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公司找你合作案件,你做不做?

文摘   2024-12-11 10:42   福建  
这几天陆续接到几个来电显示为广州、成都、北京的电话,一接听就问是否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然后说有个货款或者借贷的案件在律所当地,需要找个律师出庭,自己已经把材料都做好了,也立案了。
我问他是否是当事人本人,他说不是,并且强调案件很简单,只要出个庭,而且律师费用都帮忙跟当事人谈好了。我又问了他几个跟案件有关的确认事项,比如货款如何确认结算?交易的过程?双方之间有没有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等?他明确回答不来,只说材料都做好了,有对账单,案件简单,能不能接这个案件?
我就问他是不是法务公司,他说也算是,现在必须通过线上获取流量才能拿到案件,谈好案件之后因为都是全国各地天南地北的案件,不可能自己的团队办理,所以只能找当地的律师合作,费用按照税后五五开。我说考虑下,他说这有什么好考虑的,案件都给你谈好了,只要开个庭很简单,方便加个微信把材料发给你看下,推进一下。
不得不说营销做的很好,我一下子竟然不知道如何拒绝,说先加下微信材料发来看看。看完材料我觉得如果是自然委托,是可以做的,但是考虑到之后的案源费以及他是否有给当事人承诺,我觉得风险不好把控,就拒绝了。
说到最近频繁会接到类似的电话,我想起前两年无讼的客户经理也联系我说合作当地的小额案件,声称中间没有赚差价,并给出了合作方案,我看了方案之后一下子就没了兴趣,一来合作费用太低,二来绑定律师给其打工。当然这是前两年的事了,最近两年是否有改变不知道,想来中国的大多所谓科技公司,其实做到最后都是通过技术或者流量手段不断地挤掉传统行业的生存空间,这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这不是创新进步,而是造成更卷的原因。
我估计最近同行可能也会接到很多类似的电话,主要原因我猜可能是两个。
一通过前期铺垫,法务公司在线上投放的流量加大,获取的客户太多,原来的合作对象已经无法满足案件落地需求,就需要不断地寻找新的合作对象,尽可能缩减案件落地的成本,实现高周转,甚至只卖个案源马上就可以变现。
二各地律协司法局有发文不让律师跟法务公司合作,导致合作的律师减少,或者律师在合作过程中发现做的又累又赚不到几个钱,或者通过前期合作已经实现了业务能力的升级,不再需要法务公司的案件练手。合作律师库的律师减少必然导致无法交付案件,所以必须不断打电话寻求新的律师加入合作。
法律业务更多的在于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信任感很重要,如果没有这一层信任感,很多业务律师做起来就会很担忧当事人会不会虚假陈述,当事人对于律师也会抱有过高的预期,一旦没有达到预期就可能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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