:

一等奖

《网络空间累积性自卫的理论解构与立场因应》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张磊

《跨境数据流动衡平的模板条款:核心、结构与适用》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李艳华

二等奖

《互联网接入权:网络空间国际法的人本主义与国本主义考量》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林嘉悦

《论数据跨境流动中的管辖权竞争》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东阳

《网络犯罪国际规则制定的博弈与因应——以〈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为视角》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王新宇

《国际人道法适用于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困境与出路》

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周博涵

优秀奖

《网络犯罪刑事管辖制度中长臂管辖规则适用的比较研究》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

王倩云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崔润筱

《学者学说在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的转变及其作用》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硕士研究生

李诺行

《全球移民数据治理及规则制定:任务、进路与审思》

湖北警官学院国际警务系讲师

付琴雯

《DEPA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差异与中国因应》

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霍俊先

《如何解读〈全球数字契约〉:迈向“多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的新图景》

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段俊熙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姜启帆

   黄志雄老师宣读获奖名单并为本次论坛论文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

二等奖

优秀奖

颁奖仪式后,黄志雄老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首先,关于本次论坛的投稿、评审过程,本次论坛共收到48篇投稿,经两轮评审过程,共评选了11份获奖论文。其次,黄志雄老师指出,本次论坛的发言人对都很好地关注到了网络空间国际法治的前沿问题,体现了各位青年学者独到的思考、勇气与朝气,并勉励各位青年学者基于本论坛的评议对论文进行完善,而这也正是学术交流的目的所在。黄志雄老师提出,当前网络空间国际法备受关注,青年学子更是代表着网络空间国际法的未来,希望各位学子能够对标国际一流水平不断提升研究“火候”。再次,黄志雄老师鼓励各位学者进一步深耕于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并持续关注网络空间前沿发展,深入探索相关问题,期盼有朝一日能看到大家在更大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风采。

至此,第三届“网络空间国际法治前沿论坛”圆满落下帷幕。本次论坛聚焦网络空间国际法治学术前沿动态,以强化学术研究回应前沿问题,通过理论创新和方法探索推进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各位专家学者对网络空间国际法治相关学术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分享了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加强了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

网络空间国际法前沿
“网络空间国际法前沿”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运营。本平台旨在:收集并共享网络空间国际法的最新发展态势;促进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的学术研究与交流;助力中国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推动网络空间国际法治进程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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