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海西州公安局、海西州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海西州财政局、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格尔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格尔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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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需求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本省户籍;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4.要求男性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录用后,服从分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6日(9月21日、22日不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格尔木市公安局二楼政治处报名点;
3.报名要求: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本、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后写姓名),领取《格尔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限本人领取,9月26日18:00前将报名表交至格尔木市公安局政治处报名点,不按时间规定领取、上交报名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由格尔木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类型和范围
比照公务员招聘考试类型及范围设定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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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的计算与应用
按照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1.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占比40%;(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
3.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因自身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
(五)体表检查
1.对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表检查的人员;
2.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外科),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表检查。
检查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
(六)体检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七)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根据公开招聘程序,对考试成绩(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岗位履职能力测评打分成绩)、体表检查、体检结果、政审结果进行公示。
(九)培训和聘用
政审合格后,对应聘人员统一由格尔木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待定。培训后由相关培训部门进行岗位履职能力测评打分,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上岗。
四、薪酬待遇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格尔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的实施办法》(格公字〔2021〕6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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