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昨天的内容,聊下元春对宝玉婚事的态度。
这年端午节,贾宝玉的亲姐姐、贾妃元春照例要代表皇家给家人赏赐,也就是发过节礼物。这其中,宝玉和宝钗的礼物完全一样,林黛玉的和贾府其他姊妹的一样。
在正经公司上过班的同学应该都有体会,有时候,过节发什么不重要,是不是按规格发很重要。
为啥就宝玉和宝钗的节礼一样,是不是暗示点什么?包括很多读者还会顺着联想,这该不会是代表给宝玉和宝钗赐婚吧?
事实上,还真不代表。
01
首先,是名不正言不顺。
在古代社会,婚姻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尚在、祖母尚在,没有长姐直接就给弟弟安排婚姻的道理。越过了府中的直接话事人,这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其次,是赐礼的日期不郑重。
一方面,元春给的赏赐名义上叫端午节礼,没留啥话;另一方面,是不独宝玉宝钗,贾府的众多姐妹都收到了,只是多少不同而已。
退一步说,如果真是宫里赐婚,那就一定会有明确的旨意来告诉大家这件事,也会有符合这道旨意的排面。
毕竟,宫里做事的规格大家在元春省亲那一回都见到过。旨意代表皇家的威严,不会这么稀里糊涂地糊弄过去。
02
不过,对宝玉宝钗的赐礼特别设置,虽然跟赐婚没有直接联系,却隐约代表了元春的态度,或者说是一种试探。
书里告诉我们,在正月省亲结束时,元春告诉贾母与王夫人,“一月许进内省视一次,见面是尽有的”。元春对“金玉良姻”从一无所知到端午节赏赐有差,大概率是王夫人某次入宫时有倾向性地转述了薛姨妈的那番话。
然而有些事情是不方便明说的。
宝玉是贾母的心肝宝贝,在宝玉的婚事上,贾母的态度尤为重要。于是,元春的赏赐,是试探,她以礼物为试探,投石于湖。如果贾母认可,那接下来的事,起码王夫人心里就有谱了。
当然贾母后面并不接这茬儿,还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特意说有和尚说了,宝玉不能早娶,这事儿也就掀过去了。这也侧面说明元春本身对宝玉婚事这件事并不十分热心。
03
因为元春的人生有她自己的重点。
作为延续家族希望的工具人,她非常清楚地知道家人对自己的爱是真的、利用也是真的,她没有办法挣脱,却也不影响她对个人精神自由的追求。
比如元春欣赏有抗争精神的人。
省亲的时候,元春非常喜欢龄官的戏,想让她多做两出,领头的贾蔷忙答应了,命龄官作《游园》《惊梦》二出。龄官自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
面对龄官的抗命,元春的态度是“甚喜”,甚至特别交代“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好生教习”。这才是元春的内心底色。
此外,自己没有完整的无忧无虑的少女时期,所以元春把世外桃源一样的大观园安排给自己的弟弟妹妹住,让他们享受自在的青春,这更是她对家庭的爱和对自由追求的最外化体现。
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执着于弟弟婚事这种本来就不归自己管、管了也没有啥好处,就算成功了也不一定能让弟弟更快乐的事呢?
如果那样做了,她就不是元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