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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共奏化解“协奏曲”
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解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利,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调解当日,法官邀请了当事人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到场。社区工作人员小王表示:“我们社区一直关注居民间的纠纷情况,张某和李某都是我们社区的居民,我们希望能通过调解让大家继续保持和睦。”
法官对小王说:“社区对居民的情况比较了解,你们可以给我们说说他们平时的情况,这对我们调解有很大的帮助。” 小王介绍说:“张某平时在社区里口碑很好,乐于助人。李某做生意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但也不应该拖欠朋友的钱。”这一信息让法官在调解时有了更多的考量依据,但刚开始的调解并不成功,双方态度都很强硬,都不肯做出让步。
随即,法官又邀请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老赵参与调解。老赵先对双方当事人说:“大家都是熟人,能协商解决是最好的。”他对张某说:“你现在很着急要钱,但李某确实有难处,咱们看看能不能在利息上或者还款方式上做些调整。”调解员又对李某说:“你欠了钱就得还,这是天经地义的。你有什么困难可以和我们说说,大家帮你思考如何还款。”
李某哭诉道:“我的生意资金链断了,产品积压,所以才还不上张某的钱,不是故意不还钱的,要是有能力我肯定还钱。”见在调解员的开导下李某的态度有所好转,法官立刻采取行动,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
背对背调解,法官释法又明理
法官在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时得知,李某还有其他借贷纠纷,生意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还是有还款能力的。基于此,法官对张某说:“你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也要考虑李某的实际情况,争取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面对李某,法官则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拒不还款,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信用受损、财产被强制执行等。但我们现在可以通过调解来化解你们的纠纷。”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态度转变,表示愿意积极还款,但近期手头确实比较紧张。
握手言和,弹奏美妙“和谐声”
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尊重原被告双方的意愿,在讨论还款方式和期限时,让双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张某最初要求一次性还清,法官向其讲明情况,在了解被告李某的经济状况后,同意了分期还款的方式。李某见此也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还款。
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李某承诺在两年内分5次归还张某的借款本金,张某也同意在利息上做出一定的让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员也对此次调解的成功表示欣慰。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法官调解案件的智慧,更体现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的合力。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四联动 三依托”工作机制,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外部协同联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满足职工群众的司法需求,减少职工群众诉累,奏响联动解纷的和谐之声,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ND
供稿:聂方敏、蒋 珉
编辑:朱洋萱
初审:吴秀峰
复审:盛云华
终审:娄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