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以来,长江上游来水减少,三峡出库流量较往年同期明显偏低,长江中游松滋跨宝山至荆州四码头航道维护水深4.3米,长江干线枝江段大埠街水道至芦家河水道航道内出现多处浅点。宜昌海事局发布航行通告,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4日,每日0100时至0500时,芦家河、枝江、江口、大埠街水道开展禁航疏浚施工。
因禁航施工期间下水船舶一律需在施工水域以上(宜昌宜都海事处辖区)寻找安全水域锚泊等待,近日,宜都海事处松滋口执法点接到多次电话咨询,询问下水普货、危险品、集装箱、滚装船应分别在哪些锚地抛锚,既可以保证禁航施工安全、方便船舶操作,又可以提高解除禁航后通航效率。
按照宜昌海事局长江枝江段禁航疏浚施工安全与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宜昌宜都海事处提醒各船舶:
1.下水船舶应服从现场海事机构交通管制要求,在禁航水域以上安全水域等候,严禁进入禁航施工水域。
2.建议下水危险品船舶在罗家河危险品停泊区锚泊等待,选择锚位时注意罗家河上锚地为港作船专用锚地,过境船舶应在罗家河下锚地抛锚(关洲水道#3白浮与关洲水道3-1黄浮连线航道外水域)。
3.建议下水普通散货船在关洲尾停泊区锚泊等待,选择锚位时选择关洲#5白浮与关洲水道#6白浮连线航道外水域,避免在关洲尾普货过驳区锚泊,以免影响过驳作业进出船舶航行。
4.建议集装箱船、滚装船等航速较快船舶在松滋口南停泊区锚泊等待,选择锚位时注意与南岸码头留足安全距离。
船舶停泊值班安全注意事项:
1.选择安全合适的水域锚泊。船舶应充分考虑风、流等外界因素及船舶尺度、载货情况等船舶自身特性的影响,在规定的锚地水域内锚泊,禁止在航道、桥区水域内锚泊。船舶锚泊应合理选择锚位,与其他锚泊船舶保持安全距离。
2.按规定显示正确的号灯、号型。船舶锚泊期间锚泊船应按规定显示正确的号灯、号型。船舶号灯、号型应符合船舶检验规范的要求,号灯的能见距离应能满足避碰规则的要求。
3.严格遵守值班规则,履行值班职责。船舶锚泊期间,应按值班规则要求安排人员锚泊值班。值班人员应加强了望,密切注意本船船位及周围船舶动态情况,若判断他船对本船有威胁时,应当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碰撞发生。
4.开启AIS等助航仪器,守听VHF。船舶应保持船舶AIS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在规定的VHF频道上守听。
5.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气象提醒。遇大风浪等恶劣天气,做好安全措施,提前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防止断链、走锚等险情发生。
(来源:宜昌海事局)
长江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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