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景容
2024年6月26日
本世纪至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存在两种办学导向:一是教育部主管职业院校多数执行以升学为主的办学导向;二是以人社部主管技工院校基本执行以就业为主的办学导向。办学导向的确定是一种严肃的政策行为。一般由政府高层部门确定,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院校执行。我国体制等原因,教育、人社两个政府部门各管一类院校,形成不同的办学导向,或叫办学方向。
一、教育部办学导向发展简况
第一阶段:2004年至2015年,开始“提就业导向”阶段。比如,2004年8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职成〔2004〕12号)“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2005年2月,《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确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2006年11月,《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2011年9月,《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2011年9月,《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2015年10月,《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第二阶段:2016年至2020年,进入“不提就业导向”阶段。即使是教育部与相关省级政府签署部省共建的协议,也不提办学导向。2020年,提出:“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导向”。教育部、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深圳职业教育高端发展 争创世界一流的实施意见.粤府〔2020〕63号.2020-12.
第三阶段:2021年至今,进入“办学导向调转”阶段。2022年2月23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某司长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宣布:下一步要“从单纯‘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抓好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升学教育”。
二、人社部办学导向发展简况
第一阶段:2003年至2009年,开始“提就业导向”阶段。2003年5月,劳动保障部《关于在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里就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技工院校“提高毕(结)业生的就业率”。此外,在与教育部等部门联发的相关文件中直接提就业导向办学。如教育部、劳动保障部等7部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二阶段:2010年至2013年,转“提就业目的”阶段。2010年8月的《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提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
第三阶段:2014年至2020年,转“提多导向”阶段。2014年12月的《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人社部发〔2014〕96号)改为“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
第四阶段:2021年至今。改“提多目标”阶段。2021年11月的《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86号)变成“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三、小结
1.本世纪以来,教育部、人社部办学导向提法都有变化。
2.本世纪以来,教育部、人社部两部关于办学导向的意见并非都是“两股道上跑车”,而是时而合一,时而分开。在2005至2015这11年时间里,教育、人社两部都要求就业导向(目的、目标)办学。2015年之后,两部办学导向“分道扬镳”,在“两股道上跑车”。
3.教育部的办学导向变化多端、摇曳多姿,但主线和至今是升学导向;人社部的办学导向表述不一、若隐若现,但主线和至今是就业导向。
4.升学导向办学顺应相当部分家长高学历需求。顺民意,但可能助长学历“泡沫”;就业导向顺应相当部分学生好就业需求。顺民意,但容易“使无业者有业”。
5.残酷生存现实告诉我们:学历未必改变命运。技能可以自食其力。
6.一个国家职业教育存在两种办学导向!优劣显现!弊端可见!世界罕见!长期展现!怎么办?导向能否全国统一?导向何时全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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