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包括主要职责、设置要求、人员要求、房屋与场地、基本设备、基本药品、规章制度、质量管理等9方面内容。在房屋场地方面,对门诊、病房、分娩区、手术室、新生儿沐浴设施、孕妇学校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场所提出明确要求;在设备配备方面,详细列明了产科与产房基本设备、诊断测量用具、治疗器械、产科手术室专用器具、基本检验检查设备、急救设备、健康教育设备等;在制度建设方面,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了母婴安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管理等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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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
2.《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解读
内容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