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主要是做诉讼业务,经常开庭面对诉讼相对方,调解工作也做得多,这几年促成调解的案件也比较多,前段时间给大一学生上合同法案例实务课程也简单分享了一些感悟。以下是自己总结的几点。
一、谈判前必须先明确己方的底线。自己当事人的底线决定了某个案件是否有调解的可能性,律师要帮助当事人确定可以接受的方案,且需要保证这个底线不能随意改变。一旦确定了底线方案,我就可以在底线方案以上去跟对方当事人接洽试探,只要对方愿意出价,那么就有可能进一步缩小谈判差距。
二、找到可能的案件突破口。近几年办理案件有个很真实的感受,就是基本上没有非常完美无瑕的案件,多少都会有些瑕疵,只是被我们忽略了。比如民间借贷案件中,先前利息是否超额支付;诉讼账户保全限制对方账户交易,倒逼对方主动履行债务;或者鉴定结论是否有瑕疵等。只要能够抓住可能的突破口,就有可能达成调解预期。
三、沉住气,做好持久战准备。调解过程其实也很考验双方的心理,各种烟雾弹也要适当释放,当试探出对方有调解意愿之时,就要沉住气,慢慢开始谈。如果能发扬二手房中介经纪人谈房屋买卖的精神,那么大概率都是可以通过“磨”的方式缩小双方差距而促成。
四、除非特有把握,不说狠话,保持沟通态度。在谈判过程中一旦一方没有沉住气说了狠话,后续要把对方拉回谈判桌就需要让渡一点好处给对方。我想起在《纸牌屋》中的一个桥段,弗兰西斯·安德伍德为了达到目的,故意与另一个国会议员私下谈判,眼见谈不成,设局自残逼迫对方就范。故意制造一定的矛盾,会增加很多筹码,今天川普遇刺,一下子就提高了政治筹码,其实一个道理。
五、设置缓冲地带。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有一定的缓冲空间,我们经常会发现只要是两个当事人自己面对面,那么基本上是谈不成的,因为双方会带着情绪,而且任何一方的退步都会觉得没有面子,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第三方的缓冲。所以我建议当事人本人不直接面对对方,让律师全权出面协调,然后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汇报,慢慢缩小差距。
以上我经常在用,觉得在普通诉讼案件中促成调解结案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是屡试不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