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85—87)

文摘   2024-11-25 16:22   江苏  


如何理解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决定》指出:“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形成合理的就医和诊疗格局。分级诊疗体系是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形成的制度安排,其核心可概括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国际上研究认为,约80%的疾病可通过初级卫生保健得以有效处置解决。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就是让群众能够就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并接受相关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病情超出基层诊疗处置能力时,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病情缓解稳定后需要继续治疗康复的,再转回基层进行治疗康复,方便群众在家门口获得需要的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包括分级诊疗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在推动基层首诊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发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3年,全国累计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3万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门急诊诊疗人次占到52%。在促进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方面,大力发展医疗联合体,在城市建设医疗集团,在县域打造紧密型医共体,以薄弱专科和重大疾病诊疗为重点,组建专科联盟,扩大优质资源辐射面,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协同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国建成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8万余个,双向转诊人次数超过3032万,形成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患者双向转诊的新局面。在加强急慢分治方面,建立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胸痛、卒中、创伤等急诊急救中心,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开展家庭病房、上门护理等居家服务,更有效地满足急危重症与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群众就医的分级分层分流。实践证明,分级诊疗体系是先进的制度设计,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医疗费用。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和服务下沉,把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是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治本之策,是健康中国建设的基本制度保障。

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虽然在我国已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距离党中央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未来5年是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关键期,必须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来加快建设。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分级诊疗目标,认真落实《决定》部署,集中力量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一是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稳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健全薪酬、编制、职称等政策,实施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壮大基层高质量人才队伍,持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服务能力。二是以资源下沉为重点,健全城市医疗卫生资源支持帮扶基层的长效机制。按照“统筹布局、分区包片”的原则,深化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组织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基层巡回医疗制度,促进人才、技术、服务下沉共享。推广远程医疗和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助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延伸。三是以紧密型医共体为重点,加强协同服务和统一管理。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形成人财物紧密结合的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促进资源共享、机构联动、信息互通、服务衔接。以重点疾病为切入点,为居民提供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四是以落实功能定位为重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有序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发挥省级高水平医院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减少跨省跨区域就医。加强地市级医院专科建设,发挥医疗救治主力军作用。深入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突出其县域龙头地位,建设一批重点中心卫生院,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县域范围内就诊率。五是以引导医疗资源和患者合理流动为重点,推进医保支付和价格机制改革。发挥价格、医保报销政策对群众就诊的杠杆引导作用,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加快建设。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决定》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这一重大部署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任务的必然要求,是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的实践抓手,目标是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率,努力保持适度人口规模,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人口发展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党中央科学研判,及时调整优化生育政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开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这一系列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完善生育政策的同时,促进形成了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并予更好贯彻落实,需要把握以下重点。

第一,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条件下,人口工作应该转向重视采用引导和激励的办法。在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的情况下,2022年以来,我国人口发展已经进入减量阶段,同时进入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为标志的中度老龄化社会。因此,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国际经验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生育率下降是一个规律性的现象,而从低生育水平回升到更可持续水平,通常会遇到诸多难点和堵点。努力消除各种妨碍生育率回升的障碍,需要家庭的生育意愿和社会目标逐渐趋于一致,这就要求工作中更加注重利益引导,加大激励力度,加大支持政策措施的含金量,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的直接成本和后顾之忧。同时,这也使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与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之间,形成目标和手段都一致的相互促进关系。

第二,以系统观念认识人口本身及其变化规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影响生育意愿的因素多样且复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工作涉及面很广,要求这项工作的推进具有系统观念,按照全局性和综合性的要求拓展工作思路的深度和工作领域的广度。具体来说,要树立“大人口观”、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观念,推进生育支持和激励措施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实现有机结合。实施中注重提高系统性、协同性和实效性,把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行动要求、纳入成效检验。

第三,按照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覆盖要求及顺序,围绕降低“三育”成本,认真落实《决定》部署的一系列举措。一是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在目前各地普遍做法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补贴形式,逐步提高补贴水平,并且与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协同推进,形成广泛覆盖的家庭育儿支持基本制度,提高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公共化水平。二是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扩大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资源,完善母婴健康、生殖健康和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三是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包括制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哺乳假法规和管理办法,创造育儿友好的就业环境。四是加大个税抵扣力度,具体办法可以从提高抵扣的照护婴幼儿年龄和提高抵扣比例两方面着手。五是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普惠性服务的战略性投入,加大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早期发展指导,完善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怎样理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这是立足我国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

老龄化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一个基本国情,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97亿、占总人口的21.1%,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7亿、占总人口的15.4%。按国际有关标准,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更加明确,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还存在老龄工作制度尚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尚待健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提升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挑战,以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为重点,系统谋划、科学施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需要着重把握以下方面。

第一,进一步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牵涉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工作统筹力度,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强化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结构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等问题,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增加护理型床位比例,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健全服务标准和综合监管体系;针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完善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支撑体系,提升医养结合实效;针对一些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相关补贴制度。

第二,进一步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发展养老产业是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针对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经营主体发育不足、相关支持政策有待完善的实际,着眼于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落实相关惠企政策。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大市场,促进相关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支持国内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开发老年生活用品市场,促进养老产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养老产业发展空间,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科技手段应用,完善用地用房保障,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第三,坚持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责任共担、人人参与的新局面。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孝老尊老助老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充分认识老年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人生重要阶段,制定完善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措施,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完善老年教育网络,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产品供给。推进适老化改造,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支持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便利,促进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玉东

核发:毛一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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