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近几年律师人数在急剧增加,目前已75万名律师,与此同时,在经济下行背景之下,律师行业作为末端也将进入僧多粥少的局面。
我一直以来认为,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类型其实也没有那么神圣,无非是个养家糊口的行当,在法律的框架内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当然,现实中也有不少为了追求公平正义的律师群体非常值得尊敬。
就自己而言,我觉得有那么几个瞬间,感到从事律师职业很有成就感。
1.收到第一笔律师费
刚入行时,有一次来了一个做模板分包的工头,火急火燎地咨询工伤赔偿的标准,说是自己的一个工人在工地摔伤了,做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现在起诉挂靠公司要求赔偿20万,挂靠的建筑公司给他施压要出钱处理,他说赔钱是要赔的,只是不知道标准,而且距离开庭时间很近,公司要求马上要调解处理。彼时,诉讼律师基本都是从最基本的劳动争议、人身侵权案件做起,我接待了他,并帮他详细列了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收了他800元咨询和代书费。那是我从业以来收的第一笔费用,在那一刻我感觉到看不到的法律规定是可以帮助到人的,也能够变现,至今,我跟这个工头仍然还保持着业务合作。
2.为顾问单位挽回一笔损失
几年前,我的一家顾问单位被员工提起工伤劳动仲裁,该员工因在工作时摔伤导致脚后跟骨折,经鉴定为等级八级,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30万元。这类型案件基本事实都比较清楚,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基本上是败诉的,所以对方没有调解的意愿。因此,公司老板也只是要求尽量少赔一点。
我研究了案件材料,并跟公司经办人员交流,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公司并没有收到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于是我马上联系市鉴定委员会,发现本应该寄送给公司的材料被对方律师签收了。之后我向仲裁委申请中止审理,同时向上一级省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没想到,对方一收到省鉴定委员会的重新鉴定通知之后,第二天就联系了公司说希望公司撤回重新鉴定申请,他只要拿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款项就可以了,不需要公司再出其他费用,包括之前公司预支款项都全部归还。最后,权衡之下双方调解结案,顾问单位喜出望外,起码省了20多万赔偿。
(破水泥而出的植物)
从那时起,我在想,作为诉讼律师,其实看似完全没有胜算的案件,有时还是有突破口可以实现峰回路转。
律师工作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琐碎的繁杂事务,正是这些琐碎拼接成了一些业绩案例,偶尔来点成就感,也就觉得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