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豫检品牌,请您来选!

政务   2025-01-07 17:15   河南  

为引导和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第二届豫检品牌评选工作,着力培育、评选一批有分量、有口碑、叫得响、效果好的品牌工作,接受人民群众检阅。


评选过程分为专业初评、网上展评、综合评审三个环节。通过专业评审环节严密评审,26项品牌工作脱颖而出进入网上展评环节。诚邀您在以下26项品牌工作中选出您认为较好的品牌工作,每人最多选10项进行投票。投票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1日。


1.河南数字检察“三三工作法”(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处)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探索建立数字检察“三三工作法”,以“三个强化”“三个注重”“三个促进”夯实数字检察发展根基,激发数字检察发展活力,增强数字检察迭代效能,打造服务优质、监督有力、管理高效的数字检察工作运行模式,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全省已有54个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批准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应用法律监督模型累计成案12000余件。


2.“行走河南 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协作,在全省开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护航专项行动,聚焦文化市场净化、旅游市场规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三方面15类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9件,推动解决一批文旅领域“老大难”问题。7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108篇,《今日说法》栏目专题播出。


3.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豫见未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豫见未来”寄予河南检察机关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拳拳之心和美好祝愿。河南省检察院统筹全省三级院培育打造“豫见未来”省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建成一批“豫见未来”人大代表工作站、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未检工作室、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以省域品牌统领各地品牌创新发展,以品牌矩阵的集聚效应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整体效能。2024年3起案件被最高检发布为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最高检官微、《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宣传报道。


4.深化反向审视 促推信访工作法治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研究制定《河南省检察机关信访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规定》,组织审视评查信访申诉案件2065件,形成重复信访等7个系统化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件,构建“个案类案反向审视—问题瑕疵补正纠正—审视成果运用转化”工作闭环。省检察院反向审视工作机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事例,被省委改革办评为河南省改革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深度报道。


5.刑事审判监督“一体二联三化”工作机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两起故意杀人案件,一起由无罪改判无期徒刑,一起由死缓改判无罪,防冤纠错,不枉不纵,这是近两年河南检察机关办理的1000余起抗诉案件的典型代表,也是不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的生动实践。全省检察机关探索完善刑事审判监督“一体二联三化”工作机制,立足“上下一体”,坚持“内外联动”,聚焦“专业化建设、精准化监督、数字化引领”,有力推动刑事审判监督规模质效持续提升,相关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在全国会议上交流展讲。


6.河南检察理论研究协同推进机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检察理论研究作为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创新检察理论研究协同推进机制,坚持以课题制为牵引,以全员理论研修、“检学研”一体化为依托,以“3+1+1”制度体系为保障,以调研能力提升、人才培育为支撑,有效调动内部与外部两个积极性,有力推动我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出版检察专著、公开发表论文、调研成果转化分别上升50%、153%、450%;13项课题获最高检立项,14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调研骨干人才、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均创历史新高。河南省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优秀集体”。


7.“张铁锤”新媒体普法(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紧扣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人物“张铁锤”为核心,通过一个个充满“烟火气”的案例故事,制作一系列生活化的普法短剧,展现普通人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并由检察官出镜提供法律解决方案。短剧在保障专业性的基础上适当结合古风、喜剧等元素,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讲法,努力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公众的行动自觉。


8.“蓝海赋能”数字检察品牌(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逐浪数字“蓝海”,赋能法律监督。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最高检首批确定的数字检察试点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联系点,立足推动数字理念转变、强化数字模型应用、优化数字成果供给,充分释放检察生产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着力打造涵盖四大检察的“蓝海赋能”数字检察品牌。该院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5个、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5个,相关案例以图示形式写入最高检2023年度人大报告。


9.督察整改通知单制度(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的要求,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务督察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督察整改通知单制度”,构建“发现问题—制单整改—跟踪问效—解决问题”的全闭环制约监督模式。以督察整改通知单为抓手,加强全方位检务督察,推动多层次查纠整改,有力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10.数字检察“四化”工作机制(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建立“机构强化、机制优化、任务具化、成效显化”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办案规模质效双提升。全市应用法律监督模型成案716件,同比提高3.1倍,监督成案率53.4%,同比提升47.1个百分点。该院研发的10个法律监督模型上架最高检模型管理平台全国模型库,位居全省第一。6个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2个办案指引入选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多次作经验交流。《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报道。


11.“三个三”提升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工作法(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全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指导机制试点单位优势,积极探索“三个三”提升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融合工作法,着力提升政治、业务以及专业“三项素能”,建立重点案件标识、办案效果逐级把关、三级释法说理“三项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外部协作、社会治理“三项协作”,通过党建引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在司法办案中融合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2.“益薪为农”大数据赋能农民工欠薪治理机制(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漯河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一个模型、两项机制、三个延伸“1+2+3”“益薪为农”农民工欠薪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办理农民工工资保函39份,抵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676万元;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推动相关部门为1.0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4亿元;办理的3起案件分别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13.“四个突出”护航信阳毛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融入信阳毛尖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突出标志保护、突出监督实效、突出数字赋能、突出协作配合,共建“护茶”长效机制。该项工作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检察日报》等宣传推广。打造的“三联三创 检·茶同行”品牌事例先后被评选为全省、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办理的涉茶区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14.“益”“淇”美好生态检察(鹤壁市人民检察院、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

