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不到工伤和交通事故案件将成为常态

文摘   社会   2024-10-06 11:08   福建  

近期偶有跟同行交流,大家普遍都提到说,已经很久没有接到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了,确实如此,记得刚入行时,时不时都有关于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法律咨询,也有一些委托案件。但是这几年很明显的是,已经接不到这类型案件的咨询,更不要说委托案件了。

记得电影《造雨人》中曾有一幕,冒牌律师追着当事人的救护车到医院,在医院以花言巧语让当事人签了委托,拿下索赔代理业务,这一幕在现在每天都在上演。

随着我国律师人数急剧增加到68万,行业内卷已经不断被大家提起,优秀的律师们都在各显神通占据专业领域中的一席之地,而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这类准入门槛偏低的业务类型,正在被非律师群体瓜分。

在中国同一法域的成文法背景之下,大部分情况下,全国适用同一部法律,那么只要是能够相对流程标准化的纠纷类型,就会成为法务公司的竞争目标。

而一方面,工伤和人身损害案件都有比较明确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和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让这类型案件可以很轻松的标准化,工伤案件极度依赖《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交通事故案件极度依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残鉴定报告》。

鉴于此,哪怕非律师,只要套用计算标准,也可以算个八九不离十。唯一需要解决的就是调解不成,需要出庭代理的情况。

另一方面,大量法务公司入局代理。公司化运营可以提高效率,因此大量法务公司入局,组织大量人马,在医院发名片、在搜索引擎网站打广告、用电商的模式获取委托,而律师事务所大多没有主动营销,等当事人上门,很明显在法务公司入局之后等不到当事人上门了。

事物总是有利弊的,法务公司是受市场监管部门主管,不受司法局监管,因此大多采用风险代理,前期零收费的方式收案,当事人为了减少自己的前期投入,大多也都同意在赔偿到位时支付高比例的提成费用给法务公司。

而这一类案件的普遍特征是大多都有投保商业保险,只要基本法律关系能够确认,理赔是不存在问题的。记得之前有个同学的家人因交通事故赔了10万元,被中间人法务二哥收了50%即5万元,不得不说收费比例确实高,现在竞争激烈了,收费比例可能有所降低,但是比律师来说,收费还是会高很多。

慢慢地,律师们会发现,如果没有对于现有的执业营销模式作出改变,不仅仅是工伤案件接不到了,以后可能民间借贷、财产继承类的案件都会被第三方法务科技公司瓜分,只有准入门槛偏高的业务类型才能成为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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