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故:2024年3月关务备忘

文摘   财经   2024-12-25 07:00   山东  

国务院修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令第770号发布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于2010年4月8日由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此次系第二次修订。

经修改的这部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关于“进出口”有这些变与不变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3月20日起施行

3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对有关罪名的理解,明确新型犯罪手段的法律适用,明确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从宽处罚政策,明确单位危害税收犯罪的处罚原则等其他问题。其中包括对于“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退税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取出口退税的未遂和帮助、“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及其“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行为或情节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3月19日,国务院网站发布国办发〔2024〕9号通知,印发该《行动方案》,强调外商投资是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行动方案》提出5方面24条措施。一是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二是加大政策力度,提升对外商投资吸引力。三是优化公平竞争环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四是畅通创新要素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创新合作。五是完善国内规制,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封关运行

3月1日零时,作为中国实施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大探索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实施封关运行。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发布了有关政策,明确合作区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

海关总署废止《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3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67号令,决定自3月1日起废止2013年6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2023年3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262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

《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自3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月22日海关总署令第265号公布《海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共6章38条,自3月1日起实施。2007年9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166号公布、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同时废止。

《供港澳食用陆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于2024年1月22日由海关总署令第266号公布,实施同时废止4部规章,分别是:

《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4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4号发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4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

《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11月14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7号发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11月14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6号发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

2023年中国贸易伙伴关务提示,已全部上线

1月18日,海关发布2023年全年的进出口数据,从1月19日开始,最全国别(地区)关务提示在观海咨询独家上线,3月22日,2023年中国258个贸易伙伴的关务提示全部上线。

2023年中国贸易伙伴关务提示,已全部上线

3部门发布第三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

2月29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24年第7号《关于发布第三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的公告》,自发布之日(2024.3.13)起施行。

5部门通知,对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出要求
3月21日,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进口减免税新政之“集成电路”和“软件”(截至2024年3月21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全部无纸化

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第33号《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的管理,从申请到发证全部实现无纸化。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全部无纸化(附:申报资料要求)

我国对澳大利亚葡萄酒终止征收反倾销税

3月28日商务部第11号公告决定,自3月29日起,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反倾销税;终止征收反倾销税后,不征收反补贴税。我国自2021年3月起,对澳大利亚葡萄酒征收最低116.2%、最高218.4%的反倾销税,2023年11月商务部对此开展复审,至此次第11号公告决定终止征税反倾销税。

快讯!澳洲红酒,3.29起“轻装”重回中国

中国—洪都拉斯自贸协定第四轮谈判在京举行

3月19-21日,中国—洪都拉斯自贸协定第四轮谈判在京举行。中洪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规则等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磋商,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3月26日,中洪两国建交。2023年7月4日,两国启动中洪自贸协定谈判。2024年2月7日,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洪都拉斯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

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第六轮谈判在利马举行

3月5-7日,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第六轮谈判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双方围绕投资、电子商务、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取得积极进展。中秘自贸协定升级谈判于2018年底启动。目前,双方已举行6轮线下谈判,主要涵盖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投资、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全球供应链、环境等议题。

3月2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我国自2018年3月20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南非的进口甲基异丁基(甲)酮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经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今天(3.20)起,反倾销税,再续5年

间苯二酚反倾销税:对美国终止,对日本复审

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9号公告,决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继续按照商务部2019年第10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决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间苯二酚反倾销税:对美国终止,对日本复审


相纸反倾销税,欧盟、美国、日本,再续3年

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0号《关于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公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3年。此前,我国自2012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自2018年3月23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自202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由于申请人未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相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提出期终复审申请,自2023年3月23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相纸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相纸反倾销税,欧盟、美国、日本,再续3年

WTO第13届部长级会议结束

2月26日至3月2日,会议在 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会议达成“1+10”务实成果,中国认为此次会议是“多边主义的又一次重大胜利”。

WTO裁决澳大利亚对中国3种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违反规则

3月26日,WTO公布中国诉澳大利亚对中国产风塔、铁道轮毂和不锈钢水槽3种产品采取的反倾销措施违反WTO规则。澳大利亚贸易部长声明接受裁决,将与中方接触并采取措施落实裁决。

澳大利亚宣布将取消近500项进口关税

3月11日,澳大利亚宣布将从7月1日起取消近500项进口关税,这是澳大利亚近20年来最大规模单边关税改革。取消关税的商品有牙刷、冰箱、洗碗机、服装等,此类关税被称为“滋扰性关税”,指为政府带来很少的关税收入,对生产商的好处可以忽略不计,但会给企业带来合规成本的关税。

墨西哥对华焊接用微丝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

3月2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焊接用微丝(西班牙语:microalambre para soldar)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维持现行0.57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不变。涉案产品为直径0.6~1.6毫米,无论是否涂镀铜,通过电弧加热熔化以焊接钢材的锰硅合金实心碳钢丝。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229.20.01、7229.90.99和8311.90.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印度对华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

3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箔(Aluminium foil)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71190、76072090、76072010、76071110、76071999、76071991、76071995、76071910、76071994、76071993以及76071992项下的产品。以下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厚度为5.5微米以下,非电容器用铝箔(用于电容器的厚度5.5微米以下的铝箔在本案的调查范围内);超轻量转换铝箔,用于绝缘、香料包装、导热流体管线覆盖和茶叶包装;电解电容器用蚀刻或成型铝箔;用于立面覆层和标牌应用的铝复合板;包覆铝箔;啤酒瓶用铝箔;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铝箔胶带;彩涂铝箔。

巴西对华聚酯短纤启动反倾销调查

3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1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葡萄牙语:fibras de poliéster)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为合成聚酯纤维,包括再生纤维或原生纤维。涉及南共市税号5503.20.90项下的产品。




观海咨询,专业海关事务咨询

欢迎关注“观海咨询”

13608989522

wangjin718@163.com

#特许权        #主动披露        #减免税
#检验检疫        #监管通关        #征税
#贸易便利化        #海关        #AEO



2024年1月关务备忘

2024年2月关务备忘

2023年:6月关务备忘     

7月关务备忘     8月关务备忘

9月关务备忘     10月关务备忘

11月关务备忘     12月关务备忘


观海咨询
专业海关事务咨询,服务外贸进出口企业。13608989522,wangjin718@163.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