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民事、行政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

文摘   2024-07-07 00:43   哈萨克斯坦  

几日前看到2023年的一个民事案子,案情很简单,某乙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成功中标某甲公司一个工程项目,后双方之间因为合同履约发生纠纷,业主甲公司将承包商告上法庭,诉讼主张四项:

1、要求承包商支付违约金34 732 279坚戈;

2、要求承包商返还采购的用于工程上设备的相关文件;

3、要求承包商承担诉讼费1 041 968.37坚戈

4、要求承包商承担诉讼费1 725坚戈

今天笔者就借助这个案子讲讲在哈萨克斯坦民事、行政案件的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的?

哈萨克斯坦没有类似我们国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这样的行政法规,哈萨克斯坦《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诉讼费的支付程序和金额,以及免收或者延迟收取诉讼费的理由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关于“向国家预算中缴税以及其他强制性款项”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那么我们来看看《税法典》的规定,在该法典610条“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法院和普通法院起诉的诉讼费计算”中共分三款,其中第一款就是规定在哈萨克斯坦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诉讼费的费率问题,分为十六种情况:

1、财产案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对于自然人--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的1%,最高不得超过10000МРП;

对于法人--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的3%,最高不得超过20000МРП

前半句的百分数好理解,后半句的МРП又是什么呢?其实МРП是месячный расчетный показатель的俄语缩写,译为月度计算指标,这个东西究竟是什么?干什么用的?详见笔者《塔吉克斯坦“结算指标”解析》文章,大同小异,实质是一样的,中亚这几个国家都有这个“指标”,笔者称这个指标是国家经济的“晴雨表”,它跟这个国家的政府预算、GDP、通货膨胀等息息相关,国家“效益”好,指标就下调,国家“效益”不好,指标就上调,哈萨克斯坦2023年一个月度计算指标为3450坚戈,2024年就调高到3692坚戈。

回到本案,本案中当事人双方都是法人,原告要求承包商支付违约金3732 279坚戈,计算如下:

34732279×3%=1041968.37坚戈,同时该案发生在2023年,一个月度计算指标为3450坚戈,所以20000×3450=69000000坚戈,大于1041968.37坚戈,就第一项诉讼主张的诉讼费我们取1041968.37坚戈这个数。

2、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侵犯自然人权利的不合法的作为(不作为)和行政决定提起诉讼--0.3МРП

此类案件中如果原告是自然人只需要用0.3简单粗暴的乘以一个月度计算指标即可。

3、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侵犯法人权利的不合法的作为(不作为)和行政决定提起诉讼--5МРП

4、对检查文件的通知和(或者)横向监督结果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作为个体户的自然人或者农场主--通知中规定的有争议的税款、关税和预算性付款(包括罚款)的 0.1%,但不超过 500МРП

对于法人--通知中规定的有争议的税款、关税和预算性付款(包括罚款)的 1%,但不超过 20,000МРП

对于通知我们国家是否具有可诉性存在争议,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网上查查最高院裁判案例),但是哈萨克斯坦这类通知是可诉的。

5、离婚案件--0.3МРП

解除婚姻诉讼中涉及财产纠纷适用第一项之规定。

6、根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计算根据既定程序被确认为因精神疾病或痴呆而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的人,或与被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人解除婚姻关系时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诉讼费;

7、修改或终止租赁房屋合同诉讼、延长接受继承期限的诉讼、申请释放被冻结财产诉讼,以及其他非财产性质诉讼或者–0.5МРП

在回到本案中,本案的第二个诉讼请求要求承包商返还采购的用于工程上设备的相关文件,这属于一个非财产性的诉讼,所以是0.5МРП,该案月度计算指标取3450,故0.5×3450=1725坚戈,同时又根据本条第三款之规定:民事、行政诉讼中既有财产性诉讼请求又有非财产性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分别收取,所以本案中诉讼费总计1041968.37+1725=1,043,693.37坚戈。

8、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诉讼程序法》框架内根据简易程序、特殊程序做出决议提起诉讼,不包括本款第2)、3)、4)、13)项规定--0.5МРП

9、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

申请撤销非财产性仲裁裁决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该缴纳的诉讼费的50%

申请撤销财产性仲裁裁决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按照标的经过计算应该缴纳的诉讼费的50%

其实就是又打了个50%的折扣。

10、法院令的申请--本款第一项规定的诉讼费的50%

举个例子,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债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金额为10000坚戈,则如果是法人申请,就是300坚戈,如果是自然人申请就是100坚戈.

11、申请法院执行、申请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外国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5МРП

12、申请宣布法人破产或者重整--0.5МРП

      申请恢复偿付能力程序或司法破产程序-0.3МРП

13、自然人因名誉、尊严和商业声誉被侵犯而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金额的 1%МРП;

14、法人因被传播诋毁商业声誉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的 3%МРП

15、哈萨克斯坦公民向共和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0%МРП

16、向法院申请重新签发判决书、裁定书、以及其他法院文书的副本--每一份文书0.1МРП,或者每一页纸0.03МРП

此外根据哈萨克斯坦法律的相关规定,上诉不缴纳诉讼费。

以上就是在哈萨克斯坦民事、行政案件诉讼费如何计算的基本问题解答,当然关于诉讼费还有许多其他问题本文没有讲清楚,例如:撤诉诉讼费如何缴纳、就法院做出的裁定上诉诉讼费如何缴纳、什么情况下减免缴纳等等一系列问题,以后有机会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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