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去越南考察,遇到一位九零后的杭州洪律师,我们相谈甚欢,在他身上看到了律师执业的热情。交谈中我聊到这几年的律师业务创收在不断下滑,有点担忧,他说他今年的业务量不降反升,而且接近翻一番,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是已然超过律所其他合伙人的创收了。
说到秘诀,他拿出微信通讯录给我看,足足有五千多个微信好友,他说这些好友都是自己参加各种活动添加的,绝大多数都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只要能有添加微信的机会都会进行添加,从而建立一个未来可能成交的可能性。在后面参加活动的几天时间里,我也感受到了他优秀的营销意识,不仅添加微信,而且可以抓住更多机会向别人介绍自己,让别人加深对自己的印象。
当然相比于互联网的公域流量,微信好友属于私域流量,流量明显会小很多,但是极有可能会有高客单价的业务成交,而且利润率比网络流量来的高得多。
做律师最大的焦虑是案源焦虑,每个月过了十号没有接到案件都会有点慌张,但是执业这么些年,我发现尽管每个月都会焦虑,但是呢,每个月其实都会有陆陆续续的咨询和业务委托,而这些基本上都来自于微信朋友圈中认识或者不认识的朋友推荐。
我的微信好友有3300人左右,基本上每月都会陆续接到咨询或者意向客户,如果营销做得好,而这些好友又有可能会不断的向其身边的朋友推介你,所以这是一项成本最低的营销。
以我的看法,主要是有两点感悟。
一是要多加好友,律师有时总会自觉清高,或者性格原因导致不敢主动出去社交,而这与律师行业的特性不相符,在中国,要求律师必须既要会拉业务,又要会做业务。拉不到业务只能当授薪律师,做不好业务则只能做案源律师。为了拉到案源,首先得让更多的人知晓我们在做什么。
刘桂明老师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你在做什么很重要,让别人知道你在做什么更重要!”确实如此,如果别人都不知道你在做什么,说实话连成交的机会都没有,所以适时的建立人与人之间的链接很有必要,而添加微信好友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渠道。
二是要多发朋友圈。朋友圈就是个人设,绝大部分的微信好友跟我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但是我们却可以在微信朋友圈天天见。当然每个人的性格不同,不见得每个人都爱发朋友圈,但是我觉得如果要做好业务,特别是要接到案件,则必须要做好朋友圈的营销。
记得之前律协还专门开设了课程教律师怎么发朋友圈,发什么内容,保持什么样的节奏发朋友圈。我觉得这些其实是有帮助的。当然不能像微商一样刷屏,内容呈现多样化,让好友们看到一个有工作有生活有性格的相对真实的人设。
我觉得朋友圈设置三天可见,从个人生活的角度来说没有问题,但如果从营销的角度来说,那就失去了朋友圈营销的意义了。当潜在客户添加了微信之后,基本上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翻看你的朋友圈,然后进行判断是否符合他的需求,这时候就需要在朋友圈中加强信任,以促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