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一年六个月,自2024年12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本农贸市场计划2024年12月15日投入使用。
1、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招租标的名称:城厢区嘉阳路555号沟头农贸市场招租项目
(2)、基本情况:市场位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沟头社区嘉阳路555号,总面积:约1542平方米,共84个摊位,具体摊位位置图纸详见附件1市场平面图。本次招租共分为十三个标的:
(4)、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按中标价的三个月租金计取;
(5)、租金支付方式:1)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月租金,以后每月租金交付时间按前一月租期期满1日内交付租金,2)2024年12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期间租金按中标价支付,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免交租金,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租金按中标价的半价支付,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4日免交租金,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租金按中标价的半价支付,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租金按中标价支付;
(6)、本次租赁标的底价:标的一2800元/摊/月,标的二800元/摊/月,标的三800元/摊/月,标的四800元/摊/月,标的五800元/摊/月,标的六800元/摊/月,标的七1500元/摊/月,标的八800元/摊/月,标的九800元/摊/月,标的十2600元/摊/月,标的十一2200元/摊/月,标的十二3800元/摊/月,标的十三2000元/摊/月;
(7)、每个标的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办理方式详见招租文件;
(8)、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投标人需依法经营和使用摊位,不得作为经营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
(9)、投标需知:1)本农贸市场计划2024年12月15日投入使用;2)投标人不得更改招租人规划摊位的经营用途;3)该招租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国家政策性调整、拆迁改造等不可抗拒原因,本租赁合同随即终止,招租人将承租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要求进行补偿或赔偿。
2、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竞租方式:
采用密封报价法(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每个标的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按高低排序,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人。
4、招租文件的获取
(1)、招租人自2024年11月11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小额交易发布http://www.chengxiang.gov.cn/zwgk/ggzypz/gcztb/上发布招租公告、招租文件等,意向承租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2)、意向承租人需要书面招租文件的,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金威豪园4号楼2梯101室)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现场看样接待时间及要求:
(1)、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到现场看样。现场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0594-6295888。
(2)、看样不是强制性的,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决定是否看样。招租人不保证看样时状况即为交付使用时状况。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6、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11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携带1份密封完好的投标材料提交到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9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沟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邮编:351100;电话:0594-6295888;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金威豪园4号楼2梯101室,邮编:351100;电话:18650230592;联系人:小俞。
招租人: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沟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招标代理: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