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与冰岛进出口总值35.72亿元人民币,增长6.5%,冰岛列中国贸易伙伴(不计东盟、欧盟等经济体)第159位。
2023年中国向冰岛出口18.72亿元人民币,下降9.6%。
2023年中国自冰岛进口17亿元人民币,增长32.7%。
2022年,进出口总值33.59亿元人民币,增长45.1%,列第155位。
2021年,进出口总值23.15亿元人民币,增长62.7%,列第163位。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双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按税目数衡量均接近96%,按贸易量衡量均接近100%。
自2019年5月20日起,中国-冰岛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可自助打印。
中国海关的经核准出口商制度适用于双边自贸协定。
冰岛的羊、羊胚胎、羊精液、羊内脏(含肠衣)及其制品、肉骨粉、骨粉、羊脂(油)以及含羊蛋白的动物饲料因痒病疫情,禽及相关产品因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被禁止输入我国。
按照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表》,冰岛,英文名称:Iceland,阿拉伯数字代码:322,三字符字母代码:ISL,两字符字母代码:IS。
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部分货物适用协定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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