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
2020年8月,省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授权郑州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管辖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有关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郑州铁检分院”)将“一体综合履职机制”作为提升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建立“上下一体、接续监督,融合职能、综合履职”的机制,有效提升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助力“母亲河”福泽千里、幸福长流。
纵向联动 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地脉轻吟唤碧泉,跃舞东流不复还。在濮阳市和山东省菏泽市交界G3511东明黄河大桥俯瞰黄河,黄河之水,一路奔腾,势不可挡。
然而在两年前,这里也曾是另一番光景。在东明黄河大桥下游河道,赫然停放着9组浮舟,严重侵占河道岸线,影响行洪安全,河南河务局等相关部门多次督促浮桥公司纠正违法行为,但浮舟和拖轮一直未撤离黄河河道。
2022年1月,省河长办、河南黄河河务局向省检察院移交了该线索,省检察院经研判后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指定郑州铁检分院进一步调查取证。
一场跨区划一体协同办案开启了。据查,2012年,为解决东明黄河大桥大修期间的临时交通问题,浮桥公司建设了这座临时黄河浮桥。2018年浮桥拆除后,分散的浮舟却并未被清除出黄河河道。直至2021年黄河汛期,浮舟冲离原停放地点,又被拖至黄河下游河道,问题愈发严峻。
郑州铁检分院依法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防汛抗洪主体责任,尽快处理该处河段浮舟侵占黄河河道岸线影响行洪、破坏黄河生态环境问题。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终于,在2022年4月10日,浮桥公司将9组浮舟拖运上岸并清运完毕,25日现场恢复原状,河道恢复原貌。6月14日,省检察院邀请省河长办、河南黄河河务局联合进行现场回访,确认该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专门致函河南省检察院表示感谢。
近年来,郑州铁检分院持续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办案、接续监督机制。出台《一体化工作机制暂行规定》,在郑州铁检分院和所辖基层院之间实现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力量统一调用、办案活动统一指挥。积极承办省检察院交办线索,深度参与省检察院立案办理的重大案件,推动形成“省检察院统一指挥、郑州铁检分院主力配合、基层检察院机动协作”的办案格局。2023年以来,与省检察院一体办案3件,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线索10件。
“铁检机关发挥跨行政区划的优势,上下联动积极履职,督促属地政府依法全面履职,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同时,依托‘河长+检察长’制,与河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凝聚共治合力,最终推动威胁行洪安全的隐患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为维护黄河安澜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国人大代表郅慧对郑州铁检机关给予高度评价。
郑州铁检分院联合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濮阳黄河河务局建立协作机制
横向协同 下好黄河保护治理“一盘棋”
黄河九曲弯弯绕,铜头铁尾豆腐腰。河南处于黄河豆腐腰的下游,黄河滩岸边土质松软,极易造成水土流失。非法采砂等刑事犯罪不仅严重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还会破坏黄河湿地生态环境,这就要求各项检察职能统筹发力,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提供多方位保护。
2021年前后,张某某等5人经共同商议,在未取得黄河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禁采区黄河河道滩地内擅自开采砂土,并将采集到的砂土出售牟利。
根据调查,张某某等5人非法采挖砂土24734.1立方米,价值人民币445214元。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郑州铁检分院下属基层院,以下简称“郑州铁检院”)办案检察官依法审查后认为,张某某等5人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的行为已损害了国家和公共利益。针对案件情况,郑州铁检院及时启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既惩治违法犯罪,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3月,郑州铁检院以张某某等5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该5人承担应负刑事责任和已出售砂土损失价值97459.2元及勘测鉴定费用20000元的连带赔偿责任。4月1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后当庭作出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近年来,郑州铁检分院紧密结合两级院办案特色和检察办案需求,打破部门界限,成立环资案件一体化融合履职办案团队,每个办案团队均由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环资案件首办检察官“熟悉案情”的特点,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刑事案件线索或公益诉讼线索可以直接办理,推动构建“刑事打击+公益保护+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办案新模式。同时,郑州铁检分院持续加强与河务部门、行政机关、沿黄地市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不断凝聚黄河保护合力。与河南黄河河务局会签文件,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有效解决执法司法协同配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办案量较大的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公安机关会签文件,明确案件提前介入、检警联席会议、案件联合督办、案件信息共享等措施。与省公安厅食药环总队、河南黄河河务局及其下属机构开展检、警、行同堂培训,联合郑州、洛阳、三门峡三地检察机关共同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活动,广泛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大保护。
黄河河道禁采区内非法采砂案公开审判现场 本案由郑州铁检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科技赋能 提升一体综合履职效能
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安排,郑州铁检分院精心承建了服务于沿黄九省,集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案件线索发现、成案研判分析、一体化指挥调度、时空可视化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和“河南省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致力于强化一体综合履职效能,破解黄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性不足等问题,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和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赋能增效。截至目前,“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和“河南省检察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已初步建设完成并开展实质化运行测试,目前均运转稳定,各功能模块运用良好,基本具备实际运行条件,即将正式运行。
最高检调研组调研督导黄河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指挥中心建设情况
看,黄河之畔,法治与生态共舞,正义与美景同辉;听,黄河之音,平安与幸福添色,奏响绿色生态欢歌。用脚步去丈量公正,以坚守来护卫黄河,郑州铁检机关正以检察之力绘就秀美黄河新画卷。
审核:刘立新 李达
供稿:省院办公室
编辑:赵海波 黄盈 王晋
校对:闫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