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治百病
针法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石器时代,据推测应该与原始人的治病经验有关。如当身体某处发生疼痛时,很自然地会用手去揉、按、捶、打,以减轻或消除疼痛,在此过程中,极可能在无意间发现使用锐利的小石片代替手指,既省力效果又好,久之逐渐有意识地运用,这可以说就是刺法的萌芽时期。
到了殷商时期,冶金术的进步为针具的改进提供了物质条件,于是出现了青铜针具,但限于当时的生产力,使用并不广泛。春秋时期随着冶铁术的发展和冶炼技术提高,砭石逐渐被九针所取代。随着针具的发展,针刺手法也在不断丰富。
疏通经络、扶正祛邪、调和阴阳
1、有广泛的适应症,可用于多学科疾病的治疗和预防;
2、效果比较迅速和显著,特别是具有良好的兴奋身体机能,提高抗病能力和镇静、镇痛等作用;
3、操作方法简便易行;
4、医疗费用经济;
5、副作用小,基本安全可靠,又可以协同其他疗法进行综合治疗。
1. 急症:高热、中暑等;
2. 内科病症:呼吸系统疾病(感冒、咳嗽、哮喘等);消化系统疾病(呃逆、泄泻、便秘等);心血管系统疾病(胸痹、心悸等);神经系统疾病(头痛、眩晕、面瘫、中风等);
3. 皮外骨伤科病症:湿疹、风疹、痤疮、蛇丹、乳痈、网球肘、漏肩风、落枕、颞颌关节紊乱等;
4. 妇科病证:月经不调、痛经、闭经、绝经前后诸证、胎位不正、滞产、不孕症等;
5. 儿科病证:急惊风、痄腮、疳疾、小儿遗尿、小儿脑性瘫痪等;
6. 五官科病症:麦粒肿、眼睑下垂、近视、耳鸣、牙痛等;
7. 其他病症:减肥、抗衰老、戒断综合征等。
针刺留针时长一般为20~30分钟,慢性病可适当延长留针时长。
1. 过于疲劳、精神高度紧张、饥饿者不宜针刺;年老体弱者针刺应尽量采取卧位,取穴宜少,手法宜轻。
2. 怀孕妇女针刺不宜过猛,腹部、腰骶部及能引起子宫收缩的穴位如合谷、三阴交、昆仑、至阴等禁止针灸。
3. 小儿因不配合,一般不留针。婴幼儿囟门部及风府、哑门穴等禁针。
4. 有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或常有自发性出血,损伤后不易止血者,不宜针刺。
5. 皮肤感染、溃疡、瘢痕和肿瘤部位不予针刺。
6. 眼区、胸背、肾区、项部,胃溃疡、肠粘连、肠梗阻患者的腹部,尿潴留患者的耻骨联合区针刺时应掌握深度和角度,禁用直刺,防止误伤重要脏器。
7. 针刺并非万能,特别是一些急重病的治疗,应根据情况及时采用综合治疗,才能更有利于病人。
1.刘茜主编,针法灸法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一版;
2.刘宝林主编,针灸治疗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一版。
医学科普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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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肖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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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罗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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