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来了!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257人!(1105)

文摘   2024-11-03 21:00   江西  

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一批)

   镇海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文化璀璨,教育质量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镇海教育发展需要,镇海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25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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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分A与B两类,含高中教师99名,初中教师116名,小学教师42名(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网上资格初审

1.网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8:30-11月5日16:00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http://bm.nbrc.cn/,选择进入“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2025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一批)”进行报名。

2.网上初审结果查询:2024年11月6日8:30-11:3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初审问题请在查询期间联系相关单位(联系电话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A类岗位的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7日10:00-16:00。

报考B类岗位的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二)资格复审与面谈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与面谈。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到场并出示准考证,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纸质材料,包括附件3(报名表)、附件4-5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场次

第一场(A类岗位)

第二场(B类岗位)

时间

暂定11月8日

暂定11月14日

地点

浙江师范大学

(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镇海区骆驼街道永乐西路700号)

参加对象

报考A类岗位且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

报考B类岗位且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

备注

以上计划的资格复审与面谈的时间、地点均为暂定内容,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谈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入后面的程序。资格复审与面谈均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初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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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A类岗位、B类岗位两场次进行。其中A类岗位含初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B类岗位含初试、专业技能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三个环节。

1.初试

通过资格复审与面谈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理念、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心理素质和举止仪表等。初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B类岗位的(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还需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A类岗位根据初试成绩按比例(招聘岗位指标大于3人的按照1:6,招聘岗位指标小于等于3人的按照1:8)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的对象,B类岗位根据初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的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指标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的对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A类岗位根据初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的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指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B类岗位根据初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的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指标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

(四)预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A类岗位总成绩=初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B类岗位总成绩=初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预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A类岗位中面试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B类岗位中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按比例折算总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若折算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若每项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五)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gov.cn/)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无异议的,待毕业派遣后,一般于2025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且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办理事业录用手续。2025届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有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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