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法院:精准把握“四度” 护航名校“重生”

时事   2024-09-29 09:00   北京  

2024年9月14日

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执行法官

发来致谢信息


黄某

本期执行款2527790.95元已收到,谢谢!

请输入文字



同时

被执行人、某民办中学的法定代表人

亦向执行法官发来喜报


某民办中学的法定代表人

今年中考第一、第三、第六名都是我们学校!考取一中高中部178人,保送24人!谢谢您关心!

执行法官

真好!继续努力!还有两期就解套!


请输入文字




至此

被执行人某民办中学已按执行和解协议四次向申请执行人黄某还款共计13055580.95元,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进入尾声。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结合案情制定

“强制为基,善意为本,刚柔并济,守护教育”

的执行策略

妥善促成案件执行和解

实质化解当事人逾7年的尖锐矛盾


不仅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被执行人亦实现平稳过渡、

教学成果再创辉煌

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

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

2017年,黄某起诉长汀县某民办中学要求其偿还借款。历经管辖权移送、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二审,案件判决最终于2023年3月28日生效,该中学应向黄某返还本金及利息合计超过1700万元。后黄某向湖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本案自2017年立案以来就伴随着信访。随着案件进入执行,双方对立情绪进一步加剧。


困境

“学校尚在经营,学校很有钱,法院必须马上划扣学校账户的款项并向我支付,否则就是不作为!”


申请执行人黄某情绪激动,要求立刻冻结被执行人某民办中学所有账户、划扣所有款项、拍卖所有校舍。


“再不发放老师工资,老师不上课了!”

“学生食堂的供应商扬言再收不到款项,就不给食堂供餐了!”

“马上就要中考了,不能影响师生的情绪”……


被执行人某民办中学因账户被采取冻结措施,急得团团转。该民办中学教学质量在当地属第一梯队,其初三年段升学率在当地一直名列前茅。若直接划扣学校款项,恐造成其无法支付教职工工资、食堂费用、物业费用、办公费用,可能引发教职工、学生的不满甚至恐慌情绪,对即将到来的中考以及该学校下一阶段的教育、招生都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


研判

以优质民办中学为被执行人,这在湖里法院尚属首次。案件一受理,分管院领导、局领导都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案件讨论会,全面研判本案执行的利与弊。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必需得到有力保障,这是毋庸置疑的。被执行人学校尚在经营,处置学校的校舍等固定资产显然不可行,因为受影响的不仅仅是学校,更有3000多名学生背后的3000多个家庭,社会稳定问题不容小觑。


本案执行最大的希望就在于学校每年有2000余万元的学费收入,这是本案执行中可重点着力的标的物。但是,这2000余万元并非学校的纯收入,它是维系学校和社会稳定的经济基础,稍有不慎,同样将打破学校目前有序办学的平衡,甚至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负面舆情。因此,如何“艺术地”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就是本案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


经研究,湖里法院针对本案提出了“强制为基,善意为本,刚柔并济,守护教育”的执行策略并加以贯彻落实。


策略

强制措施有硬度

强制性是一切执行策略的基础和前提。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采取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全部银行账户,并实际控制400多万元款项;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不动产;实地走访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向被执行人阐明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在强大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申报财产、提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谋求与申请执行人回到谈判桌解决纠纷。


善意文明有温度


被执行人的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的正常经营马上受到影响。临近中考,正常的教学秩序对于1000余名中考考生而言至关重要。执行法官在给被执行人施压的同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适时依职权先行解冻了部分款项,以解学校的燃眉之急。此举不仅救了急,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湖里执行的温度,更消除了被执行人因异地执行产生的顾虑,为之后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心理基础。为了实质性推进案件的执行,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分析利弊。告知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划扣被执行人全部款项在法律上看似有依据,但在现实层面困难重重。


一旦被执行人因无法支付教职工工资、办公费用等,引发教职工、学生的不满甚至恐慌情绪,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和负面舆情恐难避免,这将给案件后续的执行带来不可逾越的障碍。如果被执行人的经营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同样无法得到保障。


通过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由湖里法院划扣账户中的200万元后解冻账户,保障被执行人正常经营至中考结束。阶段性的战果来之不易,但矛盾纠纷的化解已经看到了曙光。


刚柔并济有力度


鉴于被执行人的经营性质,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执行款,有分期履行的必要性;被执行人有持续的经营收入,有分期履行的可能性。执行法官以强制措施为威慑,给予被执行人一个暑假的履行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未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将继续冻结其全部经营账户;同时,从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说服申请执行人。经过多轮谈判,最终达成和解。


巧借外力有密度


本案能顺利执行的关键,除了得当的措施,精准的沟通外,还有一重要的因素就是巧借外力开展和解工作,织就了一张化解矛盾的密网。申请执行人从诉讼到执行,在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多次通过区政法委进行信访。在化解信访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信访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居于此,湖里法院从受理执行案件到制定执行方案、采取执行措施的过程中,都向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取得湖里区政法委的支持。进而由区政法委从化解信访积案的角度出发,出面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调,把案件执行过程中碰到的利与弊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阐释,让申请执行人更能理解执行,配合执行,从而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


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对被执行人的账户划扣、启动拍卖房产都是貌似更快的执行路径,但此举意味着“涸泽而渔”,被执行人的经营出现困难,最终损害的还是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本案的处理,体现了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的办案智慧,做到了各方利益的完美平衡。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人的影响,几千名师生的学习生活未受案件影响,社会面也未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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