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顶山市卫东区蒲城店新村的东南角有三间不起眼的仓库,村民说这几间仓库闲置已久,厂房老旧,平日里人烟稀少,十分荒凉。但从2022年5月开始,这几间沉寂已久的仓库突然热闹了起来:虽然大门依然紧闭,但厂房内时常会传来隆隆作响的机器声,不时有车辆进进出出,搬运着一个个沉重的包裹。
怎么总是紧关着大门?这些包裹里装的是什么?又要运到哪里?2022年8月2日,谜底随着侦查人员的到来终于被揭开。
“我们接到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移交的线索,经举报平顶山市卫东区存在三个盗版图书印刷仓库。经过前期缜密侦查,于2022年8月2日对其进行了突击搜查。还没进厂房,就听到轰隆隆的机器声;走进厂房,扑面而来的就是一台台大型印刷机正高速运转,不停‘吞吐’着图书散页;往里走就是码放整齐、包装严实的包裹,剪开外包装,发现它们正是印刷机‘生产’出来的中小学教辅图书。一打开,一股浓重、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呛得人直咳嗽,一看就是盗印的假教材。我们大概确定了下数量,大约20万册啊”侦查人员小张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
这个印刷厂有没有取得印刷许可证?印刷教辅图书有没有出版社授权书?这些包裹又将销往何方?随着侦查活动的步步深入,一个以何某甲、朱某甲为首的印刷、销售侵权盗版教辅图书的犯罪团伙现出原形。
黄某是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男子,全家都指望着他挣钱,可是工作找了好几个月,还是屡屡碰壁。
直到有一天,好朋友何某甲的一通电话给他带来了“希望”。“我整了个印刷厂,正缺人手嘞,你过来帮忙吧,只用负责运输,其他的一概不要管不要问......”黄某心想自己开车技术还行,工作也轻巧,不如先干着。
见到何某甲,两人当面确定了工作内容、运输路线、交接人,随后黄某就开始了每天“两点一线”的工作:先到印刷厂和何某甲联系后才能进去,将一个个包裹搬出来,再运送到何某甲指定的地点,工作就完成了。这工作就这么轻松吗?黄某总感觉有点奇怪,但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让他不敢多想。直到8月2日公安机关对印刷厂突击侦查,让他彻底傻了眼。
案件移送至湛河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对案情再梳理、再审查、再讨论。2022年5月至8月,何某甲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成立了印刷厂,非法印刷各类中小学盗版教辅图书,并由指定人员负责售卖,整条工作线多达20余人,4个月内竟非法获利200万余元。
针对这25人的涉案罪名认定问题,检察官们却一度陷入深思:这其中有12人明知何某甲在印刷、售卖盗版图书而主动参与到核心工作,他们的主观意图、犯罪行为都非常确定,不容置疑;但针对黄某在内的11个“打工人”,参与运送盗版图书、打扫、看管仓库等外围工作,他们的犯罪主观恶意并不大,从未想到侵害著作权来谋取利益,甚至对相关法律几乎一无所知,只是想着找个赚钱养家的工作补贴家用,难道他们就真的“罪无可恕”吗?
倘若把他们全部推向被告席,又是否符合立法本意?况且在这些人中,还有些是生活特别困难的,比如黄某一家全指望他一人挣钱,儿子尚且年幼,妻子长年患病,以及得知父亲违法犯罪不能工作后,不得不辍学赚钱的大女儿。承办此案的员额检察官张晓贞在探访黄某的家庭后说:“我终于理解他为什么说不敢去想自己的工作是否违法,因为面对这样的家庭,面对来之不易的工作,他能想到的,只有拼命干,多挣钱。”
对此,湛河区检察院多次召开案件讨论会,对犯罪事实再认定、案件证据再审查、量刑建议再精准,最终一致决定,本案适用宽严相济处理办法,确保罚当其罪,罪刑法定。而围绕量刑建议,平顶山市检察院又牵头召开联席会,充分考虑各成员的参与程度、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因素,最终对黄某等11名从犯作出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轻罪案件和轻刑率大幅上升,已成为犯罪治理的主要对象,去年8月,最高检印发《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在此背景下,湛河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从“治罪”到“治理”转变的新路径。
正如本案中,对共同犯罪中各成员的地位作用不同,该院充分均衡案件背后的情与法,既守住法律底线,彰显法律硬度,又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体现司法的温度。
而在湛河区检察院,这些推进轻罪治理的案件还有很多:例如因遗产继承纠纷导致兄弟间大打出手的赵某,承办检察官在充分释法说理,做好溯源治理的情况下做出不起诉决定;又比如办理的因对法律意识薄弱、为他人提供银行卡的高中生王某在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开展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帮助其顺利返校的案件;又比如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对禁渔期捕鱼者的立案侦查,协调多方健全完善轻微犯罪分层处理机制......
湛河区检察院将上级院党组‘由案内到案外、由治罪向治理’的思路转变,把‘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怎么办、多做几件暖心事’的要求躬行实践!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做好轻罪治理,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也是对人民群众更高公平正义期待的切实回应。湛河区检察院必将继续努力实践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并坚持不懈地去探寻轻罪治理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