淇河古称淇水,《诗经》中有39篇直接描绘淇河两岸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被誉为“中国诗河”。鹤壁市人民检察院、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淇河治理“上下游不同步”问题,牵头淇河流域两省五市七县区检察机关,构建淇河保护“检察联盟”,建立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生态环境损害多元司法救济机制,打造“益”“淇”美好生态检察品牌,擦亮淇河全域生态底色。


15.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一体综合保护检察工作机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作为受权管辖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有关案件的单位,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将“一体综合履职”作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上下级检察院协同办案,对重大案件接续开展法律监督,统筹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承建数字化智慧办案平台,高质效办理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以法治之力守护黄河秀美安澜。


16.“大数据建模+信息化侦查+一体化审测”检察侦查模式(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准确把握检察侦查职能定位,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首创“大数据建模+信息化侦查+一体化审测”法律监督新模式,成功查处多起重大司法腐败“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例”,以刚性的监督手段,有效维护了公平正义。该模式入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17.“世光工作室”行政争议“五心”化解模式(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世光工作室”行政争议“五心”化解模式,由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张世光带领办案团队探索创建,即初心引领、匠心办案、真心解难、耐心答疑、暖心帮扶,配套“五公开”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等“5+5+X”系列工作机制,一大批疑难复杂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12起案件入选全国行政检察典型案例、优秀案件,当事人35次赠送锦旗致谢。该模式入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基层领导干部提升七种能力案例精选》,受邀在最高检“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新闻发布会发布。


18.“太行执剑”数字派驻检察(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工作机制。通过打造“1+3+N”智能综合平台,加强数据库建设,实现对传统派驻检察的数字化改造,研发“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一体推进“在线检察官系统”及“远程约见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监督模型应用,不断增强派驻人员发现问题和挖掘线索的能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19.“一点双核三衔接”机制深化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商城县人民检察院)

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探索建立“一点双核三衔接”机制,以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为切入点,以联席会议、研讨培训为双核心,综合运用横向融合、上下联动、内外协作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运行以来,该县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下降12.1%,行政诉讼受案量下降12.7%,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刊发。


20.涉农用地领域检察监督“1331”工作机制(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建立“涉农用地领域检察监督‘1331’工作机制”,融合行政检察等监督职能,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聚焦农用地养殖污染、农田灌溉、土地保护等领域,办理相关行政检察案件20件、公益诉讼案件43件、刑事案件3件9人,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污染点87处、修复土地120余处约2000亩,维修机井1000余眼,惠及农田12万余亩,挽回各类损失2000余万元,3个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21.“首案成例”工作机制(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充分发挥案例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创新建立“首案成例”工作机制,从抓个案的视角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首案成例”具体指,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上级院文件施行后,或者上级统一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后,两级院各业务条线在办理首个或首批案件时,要树牢首案意识、精品意识,努力把案件办成标杆,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示范。按照“首案成例”工作机制发布的案(事)例,称为“第一案(事)例”。机制运行以来,共发布“第一案(事)例”148批333件,其中114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优秀案事例。


22.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三精六化”工作机制(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以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三精六化”工作机制,即坚持审查内容体系化、提前介入实质化,创新方式推进精细审查;坚持审查指引清单化、量罚意见规范化,内外联动推进精准量罚;坚持跟踪问效闭环化、社会治理最优化,延伸效果推进精确治理,避免“不刑不罚”,形成执法闭环。办理的4起案件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推介。


23.安澜公益之盾(淇县人民检察院)

安澜公益之盾是淇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的护航企业安全生产项目。淇县检察院聚焦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推动企业堵塞特种行业无证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不规范等安全生产漏洞810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隔离措施1500处,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项目实施以来,办理的“特种作业、有限空间”领域安全隐患两起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写入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暨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专项监督白皮书,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


24.新枫促治“三坚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基层稳则大局稳,基层安则社会安。从大篷车开到群众身边,到法治宣传“五进”,再到现在的基层法律监督联络站,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多元解纷”机制,全方位、常态化开展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检察办案,运用法治思维,构建“一盘棋”格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5.“商鼎”优化营商环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鼎立商都,厚积薄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服务发展为引领,落实“检察护企”要求,通过“访研探商”“寻计问商”“鼎力护商”,创新“1+3+N”机制,成立“商鼎检察工作室”,探索“十分钟便企法律服务圈”“链长+检察长”等多项务实管用机制。立足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优势,为辖区300余家“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服务,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148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1件,清理“挂案”15件,追赃挽损1070余万元。


26.“三位一体”刑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以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探索构建“全要素审查”“全流程管理”“全方位监督”三位一体刑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刑事案件质效显著提升。撤回起诉、无罪、瑕疵、不合格案件实现“从有到无”,2起案件分获全省优秀案件或优秀示范庭,7份法律文书获评全省十佳或优秀法律文书,2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1起抗诉案件在全国刑事抗诉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展示;4名刑事检察干警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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