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毒素,假货“重灾区”
@美容院老板们,“送上门”的肉毒毒你敢买吗?
@求美者,打了肉毒素没效果,你可能被注射了非法产品!
肉毒素,这一在医美界被誉为“瘦脸神器”的产品,因其显著的瘦脸效果和相对简单的操作方式,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追捧。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肉毒素产品都是安全有效的。近日,德安县某美容会所的经营者吴某某就因给客户推销并注射非法肉毒素产品,被判刑并处罚金四万元。
一些不法分子生产销售或者走私肉毒素产品,并将其销往各大美容机构,或者通过灰色链条卖给个人;而有的美容院,竟也铤而走险,向客户推销并注射不合规的肉毒素产品。在本案中,被告人吴某某经营的德安县某美容会所内,就存在着非法肉毒素的销售和使用。据案情回顾,2022年3月,一名推销人员来到吴某某经营的德安县某美容会所,向其推销水光和肉毒毒素等产品。在推销人员的夸大宣传和利益诱惑下,吴某某心动了,她购买了这些产品,但并未关注产品是否合规。之后吴某某在美容会所内对顾客进行销售和使用,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吴某某多次购买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肉毒毒素产品,并将其注射到顾客的脸部。▲图源德安法院
然而,这些非法肉毒素产品的危害却远远超出了吴某某的想象。2024年7月4日,经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吴某某销售的肉毒毒素产品属于毒性药品、注射剂药品,均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未在境外合法上市,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意味着,吴某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更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面对吴某某的违法行为,德安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吴某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其购买的肉毒毒素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仍对外销售,且涉案药品属于注射剂药品也未在境外合法上市,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图源德安法院
在量刑方面,法院充分考虑了吴某某的自首情节、主动退赃以及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吴某某在公安机关退缴的非法获利资金也被予以没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这一判决不仅是对吴某某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更是对医美行业的一次警示。
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 、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吴某某的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仍需加强,消费者的权益仍需得到更好的保障。在医美行业日益繁荣的今天,消费者更应保持理性消费的态度,远离“三无”产品以及未经证实的药物。在选择医美项目时,应仔细了解产品的来源、质量以及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认证。同时,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警醒,别让不明毒素带走你原本的美丽和你健康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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