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一城市屋的华裔屋主声称看到门口有“可疑的影子”,经常在晚间使用门铃相机上的扬声器,大喊“脏话和侮辱性语言”。卑诗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裁定,他们的行为对邻居造成滋扰,两名业主共被罚款18次,总额接近千元。
审裁员韦克(Alison Wake)在裁决中写道:“这场纠纷涉及的大部分罚款都与业主家门铃发出的噪音有关。具体来说,业主委员会指两名业主利用其门铃,在物业的公共区域发出声音,包括对其他业主大喊大叫并使用不恰当的语言。”
裁决显示,业主陈先生和张女士于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12月13日期间,共被业主委员会罚款18次,每次50元。另外,业主会还要求他们支付2023年的850元罚款。
裁决指屋主是在2018年安装门铃,门铃位置是属于该物业分契地的户外,该装置还包括一个镜头和扬声器,可让户主透过该门铃发出声音。
根据该屋苑的噪音附例,当噪音滋扰其他人使用和享受共用的物业时,噪音就被认为不合理并造成滋扰。裁决中称:“要达到这个标准,噪音必须是普通人无法忍受的。噪音是否构成滋扰取决于其性质、强度、频率、持续时间和发出噪音的时间等因素。”
该两名业主没有否认他们曾使用门铃相机的扬声器或对讲机功能。不过,二人辩称,业主委员会没有理由因为噪音而对他们罚款,因为噪音是在他们自家范围内制造的,而不是在共用区域。他们还向审裁处声称,噪音的音量很低,不会传播到共用区域,因此不会打扰其他住户。
两名业主被指多次使用门铃摄像头上的扬声器,对邻居大喊脏话造成滋扰。
他们又解释,他们有时会使用对讲机,是因为看到前门有“可疑的影子”,担心有人会闯入。
然而 ,法庭查看视频证据后不接纳二人的解释。因为视频证据显示,从街对面就可以听到噪音,而且喊叫声经常发生在晚上10时或11时左右。视频证据中的对话内容,亦不符合二人提及的怀疑门外有可疑人士的说法。
韦克写道:“我发现,在这场纠纷中,导致投诉和罚款的噪音过大,带来的不仅仅是不便。我这样说是基于这些事件发生的频率、使用了脏话和侮辱性语言、爆发的强度以及它们经常发生在晚上的事实。”
审裁员又指出,根据同一屋苑多名居民提供的大量投诉证据,“我发现一般人都会觉得这些噪音难以忍受,且令多人感到痛苦。”
不过,审裁处下令取消其中两项50元的罚款,该两项罚款均涉及业主在停车场大喊大叫,认为与门铃造成的干扰无关。再者,该两项罚款没有遵循适当的征收程序。基于同样原因,审裁处拒绝业主会额外收取850元罚款的要求。
韦克也拒绝批准要求涉事的华裔业主拆除门铃相机的命令,原因是附例并没有禁止使用相机。韦克同时勒令该两名业主,必须遵守禁止不合理噪音的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