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进来,共商保护良策
走出去,共育法治萌芽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
筑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墙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用温厚有力的话语强调了妇女儿童群体的重要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深化对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的源头治理,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多项活动,强化法治教育,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营造良好健康的社会环境。
强化引导 厚植根基
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以“关注妇女儿童,司法与‘爱’同行”为主题,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包头稀土高新区妇联主席赵宇军、妇联干部、稀土路街道干部及妇女代表等20余人参加。在集体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法庭后,大家就妇女在财产权益、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纠纷、家庭暴力等相关法律问题开展座谈。
座谈后,法官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进行专题讲座,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彩礼的司法解释、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等大家关注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通过深入座谈交流,既让法院干警精准了解到各相关部门、人民群众对普法的有效需求,也提升了妇联及妇女代表开展相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
与法“童”行 伴你成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9月10日教师节当天,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走进沼园路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
活动中,马庆龙法官向沼园路小学的学生讲解了关于校园霸凌和毒品的危害等法律知识,并结合案例生动阐述了校园霸凌、毒品危害带来的严重性,正确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活动结束后,马庆龙法官与沼园路小学的校领导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问题进行了沟通,表示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发展以及身心健康,将通过普法宣讲、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为今后系列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搭建沟通桥梁,为校园安全筑牢法治“防火墙”,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权益是一项长周期、慢变量的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切实将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扛在肩上,不断将法治理念、法律规范融入法治教育实践,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构筑起宣教、关爱、保护三大体系,不断加强与妇联、教育局、学校等单位的联络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努力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