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执法人员在超凡码头水域对该轮进行现场登轮核查。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船舶船身同时涂刷“安达XX”“豫信货XX”双船名。该船舶原船名为“安达XX”,现船舶所有人于2024年10月中旬购置后变更为“豫信货XX”轮,因船期紧张,现船舶所有人办理完船舶证书后未及时将旧船名擦除,在原船名旁边涂刷了新船名。
海事执法人员当即对船舶进行宣传教育,宣贯了《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办法》,提醒船名是识别船舶身份的重要依据,标识不清晰容易带来水上安全隐患,督促船方按照“一船一名称”规范船名标识,并要求该轮在完成整改前禁止离港。
海事部门温馨提示:船名不仅是船舶的身份标识,也是航行安全的重要保障。内河船名标识应知事项:
1.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
2.应在船首两舷、船尾及两舷载重线位置标识船名,因船型尺寸无法在规定位置标明船名,也应在显著位置标明船名和船籍港。
3.船尾船名应尽可能居中标识并在船名下方标识船籍港,船首和船尾的船名、船籍港汉字下方应标识汉语拼音。
赶快去看看,你的船名是不是正确标识啦!小心被抓拍!
(来源:黄石海事局)
长江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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