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及关注方向

财富   2025-01-14 08:52   河南  

一、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构建完善的内部审计体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强化集团总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统一管控,统一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标准、调配审计资源,加快形成“上审下”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同时,推动所属二级子企业及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子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由上一级审计机构负责。

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国资监管工作要求、完成国企改革重点任务、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以及管理、使用和运营国有资本情况等方面全面规范开展各类审计监督,重点关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对所属子企业确保每5年至少轮审1次;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风险领域和重要子企业实施重点审计,确保每年至少1次。

强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照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建设要求,落实经费和技术保障措施,构建与“三重一大”决策、投资、财务、资金、运营、内控等业务信息系统相融合的“业审一体”信息化平台。及时准确提供审计所需电子数据,并根据审计人员层级赋予相应的数据查询权限。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式,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平台,对重要子企业实施联网审计,提高审计监督时效性和审计质量。

聚焦经济责任审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和改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坚持以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对所属二级子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掌握重要资金决策权、分配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人员加大审计力度。完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审计评价体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鼓励探索创新,激励担当作为,保护企业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工作方向

服务企业战略发展:内部审计工作要紧跟企业战略目标,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管理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审计项目,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审计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企业治理水平提升:加强内部审计与企业治理各环节的融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评价和咨询作用。通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审计,促进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内部审计要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为企业的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推动企业合规经营: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监管要求的日益严格,国企内部审计要重点关注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加强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防范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在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加强风险管理与防范: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不断增加。国企内部审计要将风险管理作为重要方向,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企业内外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监测。通过对重点业务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项目的审计,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出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损失,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三、重点关注环节

财务审计环节: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并报表范围调整、期初数大额调整、收入确认、减值计提等会计核算事项,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大对成本费用管控目标实现情况、应收账款和存货“两金”管控目标完成情况、资金集中管控情况、人工成本管控情况以及降杠杆减负债等工作的审计力度,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主责主业监督环节:围绕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非主业、非优势业务的“两非”剥离和无效资产、低效资产的“两资”处置情况的审计力度。将打通供应链、稳住产业链等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执行、长期不分红甚至亏损的参股股权清理、通过股权代持或虚假合资等方式被民营企业挂靠等情况纳入内部审计重要任务,确保企业资源向主责主业集中,提高企业核心业务的竞争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环节:将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决策审批、资产评估、交易定价、职工安置等环节纳入内部审计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纠正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参股企业的审计,通过公司章程、参股协议等保障国有股东审计监督权限,对参股企业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坚决杜绝“只投不管”现象,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大额资金管控环节:针对近年来电子支付、网络交易等新兴资金结算手段的普遍使用等资金管理新形态,重点关注关键岗位授权、不相容岗位分离等内控环节的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深入揭示资金审批、结算、对账等各日常业务环节的薄弱点。对资金中心等资金管理机构每年至少应当审计1次,对负责资金审批和具体操作的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应进行常态化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高风险金融业务监督环节:加大对金融业务领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金融政策等方面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脱离主业盲目发展金融业务、脱实向虚、风险隐患较大业务清理整顿,以及投机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一把手”越权操作、超授权交易等内容。对重点金融子企业和信托、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金融业务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审计,切实防止风险交叉传导,维护金融稳定。

“三重一大”事项跟踪审计环节: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可行性研究论证、尽职调查、资产评估、风险评估等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具有重要影响环节的监督力度,强化对决策规范性、科学性的监督,促进企业提高投资经营决策水平,确保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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