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余万元货款追讨2年无果,法官“以保促调”解困局

文摘   2024-12-31 19:52   新疆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信是立身之本,是商业合作的基石,是企业在市场浪潮中破浪前行的定海神针。然而,现实却总有不尽如人意之处。

近日,一起历时两年多追讨230余万元钢材款的案件诉至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在法官“以保促调”的智慧下成功化解,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合作遇困,货款成谜

2022年,某商贸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钢材供应合同,为建筑公司施工的多个项目提供钢材。合作初期,一切顺利,钢材按时供应,款项也能正常结算。但随着时间推移,建筑公司因项目资金回笼困难,开始拖欠钢材款。累计下来,欠款高达230余万元。

商贸公司多次催款,建筑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今天承诺明天交付,明天又推到后天。两年间,商贸公司的负责人跑了无数趟,电话也打了无数个,可货款依旧没有着落。长时间的欠款,让商贸公司资金链紧张,甚至面临员工工资发放困难的问题。

依法维权,曙光初现 

无奈之下,商贸公司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希望借助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博古其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迅速启动财产保全程序,对建筑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这一举措如同一记警钟,让建筑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财产保全限制了其资金流动,公司经营受到影响。原本谈好的新项目,因为资金账户被冻结,合作方产生顾虑,项目推进受阻。建筑公司这才主动联系法官,表达了调解的意愿。

法官调解,冰释前嫌

法官抓住这一契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室内,气氛紧张而凝重。商贸公司负责人满是委屈与无奈,诉说着两年来追款的艰辛。建筑公司代理人则满脸愧疚,承认目前确实存在资金困难。

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向建筑公司详细阐述拖欠货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财产保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希望商贸公司能体谅建筑公司的难处,在违约金上给予一定的宽容。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贸公司考虑到对方实际情况,放弃对违约金的主张。建筑公司当庭向商贸公司支付230余万元的全部货款,商贸公司收款后立即申请解除对建筑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保全。

以保促调,维护秩序

这起案件的成功解决,得益于“以保促调”的有效运用。财产保全给建筑公司带来了压力,促使其主动解决纠纷。法官的调解则为双方搭建了沟通的桥梁,平衡了双方利益,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成本。

此次纠纷的化解,不仅让商贸公司拿回了应得的货款,缓解了经营困境,也为建筑公司赢得了恢复信誉的机会。同时,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当矛盾纠纷进入法院,当事人的最终目的并非打官司,而是如何在最短时间、最快流程、最少花费的情况下维护好自身权利,财产保全是将法律文书上的“白纸黑字”最快速度变成当事人手中“真金白银”的重要手段。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准确适用财产保全制度,力争“以保促调”,促进矛盾纠纷和谐、高效化解。

END








供稿:刘晓存、孙文

编辑:杨培宇

初审:沈国华

复审:葛洪禄

终审:刘   军

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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