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件案件入选全国行政检察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一批长达23年、29年、35年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当事人35次赠送锦旗致谢;
受邀参加最高检“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在全国行政检察网络讲堂为四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干警授课;
……
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归功于新乡市检察院“世光工作室”行政争议“五心”化解模式。
近年来,“世光工作室”团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自觉把每个“小案”都当做“天大的事”来办,探索构建“初心引领、匠心办案、真心解难、耐心答疑、暖心帮扶”行政争议“五心”化解模式,让矛盾纠纷化解止于至善。
初心引领,夯实司法为民源动力
以司法为民初心为引领,面对疑难案件中的新问题、新领域时,勇于担当、敢于探索,确保“为人民服务”的法治信仰成为遵循立法本意、维护公平正义的源头动力。
2021年7月,新乡遭遇特大暴雨灾害,杨某参加抗洪抢险返回单位待命时突发疾病,送医抢救5天后被宣告死亡。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认为杨某入院抢救超过48小时,不符合视同工伤条件。家属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应认定工伤;人社部门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改判,家属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在案证据确实无法证实杨某在抢救48小时内已经脑死亡,二审法院不支持认定工伤并无不当。
走访中,家属的一句话引起检察官的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病历资料可能不完整。”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一定要把案件办准!”根据家属提供的线索,检察官依职权新调取到200页病历资料。但是,病历资料中并没有杨某在抢救48小时内出现脑死亡临床判断标准的意见。
考虑到脑死亡认定问题较为专业,检察官会同法医一同探讨研究,并积极向“外脑”寻求帮助。经5名临床医学专家会诊,认定杨某在入院抢救48小时内已经发生脑死亡。
凭借专家组出具的分析意见报告,以及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新乡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
2024年3月5日,法院再审改判杨某符合视同工伤条件。随后,人社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近日,99万余元的工伤赔偿金已经落实到位。这场漫长的“48小时内死亡”之争,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划上圆满句号。
杨某亲属向办案团队赠送锦旗致谢
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护民生”典型案例。同时也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众多媒体纷纷报道,央视《今日说法》《法治深壹度》《法治在线》3个栏目分别对此案件进行了深入报道,这也引发了法律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关于工伤认定中死亡标准的讨论。
匠心办案,以专注打造专业水准
在执法办案中发挥“工匠精神”,一方面着力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办案水平,对每一个案件精益求精;另一方面从个案出发,积极创新司法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的路径方法,努力推进以法治建设护航社会发展。
3年前,路某翻盖房屋时,他的叔叔闯入拉下电闸,阻挠施工。争执间,路某将叔叔推倒在地,双方发生厮打。报案后,双方分别受到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服行政处罚的路某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均未得到法院支持。
受理该案后,办案团队经调查核实认为,叔叔无故闯入路某家中阻止其翻建房屋,属于寻衅滋事,而路某在自己家中对叔叔的不法侵害行为予以制止,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依法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此外,在调查中,办案团队发现该案是由辅警一人办理,属于程序严重违法。
程序有问题、结果失公正,按照正常诉讼程序,新乡市检察院应就该案启动抗诉程序。为降低不该付出的诉讼成本,办案团队经多次走访沟通,督促公安机关主动撤销了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为诉讼,当事人申请了暂缓执行,相关处罚并未实际执行),路某也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多年的行政争议划上句号。
如果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能够形成一种制度,推动更多行政机关在矛盾源头自我纠错,不但能够节省大量诉讼成本,更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在办案团队的努力下,新乡市《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自我纠错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顺利出台。
真心解难,搭建矛盾化解桥梁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困境与诉求,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着力点,有效树立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1992年,因拓宽道路,李某一家的宅基地被政府征收。作为补偿,村委会为李某一家重新规划了一块地,但并未办理相关手续。2002年,李某的邻居——一所中学将李某家的部分宅基地“写”进了自己的占地范围,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9年,镇政府以李某占用学校土地违法建设木材加工厂为由,拆除了部分厂房。李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相关部门为学校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李某均没有得到法院支持。
办案团队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化解行政争议
“我这个家,禁不起折腾啊!”原来,李某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患了脑梗之后行动不便,弟弟又身患尿毒症,李某自己还有3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随着厂房的拆除,李某经营20多年的木材加工厂不得不停产。没有了经济来源,一家人的生活很快陷入了困境。
办案团队阅卷后认为,从法律上说,该案符合抗诉条件,但抗诉意味着更多的法律程序和未知的结果,对李某一家来说未必是最优解。于是,办案团队把重点放在实质性化解上。最终,经公开听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李某从支持教育的角度出发,自愿放弃“重叠”部分的宅基地;对于李某的举动,镇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并为李某协调场地重新建设厂房。
2022年6月,新木材厂顺利建成并投入生产,2024年营业收入达600多万元,还给村里人提供了20多个就业机会。
耐心答疑,构建良好司法互动渠道
面对动辄十几年、几十年的行政纠纷顽疾,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维,积极构建和谐畅通的司法互动渠道,提供有力度、也有温度的检察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因半亩承包地,孟某与刘某发生纠纷,经民事仲裁、政府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历时20年、经过107次法律程序,孟某始终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
办案团队认为“法院的行政裁判并无错误,无法启动监督程序。但是,一纸决定并不能抹平20年来孟某心里积攒的苦怨,他甚至可能还要在信访诉讼中干耗。”于是,办案团队多方寻找途径化解他的心结。
刚开始,孟某情绪比较激动。耐心听完孟某的“宣泄”后,办案团队找出其证据中的疑点并向孟某普及法律知识,指出其在案证据不足,所以法院才无法采信,作出的判决也合法合理。“你这样执着于打官司,吃不好睡不香,家里的生意也顾不上,人生能有几个20年?这样下去耗不起呀!”检察官对孟某劝说道。
为深化释法说理,办案团队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宣告。在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担任评议员的法律专家和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点评。在多方发表意见后,孟某当场表示接受检察院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有很多行政纠纷都是纠缠多年、矛盾重叠、积怨难解,办案团队一边工作、一边摸索、一边总结,探索构建出“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审查”“公开送达”“公开回复”的“五个公开”化解机制。近3年时间,办结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46件,仅1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就实质性化解了29件。
暖心帮扶,在人文关怀中传递司法温度
聚焦司法案件对当事人造成的困境和诉求,以检察工作为枢纽,形成行政、社会多元帮扶合力,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同时,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年前,一村民王某因11棵树的权属与李某产生纠纷,后因不满乡政府的确权决定,将乡政府告上法庭,并于2019年向检察机关申请行政监督。但是由于证据不足等,不符合监督条件。
“张检察官,我就是争口气,你们管不管?”王某的话,引起办案团队的深深反思——行政检察的意义是什么?因为11棵树积下的十几年恩怨难道仅凭这一纸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就能了结吗?
办案团队上门走访当事人调查核实证据
通过多次走访,办案团队发现,虽然没有证据能证明11棵树是属于王某的,但是李某的证据与现实情况有矛盾之处,这就说明乡政府的确权决定并非完全公正。不忍王某继续陷于诉讼漩涡,检察官一边反复向王某及其家人释法说理,联系当地政府上门调解;一边根据他的家庭情况申请司法救助,让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办案团队经过3个月的努力,慢慢地,王某心里的“死疙瘩”解开了,顺利与乡政府达成和解。
打官司难、民告官更难。办案团队在充分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如我在诉”般深入释法说理,用法治温暖融化“坚冰”、解开“死疙瘩”,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审核:刘立新 李达
供稿:省院办公室
编辑:赵海波 黄盈 王晋
校对:闫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