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可囚,法律不容犯 | 大家来学法

政务   2024-11-22 19:04   河南  



大家来学法 · 非法拘禁罪


俗话说得好,学法辨是非,懂法不吃亏。大家好,第12期“大家来学法”和大家见面啦。近年来,非法拘禁罪相关案例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大家都知道,非法拘禁涉嫌违法,违反了什么法?法律如何规定的?该承担什么责任?让我们一起看看本期案例。



本期案例


H某因怀疑其经营的贷款公司会计Q某伙同他人骗取公司钱财,遂指使其同伙以对账为名,于2012年8月31日将会计Q某非法拘禁在其办公室内,并多次进行殴打,直至9月3日会计Q某逃脱并报警。

法院判决


H某指使他人采用暴力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案发后H某自动投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已对被害人经济损失进行了足额赔偿,依法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规定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条文理解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人身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除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外,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或采用无形的方法限制人的活动自由,如拿走正在洗澡人的换洗衣服,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等,都属于非法拘禁的范畴。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而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持续时间的长短同样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

警 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限制他人正当的人身自由权利之人必将被国法剥夺自由的权利!


学法辨是非
懂法不吃亏
让我们共同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争做
社会好公民
企业好职工
家庭好成员



视频: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法律服务所)

漫画:亢筱涵(洛阳供电段

编辑:陈晓彤 吕斐
审核:张耀云
监制:茹董亚
投稿邮箱:zytdbsxmt@126.com

中原铁路
欢迎回家!这里是我们郑铁职工的掌上家园。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