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的大豆油轨迹全网曝光!然后呢……

企业   2024-07-10 18:16   北京  
74岁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曾某认为处罚过重,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6年诉讼未果、申诉无门。最后最高检介入,这才纠正过来。

这不是唯一一起“小过重罚”事件,实践中有不少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过重的现象。比如说:






四川宜宾卖菜大姐转行开采耳店赚500元被罚22万元;


陕西榆林的罗某夫妇卖20元芹菜被罚6.6万元;


福建省闽侯县的张某卖不合格芹菜被罚10万元:


……


在这些案例中,执法部门其实也是“有法可依”。三聚氰胺事件后,“史上最严格”《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法规中对许多食品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5万元起步。可见,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


“小过重罚”多发生在食品安全等领域,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也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甚至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还违反了社会常识和公众认知。
 

1


写到这,师兄不由得想起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罐车混装食用油风波。

师兄很好奇,“无异于投毒”的罐车混装食用油,最后会被如何处罚?

7月2日,在新京报的一篇报道《罐车运输乱象调查》中提到,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内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有罐车司机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事件很快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两家龙头企业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和三河汇福粮油集团有限公司陷入此次舆论漩涡。

随后,多家食用油公司表示,已开展自查,否认有“装完煤油装豆油”这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但自纠自查的回应并不能打消大众疑虑,7月9日,国务院食安办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食用油罐车运输环节有关问题,对于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我们期待一个调查结果,在此之前,师兄更想跟大家讨论,罐车混装是如何成为行业公开的秘密?

2

一切早就有迹可循

2005年的一篇报道里就提到,南宁市600多台槽罐车,拉完危险化学品后,简单清洗后又拉食品,并提到“一辆罐车交叉拉货属平常”。
 

2015年湖南电视台《都市1时间》也报道过同样的问题:你在吃的食用油可能是有毒化学品运输车运装的!

《真相大调查》记者也爆料称,湖南衡阳、永州等地不少罐车装载强腐蚀性化学品运送到目的地后,为节约成本避免车辆放空回程,会在当地装载其他货物运回。而这些货物就是食用油,这些食用油当中,有一部分就被运到了长沙县,经过分装上市,最终流向了市民的餐桌。
 

另外一则2017年的老新闻也被翻了出来。
2017年,老干妈、海天、老干爹等产品被检测出矿物油超标。

结合新京报报道中提到的,运完煤油的车,车里还残留十几升煤油,车辆不清洗,直接用来运食用大豆油。

为什么工序正常正规的老干妈里会被检测出“矿物油”,好像突然有了答案。
 

都说食品安全大于天,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小过重罚”。

但明明2005年就报道的新闻,将近20年过去了,问题不仅没有得到监管和处罚,反而成为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这种现象实在让人感到震惊和困惑。

对了,在2005年和2015年的报道里,罐装车在拉完化学品后还会简单清洗一下(虽然并没有什么用),在2024年的新闻里,运完煤油的车还有残留、不清洗就直接拉油,不仅公然挑衅《食品安全法》,更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极端漠视。

3

为什么罐车混装成为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首要原因当然是:节省成本。

一方面是节省洗车成本。据介绍,单次洗罐的成本少则三五百,多则八九百,由于普货罐车经常换货运输,每次洗罐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而许多罐车在换货运输时,选择能省则省。

一方面是在运费降低的情况下尽可能想办法配货,“有什么就装什么”成为罐车司机的选择。于是,拉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的罐车也会拉糖浆和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罐车混装成为“公开的秘密”。

其次,监管的缺失。

2014年6月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中提到: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不过,该规范只是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对厂家几乎没什么约束力。

“要是验罐就得洗,不验罐就不用洗。”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回应媒体时表示,原则上运输食用油需要专用罐车,但随后他补充说,罐体只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就行,“其实我们也不验罐,是不是食用油专用罐车我们也没办法去分辨。”

卖油的验罐时走个“过场”,买油的对罐车是否清晰也并不知情,买卖双方对罐车是否清洗、是否是食物油专用车都无从了解。

法律法规的不强制,监管的缺失,规则机制的不完整,都让罐车不清洗成为常态。

最后,对生命健康的漠视。

运输司机、食用油售出厂家、食用油收货厂家,这整个链条上的三方,竟然形成了某种“默契”,三方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任由还残留化工液体的罐车直接拉食用油。这一链条上的任何一方,有点良心,都会制止这种行为的。哪怕是司机为了多赚钱,省去了去清洗的过程,但只要食用油售出方认真检查罐子,也会阻止食用油和化学物品混合。再不济,拉到收油厂家,混合了化工液体的食用油,收油厂家也还是可以验出来的。

但整个链条的三方,没有一方良心发现,没有一方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本质还是对生命的漠视和缺乏对人的尊重。

4

有问题的大豆油流向哪里重要吗?

有网友好奇,用煤制油罐车运输的食用油,可能流向了哪里?

根据界面新闻报道,涉事两家企业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企业,属于整条产业链的中游位置,向上对接进口油料作物与油料种植的上游公司,向下便是包装运输、销售等下游环节。

它们的油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流通到消费端。一种是以散装油形式卖给客户,另一种则是直接包装成桶装食用油。
 

更有万能的网友B站博主@高剑犁 根据新京报报道的细节和卡车轨迹APP挖出来了更具体的流向。因为大货车装了GPS,位置是公开信息。

从视频里可以看出来,植物油卸货点全国各地都有,包括陕西汉中、武汉、临湘、宜昌、东莞等。大企业也有,小作坊也有,外资有,国企有,私企也有。

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无差别的“投毒”


有人可能会说,又没吃死人,用“投毒”过分了吧?

“未精制或低级精制的矿物油”可是一类致癌物,也就是说,假如这车里只是混入煤油,也是妥妥致癌了。

央视网也评论道:“容量动辄大几十吨的罐车,残留个几十斤化工液体很正常。但混装食用液体后,这就不是一般的食品安全事故,形同投毒。”


师兄当然佩服博主的侦查能力,但知晓了这两辆油罐车的去向,真的足够了吗?显然不是。我们面对的,不是孤立的个案,而是整个行业的沉疴痼疾。

不知道最终的调查结果会如何,师兄只希望随着调查的深入,能够揭示事实真相,希望最后的处罚结果不是“重过轻罚”。此外,我们期待:

法律和政策的完善:制定更为严格和全面的法规,确保食品安全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责任的明确划分:清晰界定政府、企业、监管机构以及个人的职责,确保在食品安全的链条上,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义务。

归责机制的建立:构建一个公正、透明的责任追究体系,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定位责任主体,并依法进行处理。

良心的觉醒:呼吁所有参与食品安全的各方,都能本着对公众健康负责的态度,以良心为秤,坚守职业道德,不越过食品安全的红线。

“食品安全大过天”不仅仅是一句响亮的口号,而应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在每一次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中。

清南师兄
躬耕于清华的南方人,高知青年精神伴侣,基于全面信息源和靠谱信息视角剖析热点,以严谨逻辑和理性态度看待热点,在热点中汲取新认知,在行动中散发正能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