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笛生物新药新药CU-20401完成II期临床试验数据库锁定;江苏坤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新设集团运营总部

美体   2024-11-03 17:20   河南  

科笛生物新药新药CU-20401完成II期临床试验数据库锁定


科笛-B(02487)发布公告,集团的潜在1类新药CU-20401(重组突变胶原酶),用于治疗颏下脂肪堆积的II期临床试验完成数据库锁定。
CU-20401是一种重组突变胶原酶,其靶向肥胖、超重或其他与局部脂肪堆积相关的代谢疾病。CU-20401采用创新的作用机制,作为一种胶原酶,可选择性地作用于附着在脂肪组织上的细胞外基质。经局部注射后,CU-20401通过降解皮下脂肪层中的细胞外基质胶原蛋白,导致脂肪细胞凋亡,预计可有效减少局部脂肪堆积。CU-20401通过技术改进,以较低速率催化胶原蛋白降解,具有温和的催化活性,从而减少野生型胶原酶的副作用,如淤青及疼痛。(信息来源:新浪财经

江苏坤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新设集团运营总部


11月1日,江苏坤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签约,拟在园区新设集团运营总部,聚焦谷氨酰半胱氨酸、聚谷氨酸类功效性护肤品、医疗器械和医美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江苏坤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合成生物制造型企业,依托南京工业大学在聚谷氨酸方面的技术研究、南京师范大学殷志敏教授团队在γ-GC(谷氨酰半胱氨酸)方面的研究,开发谷氨酰半胱氨酸以及聚谷氨酸类医疗器械新产品。其业务领域涵盖医美产品、功效性护肤品、生物合成新材料原料等多个方面。致力于把最前沿的生物技术转化为实际应用,目前,该公司旗下自有品牌菲曼仕已实现商业化推广。(信息来源:常州日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治理情况通报会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治理情况通报会,面向社会公众通报2024年浙江省消费合同格式条款治理情况,公布浙江省消费领域热点行业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发布2024年浙江省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
其中对医疗美容类机构“霸王条款”做出声明:
1、某医疗美容机构在术前告知书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就医者或其监护人承诺如实告知患者个人情况及既往病史,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本院概不负责。
点评意见:就医者未能如实告知个人情况或既往病史,可能并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是不知情、非专业或疏忽所致。医疗美容机构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其诊疗过程应履行告知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甚至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比较复杂,其中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且根据过错划分为不同等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被侵权人的过错并不能直接免除侵权人应承担的责任,而只是减轻。该表述涉嫌通过格式条款的约定,减轻或免除了医疗机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经营者在该协议中删除“本院概不负责”表述,修改“自行承担”表述。
2、某医疗美容机构在美容协议中使用如下格式条款:美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对就医者无隐私权保护承诺。
点评意见: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16修正)》第二十条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的从业人员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督促该经营者在该协议中增加就医者隐私权保护条款。(信息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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