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2024届毕业生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对于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的研究主要聚焦大国博弈或具体规则博弈,学界在研究网络空间国际法时,鲜以“发展中国家”作为专门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相对沉默的发展中国家对于网络空间国际法发展的影响。因此,本文将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中的参与表现进行研究,以全面把握当前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的现状,加深对发展中国家实践与论辩主张的认知与判断,为中国参与规则博弈提供参考。论文各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章回顾发展中国家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的历史与现实背景。国际法起源于西方国家的互动,发展中国家则长期处于“规则接受者”的边缘地位。当前,国际法的数字化转型为发展中国家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外在机遇;发展中国家自身博弈意愿的增强和软实力的提升,也为其参与博弈提供了良好条件;此外,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诉求与价值基础也有利于形成阵营合力。总体上,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呈现阵营化、碎片化与趋同化的态势。
第二章选取建构主义视角,梳理了发展中国家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的路径。首先,发展中国家推动设立了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论辩场所。发展中国家是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开放式工作组与网络犯罪专家组的重要发起者和坚定支持者;而聚焦区域层面,发展中国家也在亚非法律协商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与美洲国家组织内展开了一定探索。其次,发展中国家积极推动制定网络空间新条约。发展中国家不仅起草了《国际信息安全公约》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草案,还以数量优势启动了后者在联合国框架内的谈判。最后,发展中国家开始利用发布国家立场文件的方式推动网络空间国际法的澄清与发展,《非盟共同立场文件》的发布是发展中国家通过这一途径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博弈的里程碑实践。
第三章聚焦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解释博弈、规则适用博弈与规则制定内容与制定模式博弈的具体案例。首先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围绕网络主权的性质及其适用路径和不干涉原则的“强迫”要件所展开的规则解释博弈,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试图将不干涉原则打造完美契合其战略需求的国际法规则,而以中俄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虽在网络主权的澄清与适用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对于发达国家所抛出的新问题,则稍显沉默。其次,规则适用方面选取了关于网络间谍的博弈案例。发展中国家针对美国“棱镜门”事件的回应多集中在政治与外交层面,法律层面的回应则稍显匮乏;而美国推进网络间谍“两分法”以打压发展中大国,并通过推进“两分法”规范对发展中国家所推崇的网络主权原则实施“软侵蚀”。再次,规制制定博弈选取了最具代表性的联合国框架内《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谈判。该公约的谈判是由发展中国家凭借数量优势启动,但在谈判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阵营受到了发达国家的打击与分化,公约草案的通过面临较大挑战。最后,对于规则制定模式是否侧重多利益攸关方模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大国、发展中国家内部都有不同的声音。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阵营界限逐渐模糊的同时,其他利益攸关方对于主权国家在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制定中的主导地位提出了挑战。
第四章对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表现进行总体考察,回归我国的博弈主张与应对策略。综合来看,发展中国家对网络空间国际法的论辩平台构建、发展路径拓展与实质内容澄清等方面都作出了卓越贡献。但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自身博弈底蕴不足、内部离心倾向渐显、外部打击分化以及既有国际秩序阻碍等困境。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明确发展中国家定位,坚持网络空间国际法治的战略目标,以“网络主权”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核心,在把握发展中国家所面临巨大挑战的基础上,采取积极的策略,善用国际法话语,提出掷地有声的论证,为网络空间国际法的构建增添发展中国家的智慧与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