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药师
身边经常会有朋友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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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发热了,三个月前开封的美林还能喝吗?”
“最近我眼睛特别干,打开过的眼药水还能用吗,已经忘了啥时候打开的”
“过敏了,好消息是家里翻出一支没过期的尤卓尔,坏消息是已经开封过了,还能涂吗?”
“牙痛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啊,开封好几个月的散利痛片还能吃吗?”
以上确实是我们日常生活中
经常会出现的疑问
那开封后的药物到底还能不能用呢?
我们平常所说的有效期并不等同于使用期限,也就是说并不是开封后仍在保质期内就可以继续使用!
药品有效期
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如药品有效期至2025/9/17,表示该药品在未开封前提下,在规定存储条件下可保存至2025年9月17日。
药品使用期限
药品在原有包装首次开启后,仍能被使用的期限。药品开封后,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如空气中的水分、微生物等均会导致药品变质。因此,一旦拆开密封包装,很多药品的使用期限会大大缩短。
糖浆、口服溶液、混悬剂等液体制剂
开封后的糖浆剂:在室内常温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季保存不超过3个月,夏季不超过1个月。如果药品出现酸败、异味、产生气体或沉淀物等变质现象,就不要再服用了。需要注意的是,在服用这类药品时,不能用嘴对着瓶盖或瓶口直饮,以免污染药物。
口服溶液剂、混悬剂:此类药品开封后,在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的情况下,室内常温下一般可保存2个月。混悬剂若出现摇晃后不再变为均匀溶液,也不能继续使用。
滴眼液、眼用凝胶、眼膏、滴鼻液及滴耳液等
一般的滴眼液、滴鼻/滴耳液,在没有被污染的情况下开封后一个月内有效,生物制剂类一周有效,过期作废!
外用软膏
开启后室温最多可保存1个月,但出现颗粒、融化、出水现象严重时不宜使用。
瓶装片剂、胶囊剂
这些药品开封后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药品开封后,使用前需仔细观察药品性状,一旦药物出现外观、气味、颜色、性状的改变,就不能使用了。
有独立包装单元的药品
较为常见的有铝箔“板装”药、袋装药、小支中药口服液等等,此类药物一般都是需要多少即打开多少,剩余的药物并不会和空气接触,只要保存条件适宜、独立包装完整,剩余药物在有效期内都可放心再次使用。
医院用包药纸袋分装的药品
纸袋容易受潮,密封不严,建议在医生开具的疗程内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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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药剂科 邵敏敏
美编|蛋卷
来源: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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