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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业主:
美好的环境需要你我共同维护,为了不影响楼内公共卫生与业户正常出行,请广大业户勿占用消防通道,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百八十八条 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共用楼梯间的住户在使用楼梯间时,不得给他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造成妨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所以,楼道堆放杂物是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业主可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影响通行: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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