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
船上用火用电频率越来越高
火灾事故隐患也愈益增多
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
火灾无情
防火先行
冬季船舶更要防患于未“燃”
典型案例
深入剖析
引以为戒
2022年12月3日3时34分,“X”轮上行至白茆水道中石化加油趸船附近,储物间插线板处发热引燃周围可燃物,船舶迅速起火,船长发现后立即进行应急处置,但火势加大无法控制。
3时44分,该轮至白茆水道航道内锚泊。
5时30分,船舶明火被扑灭,1名普通船员未找到。
2019年6月7日9时18分,“Z”轮航行至洛碛1#红浮时,位于机舱(下部)后舱壁中线处的空压机控制箱因故障起火,火势沿线路向上延烧,产生的高温引起与后舱壁毗邻的燃料油舱内可燃气体爆炸,引发机舱火灾。火灾发生后,船长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但因火势太大,未能有效控制火情。
9时28分,该轮于下洛碛北岸抛好双锚。随后船上7名船员转移至“海巡12153”上。
11时20分,船舶明火被基本扑灭。救助人员在机舱左舷门口发现当班大管轮尸体。
第一起事故是由于储物间插线板处发热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所引发的船舶火灾致人死亡事故。
第二起事故是由于机舱设备故障产生明火,引爆燃料油舱造成燃料油泄漏并燃烧的火灾事故。
共性问题
隐患排查不彻底
“X”轮一层生活区储物间左前部插线板处发热引燃周围堆放的可燃物。“Z”轮未按照规定开展船舶开航前自查以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应急处置不规范
在火灾处置过程中,没有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发布火警信号,未及时清点在船人员并有效指挥灭火行动,未及时向周围船舶或主管机构发出火灾求救信息。
公司管理不到位
未全面执行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等有关规定,未有效开展船舶火灾防控、应急反应等安全教育培训。公司未给船舶配齐足够且适任的船员,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通过两个案例,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以下教训:
船员方面
01
设备使用要到位。电器设备使用要随时关注状态,不可过载、集中使用。人员离开房间后要关闭或熄灭一切电源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
02
船员履职要到位。要深入开展船舶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易燃物要有序堆放,远离线路。日常当班不得擅自离岗,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03
应急演练要到位。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发布全船警报信号,清点人数,必要时做好撤离、弃船等自救措施,以防造成人身伤亡等更大损失。
航运公司方面
01
强化安全管理。配备合格、足够的船员,坚决杜绝船员擅自离船,督促船员在船期间认真履职,加强对船员值班履职情况的跟踪管理。
02
强化隐患排查。投入资金加强对船舶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督促指导船舶开展开航前自查,对于重要区域、重点线路、年限较久的设备要增加检查频次,确保船舶安全。
03
强化船员培训。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水上消防、救生等演习以及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各船员熟悉水上消防应急知识及技能,提升船员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重庆海事局)
长江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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