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是政府部门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海关公告是海关对外发布信息的一项重要载体,对于进出口企业及时、准确理解掌握海关的政策、法令和其他法定事项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过去八年里,我们每年都会为您梳理前一年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内容,回顾一年来海关公告里记录的主要事项,提示应当关注的重点,帮助进出口企业一方面了解改革动向,找准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把握政策变化,避免触犯“红线”。旧文回顾:海关公告里的2016
旧文回顾:海关公告里的2017
2018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
2019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
2020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1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2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2023海关总署公告全收录及独家要点提示
转眼间又告别了2024年,我们再次推出《海关公告里的2024》系列,与您一起全面了解一年来海关的各项重大政策变化,理清脉络,认清方向,为您的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合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月海关总署发布11份公告,动植物检疫7份,征税2份,企业管理、商品检验各1份。动植物检疫
准入乌兹别克斯坦鹰嘴豆(第15号),修改准入爱尔兰种猪的检疫和卫生要求(第14号)。
解除哈萨克斯坦部分区域口蹄疫(第20号)、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第21号)疫情禁令,解除西班牙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第22号)禁令。
防止黑山非洲猪瘟(第16号)、意大利蓝舌病(第19号)疫情传入我国。征税
第18号公告发布《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进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自合作区正式封关运行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
第17号公告修订《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为配合经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施行,海关在2023年12月到2024年5月间陆续调整发布减免税、行政复议、企业管理、预裁定、稽查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文书格式。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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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关于进口爱尔兰种猪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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