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东旻: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助力乡村振兴

政务   2025-02-10 16:3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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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助力乡村振兴

——以山西吕梁为例

中央财经大学 姚东旻

近年来,财政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粮草军需”,在支农惠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推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效利用,对于实现农村全面振兴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基于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方面的工作实践,进一步探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优化思路。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实践的核心理论,强调通过科学的绩效评价手段,不断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通过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引入市场化机制并强化组织管理效能,各地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实践模式,有效推动了政策目标的实现。

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强化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清晰的绩效目标有利于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具体化,使财政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振兴和民生保障等核心任务中发挥最大效益。在资金分配与使用过程中,以目标达成情况作为评价依据,有效保证了政策目标与实际成效的紧密衔接,从而显著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财政管理创新。借鉴私营部门的先进管理经验,通过竞争性招标、服务外包等方式,大幅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效果。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全程质量监督,确保建设进度与质量,避免了传统管理模式下的垄断与低效问题。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财政管理的透明度,还显著提高了各类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力推动了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

强化组织管理效能,筑牢乡村振兴的“桥头堡”。优化组织管理,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财政性资金使用过程的高效和有序。通过增强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协同作用,形成从资金分配、项目实施到监督执行的闭环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能。此外,预算编制过程还通过动态调整绩效目标,实现了资金的灵活配置和精准使用,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岚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实践

(一)完善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设定绩效目标,执行审核标准。在项目实施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绩效目标与申请单位的工作职责、乡村振兴任务紧密相关,建立分类、分层次的指标评价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设定目标后,每年12月底由财政部门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对纳入下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按批复下达,审核主要包括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五个方面。审核得分在85分及以上(满分100分)可直接安排预算,85分以下则需要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重新申报预算。

下达财政资金,监控项目运行。年中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追加的财政专项资金后,按照相关程序批复绩效目标并下达资金。预算执行中实时对项目预算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重点关注资金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将绩效运行监控结果报送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对于项目资金实际执行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资金申请单位将被提醒予以纠正;对于问题严重的情况,财政部门将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资金。

完成绩效评价,做好结果反馈。项目完成后,开展绩效自评,具体评价分数比例如下:产出指标占50%、效益指标占30%、满意度指标占10%、预算资金执行率占10%。自评完成后,形成详细的自评报告。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和审计部门对资金申请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抽查,重点审查其结果的真实性、全面性及合理性,并督促相关单位根据反馈进行整改。

(二)实施配套管理办法

严格筛选入库,规范申报流程。根据年度任务和资金数量,合理确定县级项目库规模,确保储备项目比上年度实施项目增加50%,实施动态调整。项目申报过程遵循“村级申报、乡镇审核、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县级审定”及“三公示一公告”的流程。对于到村到户项目,申报流程进一步细化为村级申报、乡镇审核、部门审查、县级审定四个环节;对于跨区域、规模化项目,则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在广泛征求意见、履行公示程序后入库。

厚植绩效理念,科学统筹资金。聚焦衔接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岚县全面落实绩效管理理念,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衔接资金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申请单位必须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并量化细化为绩效指标,同时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发现资金使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

统筹优化资金,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在资金投入方面,通过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及时匹配项目,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减少资金分散使用,力求衔接资金的供应更加精准、高效。在支出分配上,资金主要用于产业类、就业类、乡村建设类、易地搬迁后扶持类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类项目。

(三)成立资金项目工作专班

为确保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作,岚县以健全组织保障作为关键,成立了以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人社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资金项目工作专班,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工作流程,促进绩效有效传导,保障资金配置与风险管控。

(四)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按照公告公示原则,明确内容范围与责任主体。公告公示工作遵循“主动全面、分级分类、真实及时”的原则,强调便民性、及时性、日常性和真实性。公示内容涵盖财政资金的分配与使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划等,责任主体不仅包括县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还延伸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确保责任细化、公示透明。

创新公开公示模式,重视群众疑问与意见反馈。公告方式多样化,既包括岚县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新闻媒体渠道,也包括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组公示栏、公开牌等线下形式,公开公告渠道广泛,便于群众及时知晓。各公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建立举报问题台账,公开监督电话,确保问题的及时受理,并在限定时间内反馈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岚县将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资金绩效评价内容,对公告公示内容不全、不实、不规范的视情况扣分,同时,检查结果还会影响下一年度的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及评优评先。

以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

(一)完善绩效评价配套管理

一是建立专项工作专班,提升项目管理效率。成立专门的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工作专班,负责全面部署乡村振兴相关任务。通过定期组织会议,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和指导,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在财政资金项目管理中,应严格落实合规管理措施,确保资金在规范的流程中运作。通过明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使用范围和监管机制,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得其所,为乡村振兴等重要战略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为了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建议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包括资金的投入产出比、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以及项目对乡村振兴目标的贡献度等。

四是加强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财政资金绩效目标

一是明确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明确项目的总体政策目标,并根据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设置具体的绩效指标。建议参考《中央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的指导思路,将总体绩效目标分解成多个子目标,并为每个指标设定具体的目标值。

二是强化绩效指标的衔接。确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与二级项目之间的有机衔接,使得任务相互匹配、指标逻辑对应、数据相互支撑。

三是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确保绩效评价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建立健全全面、分类、真实的公告公示原则

一是建立健全全面公告公示原则。公开信息应尽可能涵盖乡村振兴的各个方面,确保公众能够从多个维度了解项目全貌。公开时应特别强调本地区乡村振兴的特色领域,如当地主导产业的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推动乡村全面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分类公告公示原则。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各级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分别公开有关信息内容,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对乡村振兴项目的了解和参与。

三是建立健全真实及时的公告公示原则。公告公示的信息要基于实际数据和事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信息的更新必须与项目进展同步,以反映最新的成果。

(四)强化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效管理的实践路径

一是严把项目入库关,强化第三方评估实施“过筛子”式审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所有入库项目进行严格把关。通过对项目的产出、效益、满意度和预算执行率四项关键指标逐一审核,实施“过筛子”式筛选,确保项目质量符合乡村振兴资金的高标准要求,并形成详尽的评估报告,为项目的后续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多层次高位推动支出进度,建立分期绩效考核机制。岚县在财政支出进度管理上,通过多层次高位推动形成了分期绩效考核与动态反馈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确保了乡村振兴资金的合理投放。为此,可以细化补助资金的阶段性支出考核,有效督促各单位形成支出自评报告,并接受财政、农业农村和审计部门的抽查。

(五)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分析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识别资金使用中的低效环节和潜在风险,为后续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提供精确的数据支持。以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优化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管理推进工作。引导各级政府依据评价结果调整和优化资金分配,确保资源更高效地投向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和项目。同时,依据评价反馈,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其与实际需求紧密结合。


来源:《中国财政》2025年第2期
责任编辑:廖朝明
值班编辑:吕怡慧
排版制作:姚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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