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于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强调“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在许多重要场合予以强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文件,探索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应当看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问责泛化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干部怕干得越多出错越多、怕触及矛盾引火烧身,产生了不敢担当、不敢作心态。解决这个问题,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需要细化实化“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3个方面。
第一,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我们探索创新。这对干部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前进道路上,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都迫切需要党员干部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开拓勇气和创新精神。干事业总是有风险的,不能期望每一项工作只成功不失败,要给干事者以总结经验、重振旗鼓的机会。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就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伟力。
第二,合理把握政策界限。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关键是要正确看待干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在具体政策把握上,一看是出于公心还是源于私利。二看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对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或认识局限、经验不足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应给予更多理解和包容。对明知故犯、蓄意违规、失职渎职的,则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三看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对个人专断、规避程序、违规决策导致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该问责的问责。但在当时情境下已经履行必要程序、尽到必要责任的,不应认定为失职失责。四看是遵纪守法还是违法乱纪。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明令禁止的,可以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但上级已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不得自行其是。五看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干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造成的影响损失不大,或者积极补救挽损消除影响,工作效果整体不错的,可视情减责免责。对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一般不宜完全免责。
第三,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浓厚氛围。对虽有失误错误但免责的干部和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被追责问责干部,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应让其受影响。对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出现失误和错误引发的负面舆情,及时处置、加强引导。发现存在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严肃处理,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
怎样理解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为什么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
《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这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注重纪律教育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经验。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回顾党的历史,用纪律教育、组织、管理党员,保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始终一贯的成功做法。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了7次党内集中教育,每一次都包含党的纪律的内容,都把纪律教育摆在突出位置。2024年4月至7月,党中央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一次集中性的党纪学习教育。党的历史经验和新时代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有力保证,是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党政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的有效举措,必须常抓不懈。
第二,加强纪律教育是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养成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毛泽东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遵规守纪自觉,并不是天然就能产生,也不会一入党就自然形成,必须通过持续的思想引导、严格的党性锻炼、深入的学习领悟才能达成。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纪律教育就是一个重要途径。党员认真参加纪律教育,对照党规党纪约束言行,对照先进榜样查找差距,对照反面典型检视自身,在理论学习中提升思想觉悟,在组织熔炉里接受党性锻炼,在灵魂深处进行自我革命,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党性将更加坚定,组织纪律性将更加坚强。
第三,经常性纪律教育和集中性纪律教育有机结合方可相得益彰、达到最佳效果。两者目标和导向一致,都是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纪律规章,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两者有所区别和侧重,经常性教育重在融入日常、抓在平时,通过长期性、常态化的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增强纪律意识、纪律观念、纪律自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集中性教育重在聚焦问题、营造氛围,通过阶段性、专题性的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开展纪律教育,既要集中发力、形成声势,又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系统深入、常态长效加以推进。
第四,开展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必须依靠制度机制加以保障和规范。根据党中央有关部署精神,这方面的具体要求主要有:党委(党组)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和研讨班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学习党的纪律规定;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在主体班次中安排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基层党组织把纪律教育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基层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召开警示教育会,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领导干部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
来源:共产党员网
编辑:张玉东
核发:毛一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