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急症是一组以急性血压升高,伴有靶器官损伤,或原有功能受损进行性加重为特征的一组临床综合征。
某些患者既往血压增高已造成相应靶器官损伤,未接受系统的降压/器官保护治疗,或降压治疗不充分,就诊时血压虽未显著升高,但检查明确提示已经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或急性脑卒中者,也应被视为高血压急症。
高血压急症有哪些临床表现?
高血压急症的临床表现因临床类型不同而异,但共同的临床特征是短时间内血压急剧升高,同时出现明显的头痛、眩晕、烦躁、恶心呕吐、心悸、气急和视力模糊等靶器官急性损害的临床表现。常累及的靶器官有眼、心、脑、肾等,主要表现为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急性脑卒中、高血压脑病、急性心力衰竭、急性主动脉夹层、子痫前期和子痫等。
表1 高血压急症患者靶器官损害临床表现
高血压急症的降压原则
血压控制并非越快越好,也并非越低越好,要在对患者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有节奏、有目标地降低血压,避免快速降压导致的重要器官的血流灌注明显减少。
■ 高血压急症早期降压原则:
1. 初始阶段(1h内)血压控制目标为平均动脉压(MAP)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
2. 在随后的2~6h将血压降至较安全水平,一般为160/100mmHg左右,但需根据不同疾病的降压目标和降压速度进行后续的血压管理。
3. 当病情稳定后,24~48h血压逐渐降至正常水平。
■ 高血压急症相关疾病的降压原则:
1. ACS:患者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但维持DBP>60mmHg。
推荐药物:硝酸酯类、β受体阻滞剂、地尔
2. 急性左心衰:患者在初始1h内平均动脉压(MAP)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目标血压SBP<140mmHg,但不低于120/70mmHg。
在联合使用利尿剂基础上,推荐扩血管药物:硝酸酯类、硝普钠、乌拉地尔和ACEI、ARB。
3.急性缺血性卒中:溶栓患者血压应控制在<180/110mmHg;不溶栓患者降压应谨慎,当SBP>220mmHg或DBP>120mmHg,可以控制性降压,1h内MAP降低15%,但SBP不低于160mmHg。
推荐降压药物优选拉贝洛尔、尼卡地平,次选硝普钠。
4. 脑出血患者:血压升高时,没有明显禁忌症情况下,把SBP维持在130-180mmHg。
推荐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可联合甘露醇等脱水治疗。
5. SAH患者:建议血压维持在基础血压以上20%,动脉瘤手术之后SBP可以维持在140~160mmHg。
推荐药物:尼卡地平、乌拉地尔、尼莫地平。
6. 高血压脑病:血压急剧升高时,建议第1小时将MAP降低20%~25%,初步降压目标160~180/100~110mmHg。
推荐降压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硝普钠,可联合使用脱水降颅压药物甘露醇、利尿剂等。
7. 主动脉夹层:在保证组织灌注条件下,目标血压SBP至少<120mmHg,心率50~60次/分。
推荐首选β受体阻滞剂,并联合尼卡地平、硝普钠、乌拉地尔等药物。
8. 重度先兆子痫或子痫:静脉应用硫酸镁,并确定终止妊娠的时机。推荐静脉应用降压药物控制血压<160/110mmHg。
推荐药物:尼卡地平、拉贝洛尔、肼屈嗪、硫酸镁、乌拉地尔。
9. 恶性高血压:降压不宜过快,数小时内MAP降低20%~25%。
推荐药物: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
10. 嗜铬细胞瘤危象:术前血压控制在160/90mmHg以下。
推荐药物:首选α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乌拉地尔,也可选择硝普钠、尼卡地平。
降压药物的选择
通常需静脉给药,宜采用半衰期短的药物为主,口服或舌下含服药物除非静脉液路建立困难等特殊情况适用,应注意可能引起不可控的低血压出现。
表2 部分静脉降压药物的使用方法、起效时间、持续时间以及常见不良反应
来源:中国高血压急症诊治规范
编辑:何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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