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黑风高的夜晚
本是睡觉的好时候
可是有两位“朋友”却睡不着觉
在农民的地里瞎转悠
本以为二人只是出来散步
却不想是摸黑去他人菜地“收”菜
时间来到2020年10月,艾某与胡某在工作期间相识。两人在散步时发现辣椒地里包装的辣椒,两人连续“蹲守”了好几天,见无人看管。便商议将地里包装好的辣椒“偷偷带回”卖钱,二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二人先后六次在辣椒地盗窃袋装辣椒,盗窃辣椒共计7280公斤,以2.5元/公斤的价格将其出售,共非法获利18050元,其中,艾某分得赃款9200元,胡某分得赃款8850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接到群众报警后,二人双双落网。
经鉴定中心鉴定,被盗辣椒案发时市场总价值为19278元。
好友变“狱友”,一起蹲牢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被告人刑事责任。艾某和胡某系共同犯罪,所起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
因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焉耆垦区人民法院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艾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庭审后艾某泪流满面的说道:“我不该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放在地里无人看管,就是“捡”。是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也给辣椒的主人造成了损失,日后我会好好改造,希望辣椒主人能原谅我的所作所为,我为我的所作所为感到深深的懊悔”。
胡某也懊悔地说道:“本想和好朋友一起好好赚钱,却没想到现在一起获刑,如果当时我们没有心生贪念该多好啊!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我也为我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里面我会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和家人团聚”。
法官提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焉耆垦区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职工群众: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应当用自己的勤劳奋斗去创造财富,而不是靠偷窃获取不义之财。在日常生活中,也要进一步增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ND
供稿:张艺馨、张欣雨
编辑:邱玉婕
初审:包 勇
复审:于新玲
终审:金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