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优才——2024年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硕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40名,普通类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回复“143”获取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惠”聚优才——2024年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硕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附件1)、《“惠”聚优才——2024年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普通类)》(附件2)。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及相应保障;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8:30时至2024年9月27日17:00时,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以考生的网上报名信息资料为依据,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29日8:30时至2024年9月30日17:00时。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凭证。
(四)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为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2.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1)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有关资料(考生资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因放弃或资格复核不通过导致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须在收到递补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或未参加的视为放弃递补。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回复“143”获取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3)面试人选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将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东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和“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情况,拟聘用人员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聘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延期。
3.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后,须按《聘用合同书》的要求履约,从签订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若聘用人员违约且未执行违约事项的,将违约人员信息列入相关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报考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递补聘用
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回复“143”获取岗位表、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