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扎实保障重点领域投入,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同时,也离不开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的努力工作、辛勤付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国财政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授予75个单位“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65名同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此,我们向这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同志致以崇高敬意。
75个先进集体中,有在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上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到 “小钱小气、大钱大方”的机关单位 ;有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绩效约束管理等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中,创新探索、走在前列的地方财政部门 ;也有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市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65名先进工作者中,有在艰苦边远地区默默耕耘,为促进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财政干部 ;有精打细算、勇挑重担、爬坡过坎、负重前行的“市县财政大管家”;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三十年如一日奋战在财政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业绩的财政老兵 ;也有勤于钻研、热血担当、敢打敢拼、善作善成的“90后”财政新青年。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了财政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展现了财政干部迎难而上的勇气和信心、攻坚克难的底气和决心,展现了财政干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谋良策、出实招的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既是对成绩的肯定,也是为了进一步弘扬财政部门的优良传统和扎实作风,更好激励广大财政干部坚持干字当头,恪尽职守、迎难而上、挺膺担当、奋发有为,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财政工作的具体实践,凝心聚力落实好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广大财政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矢志报国的政治品质 ;学习他们坚持原则、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 ;学习他们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担当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财政系统和广大财政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住改革东风、凝聚改革共识,加快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制度,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