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复杂的跨省域查人找物难题,传统的单兵作战模式已难以满足需求。交叉执行作为一种新型执行模式,通过整合不同区域、部门的资源和优势,打破地域限制,促进信息共享,有效提升了查人找物的精准度和效率。近日,沪浙两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紧密合作、协同执行,完成了一场跨省市的司法拘留工作,推动一起涉及千万元的案件顺利执行。 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受理的周某某申请执行汤某某一案,执行标的高达1000万余元。因被执行人汤某某隐匿财产、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故意失联躲避执行,静安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查,汤某某经常居住地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2024年4月,静安法院依托长三角法院联动执行机制,将该案上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予以协调。上海二中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发起协同执行请求后,得到当地法院积极响应。4月22日,上海二中院与静安法院一行9名执行干警到达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法院),上城法院积极协调杭州市闸弄口派出所,协助静安法院调查汤某某实时踪迹。经查,汤某某早前已驾车前往安徽宣城,此次拘留未成功。(在上城法院协调下当地公安机关协助静安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实时踪迹)
6月20日,申请执行人周某某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汤某某在上海徐汇区某处活动。静安法院立即指派干警赶赴现场拘留汤某某,但到现场后未发现汤某某踪影。当日17时许,静安法院向上城法院发起协同执行请求。经上城法院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确定了汤某某的实时位置,静安法院成功对汤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措施。次日,在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的请求下,静安法院提前解除对汤某某的拘留措施,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汤某某承诺在50日内支付800万元。8月8日,上述案款全部执行到位,该案顺利执结。 为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上海二中院从今年4月份起就牵头推进以做深做实交叉执行为核心的长三角一体化执行协作机制,在数据共享、异地执行协作、交叉执行和交流宣传等四个方面开展全面协作:一是建立执行数据共享机制,打通区域执行数据壁垒,实现执行案件数据互通及共享;二是强化异地执行配合机制,属地法院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为执行法院提供必要保障,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三是构建跨域交叉执行机制,对重大执行案件、执行事项开展交叉执行,整合区域法院执行力量,不断提升执行联动协作水平;四是建立执行工作经验和执行法律适用问题交流研讨机制,共同提高工作水平,联合就跨域交叉执行先进典型等开展宣传,提升区域执行协作的社会影响力。 目前,已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4家中级法院及203家辖区基层法院加入该机制,共同探索构建跨域交叉执行机制,提升跨域交叉执行协作效率和合力。下一步,该协作机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及四地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领导下,持续深化合作,创新跨域交叉执行模式,提升执行效率,高效兑现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